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是晚清相继发生的两大改革事件。众所周知,戊戌变法是于十九世纪末由资产阶级维新派推动,通过光绪皇帝发布诏书推行的;清末新政是在二十世纪初在西太后主持下,通过颁谕展开的。前者昙花一现;后者则历时十年,并取得了一些突出成果。但是,这两大事件在历史上的地位却大相径庭。戊戌变法,被公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的进步潮流加以肯定,这当然是无可非议的。而对清末新政,则因为是由清朝政府自己搞起来的,又加上了“讨好帝国主义”的罪名,却不管客观效果如何,就被说成是反动的,还称之为“假维新”、“伪变法”,其实这是不够公平的。本文仅就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异同及各自在历史上的地位等问题,谈些粗浅看法,就正于史学界的同志们。
一
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都是在中国出现了严重的民族危机的总形势下发生的。
戊戌变法是于甲午战败受辱之后,在帝国主义掀起瓜分狂潮,使中国的民族危机空前深重的情况下,以康有为为首的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政治代表维新派挺身而出,喊出了“救亡图存”的响亮口号,宣传、奔波,推进了维新运动向前发展,表现出了强烈的爱国心。康有为还多次上书,争取光绪皇帝站到自己一边,最后,终于把变法运动推向高潮。
当戊戌变法运动失败之后,以义和团为组织形式的,一场大规模的农民反帝爱国运动又在中国大地上展开。广大义和团群众,高举起“扶清灭洋”的旗帜,把斗争矛头直指帝国主义侵略者,到1900年5、6月间,斗争达到了高潮。这时,“八国联军”侵入中国,攻占了北京。西太后携光绪皇帝及自己的亲信、宠臣逃离北京,帝国主义强盗的铁蹄,践踏了京、津、张、保及东北各省的广大地区。西太后在逃离的同时,下达了镇压义和团和向帝国主义投降两项命令。义和团被中外反动势力联合镇压下去了,清朝政府接受了帝国主义列强提出的议和大纲十二条。此后,帝国主义又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使中国的封建经济进一步遭到破坏;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1895年以后又得到发展,而1899—1901三年,投资额比前三年大大减少,其平均投资额,几乎仅相当于前三年平均投资额的三分之一(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下,第649页。)。这是不适应民族资产阶级发展实业的要求的。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清朝政府于1901年宣布实行新政。
从两次新政的历史背景,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三个共同之点:其一,经济基础是一致的:封建经济虽然在逐渐解体,但仍占主导地位;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其二,阶级基础是相同的:占统治地位的仍是地主阶级,但是,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有了一定的壮大,特别是上层更为明显。最后,在中外关系上,都是在外国列强侵略之后,清朝政府摇摇欲坠的时刻。其不同之点:首先是人民斗争的形势不同:戊戌变法是处于历时三十年的群众斗争低潮之后出现的;而清末新政则是处于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刚刚过去之后开始的。其次,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内部的力量对比有了一定的变化:由于戊戌变法的失败,维新派中的一部分人(如章炳麟等人)发生了革命的转化,壮大了民主革命派的力量。革命派提出了推翻清朝封建专制政权的更激进的主张,并且展开宣传活动,不断策划反清武装起义。
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宗旨、目的是关系到两大事件的主观动机问题,也应该进行对比分析。
戊戌变法,是资产阶级维新派同帝党联合搞起来的,在阐明宗旨和目的的时候,两种人理应分别加以分析。但是,最近研究成果证明,过去一直被当作研究百日维新的第一手材料的《戊戌奏稿》,是经过康有为改篡后发行的,而关于召开国会、制订宪法等项内容,都是他改篡时加进去的(参见《戊戌维新运动史论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86—297页。)。因此,百日维新时期,维新派和帝党的主张基本是一致的。戊戌变法的宗旨和目的,最突出之点就是为了救亡图存。其次,是为了加强皇权巩固帝位。光绪皇帝且不必说,就是康有为在百日维新前后,也是尊崇君权的(参见《戊戌维新运动史论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97—300页。)。第三,实行变法是适应资产阶级的需要,最后,实行维新变法,也还是为了提高民族资产阶级和帝党的政治地位,打击后党及顽固守旧势力。
清末新政是以那拉氏为首的清朝皇室搞起来的,洋务派是核心力量,也有个别资产阶级人士参加。其宗旨与目的的最突出之点,就是改换统治手法以巩固皇权。1901年1月的上谕明确指出:“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盖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世,而可变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76第8—10页。)其次,当时清朝政府感到中国是在“强邻逼处”(《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96第4页。)的情况下,因此,要变法自强。1901年10月,清朝政府的上谕中指出:“须知国势至此,断非苟且补苴,所能挽回厄运,惟有变法自强,……舍此更无他策。”(《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86第14页。)第三,清朝政府推行新政,还为了在经济上“振兴”。当时,清朝统治者认为:中国“推积弱所由来,叹振兴之不早”(《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86第15页。)。“农工商业,为富强之根本,自应及时振兴”(《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93第3页。)。第四,实行新政,还为了转移国内广大人民群众的斗争视线,拉拢民族资产阶级的上层。清朝政府看到国内“伏莽犹繁”,因此,就打着“为臣民计”、“利民”(《光绪朝东华录》,总(四)第4771页。)等旗号,发展实业,以麻痹广大群众和在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寻找支持者。最后,清廷为了保持自己的统治地位,不被帝国主义一脚踢开,又不得不迎合帝国主义的某些需要。1901年7月,清朝政府在上谕中说过:“现当重定和约之时,首以邦交为重”,并按《议和大纲》的要求,下令“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在六部之前。”(《光绪朝东华录》,总(四)第4685页。)经济方面的某些措施,也有利于列强对华的资本输出。
从上述两者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戊戌变法与清末新政的目的,共同点是主要的,都是为了巩固皇权,变法图强振兴国家及适应资产阶级的某些需要。而不同点是:清末新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为了镇压人民的斗争、转移群众斗争视线以及适应帝国主义某些需要的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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