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学校图书馆协会与教育交流技术协会共同制定的《学生学习的九种信息素养标准》(2012-07-09 08:32:13)1998年美国学校图书馆协会与教育交流技术协会在其出版物《信息能力:创建学习的伙伴》中制定了《学生学习的九种信息素养标准》。这一标准从信息素养、独立学习和社会责任等三个方面进行表述,明确和丰富了信息素养在技能、态度、品德等方面的要求: ·信息素养方面: 标准一:能有效和高效地获取信息; 标准二:能熟练地、批判性地评价信息; 标准三:能准确地、创造性地利用信息; ·独立学习方面: 标准四:能探求与个人兴趣相关的信息; 标准五:能欣赏作品及其他对信息的创造性表达; 标准六:努力在信息查询和知识创新中做得最好; ·社会责任方面: 标准七:能认识信息对于民主社会的重要性; 标准八:能履行与信息及信息技术相关的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规范; 标准九:能积极参与小组的活动来探求和创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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