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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从中介买房,如何防止中介“吃差价”?

 和晨摘文 2016-06-23

陈先生买房可谓是神速——第一天相中房子并交定金,第二天签购房合同并全额支付放款。

然而,他却因此落入中介谋取巨额差价的圈套。

陈先生今年1月份相中了一套售价33.8万、面积为86平方米的二手房,当天看房后,他经过讨价还价,接受了中介共计32.5万元的要价,其中31.5万元为房主要价,1万元为中介费和各项税费,他当即支付6000元定金。

然而,与中介签订购房合同时,陈先生惊异地发现,房产证上的面积仅有72.8平方米,而且合同只是与中介公司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陈先生说:“因为急于买房,当时并没有过多跟对方理论。”

2月份领取房产中时,陈先生从原房主了解到的秘密却另他大吃一惊。原房主说:“我只收到了中介的28万元房款。”陈先生表示,中介没有按《合同法》规定,向他提供卖主的真实信息,从而赚取了3.5万元的巨额差价。

【律师提醒】

本案中该中介公司隐瞒卖方的委托售价,故意谎报房价从而获取差价的行为构成欺诈。

陈先生可与中介公司协商返还放款差价3.5万元,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购房合同。请求撤销的,可同时要求中介方赔偿损失;请求变更的,可要求中介方返还房款差价。该中介公司由于在与陈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陈先生就合同的重要内容房价存在欺诈,使陈先生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属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在合同变更或者撤销后,陈先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介公司负责赔偿。

【陷阱防范】

对于本案中该中介多收差价的行为,专业人士支招:

首先,在和中介签订三方服务协议时,买家切记要看清协议内容再签字。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介绍房屋自身状况、收取佣金标准、违约条款等。买家一定要逐条看清并理解到位;

其次,在房屋交易前,买家一定要核实房主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薄等证件,并力争和房主面对面交流;

再次,签正式合同时,买家必须要求买方、卖方及中介三方同时在场,并认真审查合同所有条款,尤其是涉及费用分摊、房款支付方式和时间、房屋交付使用日期、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

最后,与中介签订委托合同、三方签订买卖合同及现场验房时,最好准备一个录音时间较长、效果较好的录音设备,以便后期发现对方有诈时,有充足、有力的维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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