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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家长请收好!今年秋季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出炉

 昵称6313813 2017-06-06


4月18日,市教育局公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秋季我市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继续实施网上学位申报和积分入学的招生政策。

对比去年,今年招生入学政策有部分调整,对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的部分条件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新增了深圳中学河源实验学校和调整了市二中小学部招生区域,同时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起始年级学位申请时间:

5月上、中旬


根据《通知》,起始年级的招生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招生对象为具有与学区相对应的户籍、与学区相对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符合政策性规定入学的;第二批次是指在源城区购买社保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第一批次录取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时,以积分入学办法申请学位。入学条件方面与去年保持一致。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家长可以通过网络、报纸,或向入学区域所属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入读条件,准备相关材料,并到入学区域所属学校进行申请。仅凭房屋产权证申请学位的申请人于5月1日前到市房管局三楼开具《住房登记记录查询证明》;凭学区户籍申请入学的申请人不需到市房管局开具该证明。


《通知》明确,第一批次申请学位时间为5月6日至7日,申请人必须到入学区域所属学校申请登记,提交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第二批次申请学位时间为5月20日至21日,申请人在学校完成第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时,以积分入学办法申请学位。


值得注意的是,5月27日至29日为补申请时间。第一批及第二批申请对象未按时申报的,申请人可到入学区域所属学校申请补登记,补办阶段过后不再受理申请,系统关闭修改及录入功能。


在资料审核及学位安排方面,5月8日至19日,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对第一批次申请人进一步并网核验申请人的资格及证明材料后,确定新生入学名单。5月22日至26日,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对第二批次申请人并网核验相关资格及证明材料后,根据市区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安排学位。6月26日至30日,市、区教育局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位安排名单在网站及相应学校公示栏公示5天。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可补充相关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学校将在7月10日公布入学名单,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下发入学通知书。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或到学校进行查询,凭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直接到所属入学区域内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此外,今年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将安排在8月26日进行申请,8月31日经审核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学位。


积分入学申请:

无购买社保或总积分为零的,一律不安排学位


今年,《通知》对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积分入学条件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在市区(含市直、源城区)购买社保(截至申请日止),并提供社保购买证明材料。无购买社保,或者总积分为零的,一律不予安排学位。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还提醒,积分入学申请对象必须是非源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若有持源城区户籍申请的,一经发现,将注销其所申报的信息。此外,河源市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数据与公安户籍管理、房产档案管理数据等实施有效对接,有关部门将严格对相关证件进行真实性审核。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公办学校资格。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就读符合条件

可直接申请入读初中部


如果申请人在市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就读的,且具有3年连续就读学籍,可申请入读本校初中部。值得注意的是,双下小学、墩头小学、风光小学、白田小学、榄坝小学等5所小学具有源南镇户籍的毕业生升初中需到原源南学校申请就读。


而针对民办学校招生,《通知》指出,市区各民办学校在市、区教育局统筹指导下,按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时间,通过“河源市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依法自主招生,严禁学校违反正常办理学籍转接程序在线下私自开展招生工作。



新增或调整部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招生入学区域


今年市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区域的划分作了微调。其中,市一小,去年西南边以大同路—文明路为界,今年恢复以东埔河为界;因深圳中学河源实验学校为新开办学校,深圳中学河源实验学校新增了初中招生入学区域,划分是东至永康大道、西至建设大道(胜利大桥处)、北至越王大道、南至沿江路。市二中小学部扩招,所以招生区域也作适当扩大。其他入学区域保持不变。


市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区域明细图

(请留意推送二“齐 | 2017年秋季市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区域划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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