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采取单校划片(地段划片)方式。招生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审慎稳妥实施。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市区初中地段生政策。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规定,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本地户籍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的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定向分配到市区内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通知》要求,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
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就近安排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对口公办小学或初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生源实际情况细化不同类别入学群体排序规则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超量的生源按相对就近原则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市域范围招生。
2022年,继续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和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原则上限报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擅自设定限制性报名条件。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统一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托招生入学电子平台受理报名。
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每个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系统随机取得一个录取顺序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
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录取的学生,如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生源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学生不属于地段生。
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按照现行招生政策继续参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后,可在招生计划内直接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及所属高校(或单位)在职教职工子女、配建小区居民子女,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录取。
根据《通知》,6月13日-6月17日,南宁市区各民办初中学校报名,6月下旬,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录取。具体安排如下:
1.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6月13日-6月16日,首先由学生家长自行在市区民办初中报名系统中网上报名,之后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信息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的,报名信息无效。6月16日18:00为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
(2)6月17日,市区各小学整理、上报报名信息,6月17日18:00为学校上报数据截止时间。
2.具有南宁市城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1)6月13日-6月16日,学生及其家长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相应报名材料,到拟报读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学生及其家长到校后,首先由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现场报名手续,6月16日18:00为报名截止时间。
(2)6月17日,市区各民办初中学校整理、上报申请报读本校的学生信息,6月17日18:00为学校上报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