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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始,路桥所有煤气瓶都要置换!更安全,更快捷,猛戳学习置换方法......

 越看越想看 2016-07-15

告诉大家一个很重要消息!

7月13日开始,路桥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始实施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置换(试运行)工作!大家赶紧去置换吧,好让家里的煤气瓶有个更安全的身份,更有力的保障!


7月13日开始置换

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气瓶)是具有爆炸危险的特种设备。当前,绝大部分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属于用户自有,普遍存在着因产权与管理脱节而产生的安全状况不明、检验率低、事故率高、“流浪”气瓶无人负责等一系列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应具备自有产权气瓶,并向气体消费者提供气瓶,同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

为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强化气瓶实名登记,建立气瓶可追溯体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路桥区决定从今天起实施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置换。


置换步骤:


第一步:原瓶检验

用户将液化石油气钢瓶带至液化气储配站点,由场站对钢瓶进行检查,凡持有经检查合格气瓶(含超期未检)的用户,可以在路桥区范围内的储配站办理产权置换手续。


第二步:签订合同

储配站和液化石油气用户签订气瓶租用协议,明确用户气瓶押金,约定用户租赁使用、退瓶和充气等相关服务内容。用户租赁使用储配站自有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可随时终止协议,并凭押金收据和液化石油气钢瓶领回押金。

第三步:交付押金

按照液化石油气瓶折价转让价格表要求价格予以收购,单户瓶数超过6只的,超过部分的价格由双方协商。储配站有权拒收2016年8月份以后生产的液化石油气瓶。完成回购后,用户缴纳100元押金,并完成实名登记。


第四步:领取实瓶

用户进入站内领取装有二维码的已灌装钢瓶。各储配站只许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并按规定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确保气瓶充装安全。


液化石油气瓶折价转让价格表

生产时间

YSP-50型约定原值350元

YSP-15型约定原值100元

YSP-5型约定原值65元

2016

350

100

65

2015

310

80

58

2014

270

70

51

2013

230

60

44

2012

190

50

37

2011

150

40

30

2010

110

30

23

2009

70

20

16

备注:有效期内按照《GB5842-1996》标准生产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收购价格统一按照上述表格2009年价格计算。

大家若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下面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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