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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方协会与兔死狐悲

 昵称20102515 2016-07-01

    最近不少朋友在微信上转发了一群德国人在南京成立“普方协会”救助苏北失学少年儿童的帖子,引起了人们强烈关注。关注的焦点在于,德国人普方一家恰恰是被苏北四名行窃的少年杀害在南京。而在南京、江苏工作生活的德国人为了纪念普方一家,发起成立了“普方协会”,目的就是救助与那四名杀人少年有着同样生活背景的贫困失学儿童和少年。不少朋友都感叹德国人以德报怨的美德,甚至激发了向他们学习的愿望。

    如果仅仅看到“以德报怨”的道德力量,那么我们恰恰又低估了“普方协会”的“价值”,实际上普方的家人和建立“普方协会”的德国人并不看重“以德报怨”的道德价值,相反,他们看到的是中国市民社会中的就业、贫困和失学等问题,而正是这些问题导致了青少年铤而走险,致使悲剧降临普方一家。市民社会出了问题,他们自然从市民社会着手解决问题。

    经历过法西斯独裁统治的民族,我想“要面包还是要民主”仍然记忆犹新。其国民的整体意识,已经不再相信黑格尔“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论调;相反,他们知道政府、领袖解决不了市民社会本身的问题。正如我们看见的欺行霸市、假冒伪劣、高房价、商人行贿等等问题。而为了协调市民社会组织并促进市民社会组织解决类似的问题,他们自然而然就发起成立公民社会组织“普方协会”,以此对市民社会中的市民个体、各私营企业及其他营利团体做出导向和示范。不难想象,如果此事发生在德国,我相信还会有更多的私营企业和市民个体加入进来,甚至导致有关就业、教育法案的产生,那就会完整地体现出“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政策、立法等)”的社会发展规律。

    所以,“普方协会”虽然客观上体现了中国意识里的“以德报怨”的美德,但是在德国人的思想里并不相信什么“以德报怨”,正如他们不相信政府、领袖能解决这些问题一样。他们并不去求助中国政府帮助他们。你不让成立“普方基金会”也没有关系,我们就成立“普方协会”。试想一下,如果这样的协会多如牛毛,成立什么可能就不是政府说了算数的问题。

    说到这里,我自然想到了王石先生说的“兔死狐悲”以及柳传志先生说的“在商言商”。“兔死狐悲”说到底,思想深处还是认为政府掌握着市民社会中企业和市民个体的命运;“在商言商”,说白了就是告诉商人们要看清政治风向,跟紧政治风向。而问题是:柳传志们真的在“言商”吗?中国企业家建立过约束自身的“行业规则”吗?有与消费者一起讨论建立市民社会“生产和消费规则”的观念吗?徐明似的商人有多少?你们是否又思考过建立规则来约束和挤压投机商人的生存空间?也许有企业家认为,这些是国家立法的事,这恰恰又说错了,正好相反,国家法律恰恰是市民社会商业规则的反映和总结。存在决定意识,没有市民社会的商业规则,就没有国家与此相关的法律的产生。所以,“言商”而没有建立市民社会“商业规则”的观念和行动,怎么能说你们“在商言商”呢?充其量是“在商言利”罢了。

    正因为中国企业家没有树立“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观念,认识不到社会发展的“必然性”,才会产生各式各样貌似“智慧”的投机哲学,并出现不少活跃于公共领域的所谓企业家“导师”,津津乐道自己如何与众不同而成功,而缄口不谈的是如何建立市民社会的商业规则,当然更不可能放低身价与广大消费者讨论生产消费规则。理论上认识不清,实践中各抱一本生意经,既没有自身联合建立行业规则的意识,更没有与广大民众消费者联合建立“生产与消费规则”的观念,如果让广大消费者参与制定“生产和消费规则”的话,你们那些所谓成功的企业家未必能取得所谓的“成功”,害怕与广大消费者联合,这就决定了中国企业家阶层必然是一个软弱而孤立的阶层。

    中国企业家相信公权力的力量而不相信市民社会的力量,在公权力面前,你怎么能不软弱?异国他乡的德国商人一家在南京惨遭横祸,在中国为数不多的德国商人并没有感到“兔死狐悲”,甚至抱怨中国的治安环境,相反他们从源头着手解决问题,促进中国市民社会的发育。

    力量来源于对规律的把握,现实路径来源于正确理论的指导,“面包和民主”之间没有选择,二者都只能由“市民社会”自身生产和创造。树立“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观念,致力于市民社会自身规则的建立和完善,学习德国人建立“普方协会”,引导和规范市民社会个体和组织的发展,让这样的组织遍地开花,你还会感到“兔死狐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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