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0年9月10日我国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颁布实施,到目前为止工资薪金税率表经历了五次修改,其中第二、三、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只有表下的注栏减除费用额发生变化,所以从1994开始一直到2011年8
月,对全月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没有发生变化。现将不同时期税法所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收录如下:
一、1980年9月10日至1993年12月31日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二、199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三、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四、2008年3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五、2011年9月1日起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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