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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董、古玩:三者区别与联系 -收藏内参

 天宇楼33 2016-07-10








问:古董和古玩是文物么?
答:文物包含部分古董和古玩,但古董和古玩未必就是文物。

简述:
   
一、在古代中国,“文物”二字联系在一起使用,始见于《左传》。《左传·桓公二年》和《后汉书·南匈奴传》均有记载。“文、物”原指当时的礼乐典章制度。而从现代意义讲,“文物”是个大概念,包含着古董和古玩。

    二、古董是为人所珍视的古代器物,上面沉积着无数历史、文化、社会信息。因为古董可以作为一种玩物,所以后来我们也称之为“古玩”, 也作“骨董”。

    清朝以前,人们把珍贵的古物称为“骨董”,所谓“骨”,取肉腐而骨存之意,意思是保存过去之精华。后来渐变为古董、古玩。实际上“古董”、“骨董”和“古玩”是一个意思,只不过由于时代的变迁,人们叫法不同而已。

    三、拿文物和古董、古玩比较,文物在时间的涵盖上要大于古董或古玩,文物可以是古代,也可以是现代或当代,只要是优秀的文化产物都可以被列入文物范畴。而现代和当代的东西不能称为古董和古玩。

    四、有人将文物、古董和古玩按照物品性能分类,认为一件古代艺术品,对文物部门来说就是文物,因为它有文化保护价值;对投资者来说就是古董,因为它有增值价值;对收藏家来说就是古玩艺术品,因为它有艺术鉴赏价值。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以及后来的国务院所颁布的一系列有关保护文物的法规,都沿用了“文物”一词。直到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才把“文物”一词及其所包括的内容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其范围实际上包括了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年代上已不仅限于古代,而是包括了近、现代,直到当代。

    六、关于文物的年代下限,在国际上起初曾定为1830年,起源于1930年美国的关税条例。该条例规定凡1830年以前制作的艺术品可以免税。以后在国际上,不少国家把这一年定为文物的年代下限。后来美国在1966年通过了新的关税条例,又规定“自免税进口报单提出之日起,凡一百年以前制作的文物”概予免税进口。因而目前按国际上一般惯例,文物是指一百年以前制作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实物。但是也有的国家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另作规定,如希腊就把1450年作为文物的年代下限。

    目前,各个国家对文物的称谓并不一致,其所指涵义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对文物共同确认的统一定义。但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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