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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流变、遗存及保护利用探析

 律庆苑 2016-07-05
    以乌江中下游和梵净山为中心的黔东地区,受荆楚文化和巴蜀文化影响较早,人杰地灵,经济文化较为发达。明代以前,黔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已“比于内郡”,“冠于全省矣”。谚语日:“思播田杨、两广岑黄”,点明了思州田氏土司在全国土司中的地位。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思南、思州两宣慰司“改土归流”的成功运作,使这片土地再次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两宣慰使的废除和流官的派遣,开了中国“改土归流”的先河,加速了建立贵州行省的步伐,是贵州建省的助推器。本文试以黔东田氏土司为个案,对土司制度的流变、遗存及思南、思州“改土归流”的史学价值进行探析,并就其保护利用提出一管之见。

    一、黔东田氏土司的流变

    (一)土司及土司制度概述。“土司”一词,较早见于《明史》列传,相关地方志书也有专门记载。司者,官职官守之称谓。土司者,即以土著之人分封官职官守也。当土司分封逐渐演变为地方政权的存在形式时,即就形成为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在中央集权高度发展的政治形势下产生的,封建领主制是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它溯源于羁縻之制,是我国封建中央王朝推行于民族边隅地区的政策措施和统治形式。土司制度兴起于元代,随着封建中央集权的强化和对边境民族地区统治的深入,元代在总结秦汉以来至唐宋时期羁縻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土司制度,但粗疏草创极不完备。明代“踵元故事,大为恢拓”,将土司分类管理,确定鬼才衔品,对土司的授职和承袭,升迁与惩罚,贡赋与朝觐,土兵与征调等等,都有明确规定,使土司制度更加规范,并完全纳入封建中央王朝统一的职官组织系统之内,听命于明王朝。清代是土司制度走向衰微的时期。特别在清朝大规模“改土归流”以后,土司势力大为减弱,形式上虽然为土司统治,实际上是在各种流官机构的管辖统治之下。但是土司的残余势力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初期。

    (二)田氏土司对黔东地区的统治。根据记载,田氏在黔东地区的统治虽然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延续,直到隋开皇二年(582年),田宗显为黔中太守,田氏才重新统治黔东。从笔者掌握的史料分析,田氏对黔东地区的统治时间达到了831年之久,起于隋开皇二年(582年),止于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其统治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田氏在黔东统治的确立时期。唐初太宗统治时,田惟康为黔州刺史宋代大观元年(1107年),蕃部长田佑恭愿为王民,始建思州治,宣和四年(1122年)废,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复置思州。自此,无论是羁縻或经治思州,都是田氏为知州。由此,田氏确立了对黔东地区的统治。第二阶段为田氏统治黔东的繁盛时期。从田佑恭始,田氏世为思州守。元代至元十五年(127年),思州田谨贤以地归附,乃置万户府。后改置思州军民安抚司宣抚司,隶湖广行省。第三阶段为田氏土司的分裂时期。元至正间,田氏族属镇远州知州田茂安,始分据其地以献明玉珍,创设思南道都元帅府,其慰田琛徙治都坪,而思州分为二矣。元顺帝至二十五年(1365年),朱元璋改思州宣抚使为思州镇西等处宣慰使司,以田仁厚为宣慰使。同年,思南宣慰使田仁智归附,仍置思南宣慰司。第四阶段为田氏土司的废除时期。明永乐八年(1410年),思南宣慰使田宗鼎与副使黄禧构怨,不久,思州宣慰使田琛与思南宣慰使田宗鼎因争砂坑事发生战争,田琛与黄禧联合进攻思南,朝廷屡禁不止,明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明成祖朱棣乘机将二宣慰司废除,改设八府4州,派遣流官统治,史称“思南、思州改土归流”。至此,黔东田氏土司势力逐步衰弱,田氏土司对黔东地区的绝对统治地位丧失,但其影响仍然残存了很长一段时间。

    二、文化视野中的土司制度遗存    

    在历史上的某一段时期,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人们谈土司色变,将士司与封建、落后、保守等同。这种状况对土司制度及其相关领域的研究产生了一定影响。诚然,作为封建统治者统治少数民族地区的一项政治制度,土司制度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局限,但是,土司制度在中国古代政治舞台上出现了好几百年,它的存在也毫无疑问地有其存在的理由。从文化的视野用批判的思维审视田氏土司及其遗存,有几个方面不容忽视。

    一是就土司制度而言,无论是其物质文化遗存或者非物质文化遗存,它反映的是中国古代元明清三朝在西南和边疆地区的一种统治措施及政权组织形式,作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存在本身就是值得学术界关注的重要事项。

    二是田氏开发黔东,使这一地区成为贵州区域开发最早的地区之一,黔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明代以前位居全省之首。从建置上看,隋唐时期,地处乌江中下游的黔东北地区均属正州,即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立的经制州。在田氏的统治及开发下,这里“土俗大变,渐染华风”。两宋时期,“夷佬渐被德化,俗效中华”,“风俗同中”。

    三是田氏土司的开放精神。田氏土司虽然身居边远地区,但他们并不夜郎自大,而是以开放的精神在一定程度之内学习并传播内陆先进的生产技术,加强与中原地区的联系,缩短了乌江中下游地区融入全国一体化的进程,黔东北地区处于贵州的前列。例如宋代沿河鸾塘书院的建立,是为贵州有书院之始;印江修建的道观——三清观,是目前已知贵州最早的道观,也是道教传人贵州的最早记载。

    四是田氏土司在文化传播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思南府志》记载:“宋政和间,藩部长田佑恭被召人觐,进止不类远人,徽宗异之,问其故。曰:‘臣门客夏太均实教臣。’上悦,厚赐之。拜大均保州文学。”这说明,早在宋代,已经有夏大均一类的儒士来到思南,宣传汉族文化。明初,在朱元璋“凡有子弟皆令人国学受业”规定下,田氏土司按照要求派出土司子弟到京读书,学习儒家文化思想,学成之后回到地方继承土司职位。田氏土司在黔东地区积极传播儒家文化,为思南、思州改土归流奠定了文化基础,为建立贵州行省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是黔东田氏土司的统治与思南、思州改土归流的关系。由于种种原因,黔东田氏土司的统治和思南、思州改土归流的重要性至今尚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学术界研究极为薄弱。实际上,思南、思州改土归流是建立贵州行省的助推器,对黔东地区乃至贵州全省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深入研究黔东田氏土司的统治和思南、思州改土归流,有利于更全面地了解明初贵州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有利于加深对贵州建省全貌的认识,有利于进一步弄清黔东文化发展的基本轨迹。

    三、土司文化资源产业化运作的对策建议

    当前,文化资源走向产业化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共识。2005年,我省明确提出了“发展贵州文化产业”的策略。贵州“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提到,“文化产业将培育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省委省政府对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视,一方面为研究贵州文化营造了氛围、提供了机遇,另一方面也向全省广大科研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大家对包括土司文化在内的贵州文化开展更全面深入的研究,切实做好我省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开发。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展必须是科学的发展。黔东土司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充分挖掘土司文化的内涵及价值,把土司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二)建立土司文化资源数据库。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科研工作者要在一定范围内对黔东土司文化资源进行普查,积极开展土司文化遗存的收集整理研究以及遗址维护修缮和环境的整治等工作,尽快弄清黔东土司文化资源的底数,建立民族文化资源数据库及其保护体系,同时要加大土司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力度,重要的土司文化遗存,无论是物质的或者是非物质的,均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发掘、利用和保护,要采用现代的景观设计等手段,强化土司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积极追踪全国土司文化研究的前沿动态,主动与省内外专家、土司文物保护工作者、旅游景区管理者进行联系,优势互补,将贵州土司文化的开发利用与文物保护纳入全国统一体系之中。

    (三)深入研究土司文化,发掘土司文化的学术价值。开发利用土司文化,首先要对土司文化有深入了解,要用辩证的眼光认识土司文化,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土司及土司制度是封建统治阶级为维护“大一统”局面在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实施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它存在的经济基础是封建农奴制或封建领主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种种局限,特别是在明初,二田为争夺地盘互相仇杀不休,给当地人民带来了巨大损失,对黔东地区的稳定及朝廷政令的畅通极为不利。但是,黔东田氏土司是全国的大土司之一,思南、思州改土归流开全国先河,影响极为深远,况且,黔东地区在田氏统治的相当一段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走在贵州全省的前列。所有这些,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思考。

    (四)整合相关资源,创新土司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与发展旅游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土司文化资源因其特殊性和跨区域性决定了其开发必须整合其他相关资源,实行资源共享。一是把土司文化遗存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形成旅游区、旅游线、旅游点有机结合的旅游发展格局。例如,在构想梵净山和乌江中下游文化旅游开发时,是否可以考虑把佛教文化、土家文化以及土司文化相融合,以线路对接、市场互动、客源互送、效益双赢等方式共谋发展。二是把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结合起来,把文物景点与非文物景点结合起来。黔东地区由于开发较早,文化底蕴深厚,人文景观、文物景点保存完好,但是土司遗存保存不足,破坏严重,因此要加大土司文物申报的力度,建立文物景点。三是走区域合作之路,要合理规划黔东地区的品牌文化,将土司文化与乌江流域的石碑文化、印江土家族的红棺文化、思南土家族的花灯艺术、德江的傩文化、梵净山的佛教文化等统筹规划,办出特色,办出品位。

    结语:与全国土司制度相比较,田氏土司既具有共性,也具有个性,共性是同为我国封建社会羁縻制的继承和发展,个性是当明初统治者废除田氏土司时,全国的土司制度正在逐步走向完善。作为全国最早废除的大土司,田氏土司毫无疑问应该是中国古代土司的典型代表之一。系统深入地研究黔东田氏土司及思南、思州改土归流,既具有学术价值,也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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