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了,关于财产的那些事你清楚吗?夫妻离婚涉及财产的事大致就两个方面,财产怎么分?债务怎么偿还?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记住如果双方事先有约定是个人财产的,依照规定,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依照现行法定财产制,如果当事人没有就有关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论是一方还是双方进行的生产活动,其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进行经营活动的,无论是单独的还是共同的投资和经营,其所得收益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所负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3、知识产权的收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根据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四种不同的处理办法: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4、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责任编辑:小明、六六 文章来源:法律快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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