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莞随迁子女入学4月29日开始报名啦! 该如何申报,积分如何计算,有哪些注意事项?小莞家这里有“百科全书”可以帮到你,收好不谢! 很多家长提问多少分才能成功入读,小莞家查阅最新公布的方案,发现录取主要看排名,根据每个镇街提供的学位数,从高到低录取。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 所以没有指定的录取分数,小莞家特地整理了各镇街学位供给表(不包含插班生),以供参考~ 申办指引 一、适应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正常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我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和澳门户籍) 1.符合相对应年龄: (1)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申请小学二至六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 (3)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不能申请重读。 2.积分方(申请人父或母)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流动人员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3.积分方(申请人父或母)须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其父母双方均为我国非东莞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含香港和澳门户籍)。 ◆拥有台湾身份证或外国国籍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童不适用于本方案。 二、申请时间 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6月12日(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受理。 三、申请地点(二选一) 1.申请人父或母一方服务地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2.申请人父母在我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申请人提交资料后,不可变更申请地,请申请前谨慎选择。 四、积分方式 父母双方不累计积分,只选取其中一方积分,积分方式见下: 五、所需材料(必备材料+积分材料) (一)必备资料 1.填写《2016年东莞市镇(街道)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 2.申请人(学生)方面的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照片,用于录入积分制信息系统)及出生证。其中,港澳户籍学生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出生证以及电子照片。 3.积分方(家长)材料: (1)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父母是港澳户籍的,只需提供身份证); (2)父或母的《广东省居住证》(父母是港澳户籍的,提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3)填写《东莞市人才入户、积分制入学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 4.在“服务地”申请入学的,选择以下四种方式之一提供申请地依据材料: (1)就业的,提供积分方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不能显示工作所在镇街的,需辅助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提供保险代理合同,且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在“自有居所地”申请入学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二)积分资料 申请人根据今年积分方案的积分项目,结合自身实际,准备积分材料,申请人应配套阅读《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详细了解积分材料要求和评分标准。 六、申请流程 积分计算 一、在莞服务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的时间 1.工作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工作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工作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二、在莞居住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时间 1.居住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居住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居住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三、在莞参保年限 在东莞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1.5分。 四、在莞纳税情况 在东莞市内纳税情况。(该项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此项最高不超过100分) 1.个人所得税 (1)近3个纳税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3000元的,10分;满4000元的20分;满5000元及以上的30分。 (2)近3个纳税年度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在东莞市内纳税情况。(该项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此项最高不超过100分) 2.个体工商户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税额,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在东莞市内纳税情况。(该项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此项最高不超过100分) 3.企业纳税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认缴资本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税额每满3万元积10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在东莞市内纳税情况。(该项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此项最高不超过100分) 4.房屋契税 近5个纳税年度在我市购买住房所缴纳的房屋契税,每满1000元积1分,多套房屋契税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五、在莞接受教育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1.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1年学前教育的,3分; 2.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2年学前教育的,6分; 3.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10分。 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校: 1.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1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分; 2.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2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4分; 3.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3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8分; 4.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4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2分; 5.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5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6分; 6.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6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0分; 7.在东莞市公、民办中小学接受7年义务教育,有学籍的,24分。 六、加分 1.文化程度 (1)大专学历,5分; (2)本科学历,10分;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15分;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30分。 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和本科学历积分。 2.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 (1)国家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 a.高级工或初级职称,5分; b.技师或中级职称,10分; c.高级技师或高级职称,15分。 (2)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 取得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并在莞注册的,5分。 3.居所方面 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5年以内的(含5年),15分;5年以上的,30分。非住宅类房产不加分。 4.科技方面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选取最高一项加分,多项不累加;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发明或奖励的,选取其中一项加分): (1)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获30分:近5年获发明专利授权的发明人;近5年获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第一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前三完成人;近5年获市级及以上专利奖的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 (2)近5年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发明人,20分。 5.技能竞赛方面 (多项不累加;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选取最高一个层次加分) (1)近3年参加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10分; (2)近3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或东莞市教育局推荐参加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广东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15分; (3)近3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推荐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20分。 6.在莞参加社会服务 (1)近5年在莞参加义务献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近5年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学生本人)近5年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7.计划生育方面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20分。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5分。 学位供给(不含插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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