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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指引

 彩叶草0019 2016-07-10

    根据国家最新营改增政策(财税36号文)的要求,金融业将于5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增值税按照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为应纳税额,在公司收入一定的情况下,获取进项税额的大小不仅影响着其自身的税负,同时对其业绩也产生一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取得工作,降低公司税负成本,提高公司效益,现发布成本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指引,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增值税计税方法及进项抵扣说明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由供应商直接开具或者由供应商向其主管税局申请代为开具。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分类

   根据增值税相关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将成本费用项目分为三类,包括:必须获取专票项目、不需获取专票项目及其他。其中:


1、必须获取专用发票的成本费用项目,需凭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报销,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事先书面向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说明情况并获同意后方可付款,否则财务部将不予审核通过;


       2、不需获取专票项目主要包括依据税法不可抵扣项目(如差旅费中的车票、飞机票等)和收款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如协会会员费和机动车辆的年检费等);


       3、其他项目主要为成本项目金额较少且为零星偶发项目,因此需要衡量支出金额及实际情况后确定是否需要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该项目的成本费用原则上需要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元且从个人处购进的服务及货物暂不要求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其他情形下无法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事前与对口会计核算人员沟通,并在报销流程中附上说明;

 

    4、各业务及分支机构营改增联系人应及时向部门员工提供本单位增值税涉税信 息,以便经办人员尽快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上述第2项和第3项没有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本费用项目,需要获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其他付款凭证作为报销凭证。

 

具体分类请参见下表:

成本费用专用发票获取情况表

成本费用项目

进项税率

备注

营业办公场所租赁费

5%11%

详见第三部分-1

物业费

6%


水费

13%、6%、3%

详见第三部分-2

电费

17%、6%、3%

营业场所固定停车费

6%


固定资产及重要低值资产

17%


固定电话费及通讯线路费

11%


会议费(不含餐费、机票等)

6%


差旅费-住宿费

6%、3%

因酒店业住宿费开具专用发票具体办法尚未明确,在相关政策出台前可尽量争取开具专票

机动车辆运营费-车辆修理费(修理费)

17%


机动车辆运营费-车辆修理费(汽油费)

17%

详见第三部分-3

机动车辆运营费-车辆保险费

6%


业务招待费(购买礼品)

17%、3%


咨询顾问费

6%


媒体广告

6%


广告牌租位费

6%


文具日用品及耗材

17%、3%

详见第三部分-4

报刊书籍

13%、11%、3%

详见第三部分-5

不需获取专票项目

依据法规不可抵扣项目

差旅费-车票、飞机票



业务招待费-餐费



无法获取专用发票项目

以个人名义报销的手机话费



协会会员费



机动车辆运营费-车辆年检费



零星印刷费



绿化费



零星办公场所及设施修理费



………………




三、部分特殊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说明

    在本指引的第二部分中列示了成本项目是否需要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考虑到部分成本项目存在不同税率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需要一定的手续等问题,本部分对该特殊项目进行详细说明:


1、房屋租金

    鉴于不动产租赁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为租入的房屋支付的租金可以作为进项抵扣的凭证。但是房屋租金有5%11%不同税率,为避免房屋出租方以不同税率为借口进行税负转嫁,各位同事仅需保证房屋租金的不含税价格相同即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6 号《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税总函〔2016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操作:



2、水电费

    现存水电费有不同的结算模式,由物业公司或者房东统一结算水电费,或者由公司直接和供水供电公司结算水电费。不同的结算方式所获取的发票不同,其税率也是不同的。如:从供电公司直接获取电费发票的税率为17%,从供水公司直接获取水费发票的税率为13%或者3%,而从物业公司获取的发票税率为6%


    如果和物业公司结算,根据最新营改增政策——财税36号文规定:物业管理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部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如果水电费由物业公司收取,且该物业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那么物业公司应就其收取的水电费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物业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其仅能提供由税务局代开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自身提供普通发票。


    如果水电费和房屋出租方结算,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企事业单位转售水、电的有关税政问题的批复》(沪国税流[2000]19号)的规定“出租方与承租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由出租方按承租方水、电、煤气的实际使用量结算的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租方应如实申报销项税金,承租方可据此计算进项税额。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承租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由出租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


    如果水电费和供水供电公司直接结算,可由供水供电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操作:


3、汽油费

    国家税务总局令2002年第2号《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税函[2001]88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具体操作:



4、文具日用品及耗材

    分支机构独立采购的文具日用品及耗材通常在当地的小卖部采购,无法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存在无法抵扣的情况。如果从电商处统一购进文具日用品及耗材,则可以获取17%的进项税专票以用于抵扣。但是从当地小卖部购进价格反而会比大型电商、超市处购进的价格更为便宜。所以需要比较不同资质供应商的价格,以确定最优采购模式。

具体操作:

    需要比较不同供应商的价格,以确定最优采购模式。详细的价格比较请参阅本指引第四部分不同供应商价格选择临界点。


5、报刊书籍

    报刊可从邮局订阅、从报社直接订阅或者从书店直接购入,不同购入方式存在不同的进项税率。如从邮局订阅,其进项税率为11%(财税36号文规定:邮政普遍服务的税率为11%,其中邮政普遍服务包括: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从报社、大型电商处等订阅的税率为1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图书、报纸、杂志的税率为13%);如从小型书店处购入税率为3%,或者由于其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抵扣的情况。由于不同供应商的进项税率不同,从而相应的购进价格不同,需要比较价格以确定最优采购模式。

具体操作:

    需要比较不同供应商的价格,以确定最优采购模式。详细的价格比较请参阅本指引第四部分不同供应商价格选择临界点。


四、不同供应商价格选择临界点

    根据增值税相关法规,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增值税税率分为17%13%11%6%四档,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通常仅为3%(不动产租赁除外,其征收率为5%)。由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提供较大价格折扣情况下,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的实际成本可能低于一般纳税人。


    下表列出了不同类型供应商价格选择临界点,在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价格折扣高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优惠临界点时,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


不同类型供应商价格选择临界点

项目举例

一般纳税人的抵扣率

小规模纳税人抵扣率

价格优惠临界点

文具日常用品等

17%

3%

88.03%

0%

85.47%

图书报纸杂志等

13%

3%

91.15%

0%

88.50%

装修费等建筑服务

11%

3%

92.79%

0%

90.09%

住宿等现代服务业

6%

3%

97.17%

0%

94.34%

    例:统一采购文具面临两家供应商: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可开具17%的专票)和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其中根据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能否向其主管税局申请代开专票又分为两种情况:小规模纳税人(可提供专票)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提供专票)


    情形一: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和小规模纳税人(可提供专票,税率3%)供应商的 比较。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的税率为17%,其含税报价为117,公司实际成本100。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可提供专票,税率3%)供应商含税报价低于103117*88.03%)时,公司实际成本低于100,可选择从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处购进。


    情形二: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提供专票)供应商的比较。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的税率为17%,其含税报价为117,公司实际成本100。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提供专票)供应商处购进价格低于100117*85.47%)时,可选择从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处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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