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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海峰:广场舞扰民纠纷何时休

 四月小庐 2016-07-08
程海峰
近日,杭州城北某小区内,一对夫妻因为无法忍受广场舞的噪音污染,与大妈们发生激烈的争吵,并且扔去了鸡蛋。(9月15日《光明网》)
广场舞这个源自于群众自发的文娱活动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噪音扰民、团队之争、地盘大战所引发的恶性事件、投诉不断等问题屡见报端。在北京,有人因此暴怒放藏獒;在温州,业主们筹款26万买来高音炮,对抗广场舞音乐;在广州、武汉,还出现过空中仍粪便,驱散广场舞大妈的情况。而与业主的纠纷中,大妈们经常打一枪换一炮。业主和大妈们的“斗智斗勇”折射出广场舞前行的尴尬。一边是热衷健身娱乐的中老年舞者,一边是不堪其扰的业主。导致广场舞一直在众矢之的中曲折前进。
诚然,广场舞是老年人室外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了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和锻炼的需要。而年轻人晚上加班睡得晚,早上想多睡会。造成广场舞问题不断升级和矛盾冲突愈演愈烈。因此业主与大妈们激烈的争斗形成一个死循环,有些以牙还牙的味道。可问题来了,居民和大妈们能在单纯协商中解决矛盾吗?扰民的帽子都该扣在大妈们身上吗?
广场舞扰民谁来管?当居民投诉110后,辖区民警出警进行协调。但是派出所不是环保部门,无法检测广场舞音乐是否达到扰民分贝。民警也只能处理一起算一起。环保部门可以测量声音的分贝,但他们没有执法权。把问题推给城管,城管没有环保监测资质,致使取证困难。各机构互相推诿扯皮,管理权责不明形成“九龙治水”局面。导致广场舞成了没人管、管不了的管理难题。
但是广场舞引发的矛盾并不是无法调解。明显的是,广场舞活动场地和设施的结构性欠缺成为扰民的直接凶手。当地政府应该充分利用社会场地资源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活动场所;加大公共文化体育馆开放力度,适当延长夜间时间。而有些大妈们喜欢在小区附近跳舞,需要业主和大妈们协商跳舞时间和音响分贝。遇到期末考试时期,要灵活掌握跳舞时间。对于不遵守公约的大妈,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当然我们可以采用新设备,如地下音响等手段减弱噪音。群众的背后,更需要执法、监管等部门多管齐下,形成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无规矩不成方圆,规范引导是手段,但提高跳舞者自律意识也是关键。提高国人在公共空间相互尊重的交往能力,营造和谐良好的公共氛围是我们所追求的高级目标。当人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提升个人素质时,广场舞才能更好地在创新、和谐的健康轨道上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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