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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要实现从“管”者向“学”者的跨越

 简单且平凡 2016-06-22


汪文华
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文章第49次入选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对校长的定位是“履行学校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它要求校长必须树立“以能力为重”和“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强化专业能力提升”,“将学习作为改进工作的不竭动力”。

华东师范大学胡东芳教授认为,教师内涵性专业发展路向指南是从“教”者走向“学”者。笔者以为,尽管教师与校长的职责有别,但是专业发展路向具有一致性,也就是说,校长应该由“管”者走向“学”者,做学者型校长。胡教授指出,教师养成“学”者的思维是关键,它反映的是教师对其自身、工作以及学生的独特思考与认识,它是学习意识、学生意识与学者意识的综合体。校长成为“学”者也是如此。

校长的学习意识,最根本的体现是树立并践行终身学习的观念。不坚持学习就难以做好办学治校工作,无法提升教育质量;学习应该成为当好校长的基本任务之一,也是为人师表的基本行为规范。欧阳修说过“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如果一位校长不爱学习、学识浅薄,何以安身立命?

校长的学生意识,不仅仅是指在工作中“以学生为本”,还包括把自己当“学生”,向家长学习、向教育同行学习、向教育领域以外的人学习,这是校长提升办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如果校长没有博采众长的意识和能力,何以担负引领学校和教师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重任?

校长的学者意识,是其专业性的重要体现。从本质上来看,学者意识体现出来的是一种专业意识。首先,校长需要具备学者的角色定位: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养;与时俱进,及时把握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这是做学问的基础。其次,校长需要具备学者的行动能力:对办学治校问题有深刻的思考,能提出自己独到的观点与想法,实践与反思结合;同时,还善于用学者思维引领和推进校本研究。如果校长自身不是研究者,何以发展自身的价值领导力、教学领导力和组织领导力?

就职业性质和岗位要求来说,校长必须在实践、反思、创新、变革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实现从“管”者向“学”者的跨越。当前,国家大力倡导“教育家办学”,将培养教育家型校长作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重点目标之一。成为教育家型校长,不是一蹴而就的,不仅需要外部的持续性培养,更需要内部发力。唯有如此,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育家型校长才不会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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