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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没有“自己人”

 简易乾坤 2016-07-15

 

法律面前没有“自己人”

作者:王子墨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15日 01版)
 

  【光明谈】

  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展开了一场针对机动车违规的集中检查行动,交警们公开处罚了好几起“自己人”的违规行为——驾驶员表明自己的警察身份后,并没有得到“网开一面”的关照。此举受到了围观者的一致称赞。

  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更没有“自己人”的概念,本次交警的执法,重申了这一基本常识。受处罚的“自己人”不多,行为也不严重,但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这体现了公正执法的导向性意义。“己不正,焉能正人”,执法过程中对“自己人”做到不例外,才能更有力地捍卫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公正应成为执法的常态。无视“自己人”的“无情”,面对求情时的“冷酷”,这样的情形多了,就能拼接出全民懂法、守法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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