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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法官关系谈话录一

 昵称32659799 2016-07-09

原文地址:律师与法官关系谈话录(一)作者:榆林头人

按:律师与法官的关系是个敏感话题。年轻律师常常追问,老律师却又缄口不提。许多青年律师往往在此误入歧途。下面是本人的一点体会。感谢李文召律师的整理。

律师行业属于中介机构,是提供服务的,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服务行业。律师的性质决定其要有绅士风度,贵族气质,这就要求律师拿捏好分寸,做到不卑不亢。当事人是你的客户,客户就是上帝,不能拒人于千里之外;法官呢,手里握着公权力,也不能太装,这些关系都得处理好,律师在处理这些关系上是很有讲究的。律师面对不同的当事人也是不一样的,当事人有穷富之人,也有城乡之别,雅俗之别,面对不同的人,得说不同的话。同样,法官跟法官也是不一样的,基层法官和中院以上的法官有不同的风格,基层法官相对来说更入俗一点,而中院以上的法官学院派的就多一点,可能更儒雅一些。有的法官很愿意跟律师接近,是想榨点油水,律师越是面对这样的法官越是得注意,这样的法官最容易出事。律师应该接近有思想有品位的法官,建立起来君子之交,找到一种知音、知己的感觉。往往这样的法官还是潜力股,有升迁的可能,一般人缘也好,能帮一些忙。

在中国,律师完全不跟法官搞关系,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律师跟法官打交道,交朋友,关键就是怎样打交道,交怎样的朋友的问题。律师跟法官还是要交真诚的朋友,从法官中找到真正的友谊。这样至少在这个法院,会避免很多小麻烦,比如至少进门问题解决了吧,另外还可能知道一些内部消息。多少律师就是因为不知道内部消息被当事人炒掉了。当事人都打听到的消息,律师还不知道呢,当事人还怎么信任你?好多年轻律师说做不下去,一方面是案源问题,再一个就是有了案子,一个法官都不认识,也很难做下去,所以说律师在某个法院里面,一定要跟某个法官建立一种友好的关系,但是也不要把这种关系想的多肮脏,关键是一定要选择好法官,有些法官很愿意为你服务,但是这种服务是有偿的,这是很危险的,面对这样的法官,一定要注意,不能深交,一旦法官出事,律师也会被牵扯进去。这样的法官就好比是易燃易爆品,检察院盯的也比较紧,很危险。法官是有优劣之分的,选择一个好的法官,首先是选择了安全,同时也是选择了发展,这样的法官一般都发展的比较好,

再者,律师不可能跟所有的法官都建立友好关系,交一个好法官,可以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给办案带来方便。很早以前景法官就说过这样一句话“吃饭不办案,办案不吃饭”。这是一种很通俗的说法,朋友跟朋友之间不可能不吃饭,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在没有案子的情况下吃,这就靠人的自律。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不要给人施压,不要像拧螺丝一样,越拧越紧。长期的交往,不要太短见。还有一句话就是“徇私不枉法,枉法不徇私”,前半句是说,别的律师跟法官交谈可能得注意方式,法官也可能不太有耐心听,但是作为朋友的律师来了,说话更随便一点,法官也更有耐心听下去。但是法官也不一定就按律师的意思办,要维护公正,这在中国才是现实的;后半句相对就不太好理解,但一说就明白,是指,有些案子判的可能是有问题,但是绝对不是因为徇私,可能是基于各种压力,比如社会稳定啊,上级压力呀等等,但是一句话,和“私”无关。这样的法官交往起来是很让人放心的。真正的朋友不会因为别的顾忌疏远,但是可能会因为他的提拔,事务多了,避讳也多,见面不太方便,但是感情还是很好。

跟法官交往,还要注意要客观的对待,有的法官,或者不跟律师交换意见,或者是交换起来,容易针锋相对。这种情况,一是因为法官可能受贿,站在对方立场说话;再一个是,法官从策略角度来讲,他听一方律师的意见,对方不在场,避免一面之词,要扮演对方的角色,来进行一场辩论,其目的是了解真相,寻求公正,当然也不排除在调解的时候压你一把。不要因为这个对法官怒发冲冠,对立起来。当然也有一种法官,看卷后,确实会有先入为主的认识,不善于掩饰自己的观点,在面对律师时把自己的观点流露出来了,这样的法官是最可爱的,很淳朴的。这样的法官,律师更不能把他当敌人,这更容易成真正的好朋友。知道他在想什么才知道怎样去应对,怎样去组织证据,不要拘泥于去探究没有说服法官的原因,法官很多时候会受到政策或上级的干扰,不能因此对他本人产生成见,要办一个案子交一个朋友,而不是给自己添一堵墙,有的律师就做的很好,就是因为与人为善,善交朋友。律师就是要把法官当做自己的盟友,本来对方当事人一方已经是对立面了,更没有必要与法官相悖。 

要想交到层次较高的朋友,很重要的一点是自身要具备较高的素质,自身的素质达不到,这样在法官的眼里也会受鄙视。律师作为一个没有公权力支撑的社会角色,要想与法官平等交流,就要凭借自身较高的素质。通过在与法官的沟通交谈中,就能感知案件的走向。律师自身强大,自身修养较高,有人格魅力,才能有希望结交到良师益友,此外,不要指望与所有的法官结交,总有远近之分,法官与律师交往也有选择性,要考虑安全性,不可能结交那些心无城府的人,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法官与律师的交流不排除出于善意的相互帮忙,特别是在个人生活方面,比如买车买房子女入学等等方面,凭借自己的资源为别人方便,这与行贿受贿是有明显区分的。

再有,要不吝于赞美法官,无论是公共场合还是私人社交场合要去肯定法官,可能这些赞美有助于其升迁,关系自然拉近。还可以组织一些有益的活动,例如踢足球、旅游之类的活动,都能增进关系。在中国做律师,水至清则无鱼,单纯,不能与法官只有纯粹的业务关系,肯定是要建立个人关系。

最后,也是很重要的一点,与法官的交往要保持低调,不能到处炫耀,否则法官会提防你,把你拒之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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