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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若观火,读懂社会学秒通粉丝经济!

 学习不好要补课 2016-07-09
引言

互联网带来的首先是一场社会革命,其次才是商业革命,电商也不仅仅是一种交易方式的创新,更是一次生活方式的巨大进步。


所有学问都是人学,我很赞成这句话。不管是经济学、管理学还是营销学,终归到底还是要回归到对人的研究上,是为人的生产和生活服务的。我们对粉丝经济的研究也应当跳出营销层面,从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其背后的规律,可能会看得更清楚。


近年来,我们讨论互联网大多是从商业层面,的确,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给我们的商业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创造了产品与消费者新的连接方式,诞生了诸如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百度等世界级的企业,但我们要清楚,电商不是互联网的全部,互联网带来的首先是一场社会革命,其次才是商业革命,电商也不仅仅是一种交易方式的创新,更是一次生活方式的巨大进步。



底层权力的崛起


社会学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就是“权利”,福柯认为,“权利是各种力量关系的集合”,任何社会和组织的形成和运行都离不开权利。


粉丝和粉丝经济的兴起从本质上来看,其实是一场权利格局的变革,是来自底层权利的崛起。形成权利的要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垄断了他人需要的资源,比如在中国古代君王通过对盐、铁等资源的垄断来达到统治人民的目的;二是掌握了他人需要的信息,比如专家、知识分子通过垄断知识和信息而成为“权威”。


随着改革开放后竞争主体的大量涌入和产量的迅速提升,到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产能严重过剩、供过于求的阶段,在商业社会中,形成权力的第一个基础已经逐步消解(当然某些国家战略性行业排除在外);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则瓦解了权力的第二个基础——信息,互联网大大提升了信息的传输效率,降低了信息获取的成本,通过一部电脑、一部手机就可以足不出户而知天下事,而且信息传输速度快得惊人,当下发生的事件已经发布就可以到达世界上任何一个有互联网的角落,人类进入了“瞬连”的时代。


信息传输革命给商业社会带来的最大影响就是打破了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过去,厂商靠着对信息的封闭来操控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由于缺乏其他的信息来源,消费者根本无法辨明广告信息的真假,只能被动接受。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央视的标王现象,一些原先根本没人听过的地方小厂,在夺得标王之后立马闻名全国,随之销量也狂飙突进,并不是因为他们的产品有多好,而是因为占领了全国最大的信息发布平台的传播高地。


进入互联网时代,这种现象再也不可能出现了,当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形成“串联”的时候,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就很容易得到验证,现在消费者购买产品不是看广告和品牌,而是看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当消费者的评价可以左右一个品牌的销量甚至生死的时候,就标志着长期以来买卖之间的权利格局发生了反转,一个新的时代到来了。


粉丝和粉丝经济就是顺应这个时代诞生的。粉丝经济的核心就是“口碑为王”,一切商业行为都是围绕打造好的口碑展开的,品牌与消费者之间不仅仅是买卖关系,还要建立更深层的关系,传统商业是以客户为中心,粉丝经济是以人为中心,以客户为中心的思维是怎么从消费者身上赚到钱,而以人为中心的思维是怎么让消费者过得更幸福,体验更爽,让他们爽了自然会把钱花在你身上。在这种权利反转中,卖方开始转变过去强势、蛮横的姿态,真正了解客户的需求并通过产品和服务的升级创新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


诺基亚和小米的对比正好说明了这前后两种权利格局的转变,一个只迷信自己的技术最终宣告失败,一个注重与粉丝的沟通和关系的维护而迅速成长。



部落化生存:从物以类聚到人以群分


部落最初是指原始社会民众由若干血缘相近的宗族、氏族结合而成的集体。部落成员之间有着相通的地域、名称、方言、宗教信仰和习俗,有以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组成的部落议事会,部分部落还设最高首领。


进入封建社会以来,部落被更大的群体组织——国家所代替,工业社会以后又出现了新的组织形式——公司,无论是国家还是公司,都是有明确的目的指向性和严格层级的组织,而部落则是基于一定的共性而形成的自发组织,这是它们之间最大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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