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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连载】道德经 深度解析《老子不读》之 稽式第六十五

 鹿文康金 2016-06-24
道德经 深度解析《老子不读》
编辑:中华道教
之稽式
第六十五

故曰:为道者,“非”以明民也,将以愚之也。民之难治也,以其知也。故,以知知邦,邦之贼也;以“不”知知邦,邦之德也。恒知此两者,亦稽(jī)式也;恒知稽式,此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大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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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译
所以说:以大道为原则的治理者,以“非”来使民众明知事理,并不是要民众都多知多见,而是以此来去除民众不合大道的奸诈智巧而回归淳朴。民众之所以难以统治,是因为其不合大道的诡诈智巧太多。所以,要是以智谋权术治理国家,无异于国家的贼寇。以体现大道之“不”调节平衡的智慧来治理国家,是国家万民的福祥。这是恒常不变的国家治理原则,这两者之间的转化也就符合道之振动本质的治理范式。懂得贯彻合道振动的范式,就体现了深得于道的玄妙德性。玄德深邃博远,协同万物回归于道,这样就无往不利达到大顺。 


解析
 稽式,就是前面说的太平有象模型之简化称谓,也可以说就是“不”,亦可称之为“范式”。这个范式在国家治理的民众教化上的运用原则,就是“以知知邦,邦之贼也;以不知知邦,邦之德也”。


“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这句话一向是人们诟病老子所谓“愚民”之依据,如此理解实际上是将“非”孤立地看成消极、负面的意义,而没能将其放在“可-中-非”这个“不”中整体看待,因而看不到“非”乃使事物向“可”跃进的动因。


这句话实际上是提醒人们面对“可-非”应做到“知可守非”,尤其要重视“非”对事物跃升的促进作用,教人永远记着自己和大道相比是多么的愚蠢,实际上是教人无时无刻亲近大道,探索它,体悟它,大道自然会把智慧赋予他。老子的本意不是反对智慧,相反是希望大家都有智慧,都得到属于自己明于大道的智慧。再例如,老子叫大家“柔弱”,实际上是希望大家能够敏锐地感知和顺承自然大道之“不”振动的微妙细节,从弱小做起进而走向强大,从“非”跃进到“可”,如此反复不断地螺旋上升,不断进步。


每个人都是愚和智之混合体,“智-愚”就是“可-中-非”在心智上的表现,虽处振动转化状态但是并非是智愚不分。愚就是愚,智就是智。“有”本身就是部分振动之存在而非整体全息之存在,只要是“有”之事物就存在“可-非”,也就是存在阴阳相反相成之振动状态,就存在“可-中-非”这样的振动模式“不”,也就是说只要是“有”之事物就是有缺陷的。人要看到自己所愚所智和别人的所智所愚和所可所非,尤其时刻明白自己之“非”,明白自己还有很多不知道做不到的事情,还有尚待完善之处。当然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知见,自己的振动模式,但人一定不要把自己的知见强加于别人,老子并非是提倡愚民,也并非是反对智慧。不要把自己看成“可”之聪明者,只有将自己看成“非”之愚者才能得到向“可”进步的动力,要集思广益才能够“合”众智之谐振,获得振动之“和”的势能而成就事业。


关于“非以民明也,将以愚之也”这段话究竟是不是愚民,还可参考老子道德经第六十八章——用人之力来理解:“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弗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也”。在“不”之“可-中-非”上更要重视“非”,做到“知可守非”,不要把自己的智慧强加在别人身上,要尊重别人的智慧,让每个人都发挥自己的智慧,找到“中”,将众人之智“合”振而成“和”。 


同时还可以结合第卅三章老子关于智的阐述来理解这里的智,“知人者,智也。自知者,明也;胜人者,有力也。自胜者,强也;知足者,富也。强行者,有志也;不失其所者,久也。死而不忘者,寿也”。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善于发现别人长处的人,才是真正有智慧的人;反求诸己善,明了自己短处的人,才是真正明白大道的人。不能像探照灯那样,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明了别人的“可”,更要明了自己的“非”。个体的人身处团体中,而整个团体就是更大的“不”,个体的“不”要融入团体的“不”中和谐振动,而个体的人应更多地将自己看做团体之“不”中“非”的一面并努力向“可”迈进,才能促使团体跃进。如果个体的人成为团体的领导者,那么领导者本身,确切地说领导者之心力就是团体之“不”的“中”,其重点任务就是使所有团体成员合于“中”振动,即重视这个团体之“可”的一面,更应重视其“非”的一面。


如果统治者自以为智谋超群,自以为彻悟大道掌握终极真理,自以为高人一等,滥用权能胁迫民众,规定民众怎么做怎么说,不能怎么做怎么说。实际上是并没有将自己化入整个团体之中,并未将自己放在“中”之位置来引导团结民众围绕“中”和谐共振,不能像圣人那样无心而以“百姓之心为心”,那他就将自己作为团体之对立面。他自己这个“不”必然与民众之“不”振动不相协调,造成相互干扰。“百姓之心”才是符合大道自然的“无心”,所以他的个人之心所外化的行为必定不符合百姓之心,必然被百姓抛弃或打倒。


说老子愚民这种望文生义的解释,看似直白简捷,实际上是歪曲了老子的真意,误导人们。未得悟大道者,还是不要自命不凡、妄解圣言、臆测圣意。现在很多人往往将这种曲解挂在嘴上到处宣扬,为自己之无能和不作为找借口,或者将其引到所谓处世圆滑的邪路去了。

老子明确提出了政治治理原则,即稽式: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不以智治,不过度干扰民众,让民众合同于道的天性自然呈现,以“不”加以适度引导平衡调节,使之与大道自然和谐共振的和谐状态。如此,国必治,民必福。


极权高压统治下的社会,短时期内貌似全民步调一致,实则“可-非”失衡,即阴阳失调。专制独裁统治下,貌似上下一致,众口一词,国家治理得像铁桶一般。实则内部一盘散沙,所有个体都按自己最小的本位振动而罔顾其所身处的更大的“不”,个体与个体之间只能彼此牵制抵消,形不成真正和谐共振的叠加势能。象悬浮液的布朗运动般,整体看却貌似和平,实际上专制独裁统治往往会造成一段时间内的社会停滞,貌似天下无事的死气沉沉,其实是不能形成谐振而内耗势能的结果。一旦强力统治力度减弱,社会出现扰动找到一个突破口,大多数个体会突然间形成一个突破铁桶钳制的共识,这时短暂地达成破坏力的和谐共振,瞬间爆发出巨大能量,国家就会崩溃。破坏铁桶钳制的共振势能释放出来后,建设性的和谐共振消失,形成一个个独自基于本位振动的团体彼此混战,天下随之大乱。


所以,老子告诫统治者“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治国法则、原理以及效果都明示出来了。老子如此叮嘱殷殷,可是自古至今,有多少统治者能够听明白呢!前面第五十一章提到“玄德”:“生而弗有也,为而弗恃也,长而勿宰也,此之谓玄德”。这里再次提及“玄德”,“玄德”即是德之至大者,道之至高者为“大道”,德之至大者为“玄德”。浅层理解“道德”,德是外化表现,道是本源。道是不变的,而德的表现是各各不同的,要深入透彻理解德之至大的“玄德”,显然就不是轻易能够做到的。


“生而弗有,为而弗恃,长而勿宰”这对于玄德的描述怎么理解呢?能够化生出来,却不拥有它,不去凭借这种东西让自已看起来有多么强大。催生了某种事物,但却又不收获它,而是任它随自然运行发展,因其本身就身处大道自然,何须拥有它。这个就是真正“玄德”之体现,有了这个德字,做好这个德字,才会领悟道。知其力,则为术;不拥其力者,不恃其力者则为德。同样这个天地宇宙是至高无上之德的表现。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弗有、弗恃、弗宰”的前提是“生、为、长”,是“有”而“弗”,并非一无所有一无是处却假装德貌岸然。人修行,参照的就是一

个“德”字。道,不可言说,不可获取,不可触碰。人唯有修德,修出玄德之能,方能合上大道。玄,不可言说却能感悟,正因为不可言说就有无限可能。


作者:李怀乾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华道教 微信平台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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