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大家一个很重要消息! 7月13日开始,路桥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始实施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置换(试运行)工作!大家赶紧去置换吧,好让家里的煤气瓶有个更安全的身份,更有力的保障! 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气瓶)是具有爆炸危险的特种设备。当前,绝大部分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属于用户自有,普遍存在着因产权与管理脱节而产生的安全状况不明、检验率低、事故率高、“流浪”气瓶无人负责等一系列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应具备自有产权气瓶,并向气体消费者提供气瓶,同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 为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强化气瓶实名登记,建立气瓶可追溯体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路桥区决定从今天起实施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置换。 用户将液化石油气钢瓶带至液化气储配站点,由场站对钢瓶进行检查,凡持有经检查合格气瓶(含超期未检)的用户,可以在路桥区范围内的储配站办理产权置换手续。 储配站和液化石油气用户签订气瓶租用协议,明确用户气瓶押金,约定用户租赁使用、退瓶和充气等相关服务内容。用户租赁使用储配站自有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可随时终止协议,并凭押金收据和液化石油气钢瓶领回押金。 按照液化石油气瓶折价转让价格表要求价格予以收购,单户瓶数超过6只的,超过部分的价格由双方协商。储配站有权拒收2016年8月份以后生产的液化石油气瓶。完成回购后,用户缴纳100元押金,并完成实名登记。 用户进入站内领取装有二维码的已灌装钢瓶。各储配站只许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并按规定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确保气瓶充装安全。 液化石油气瓶折价转让价格表
备注:有效期内按照《GB5842-1996》标准生产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收购价格统一按照上述表格2009年价格计算。 大家若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下面的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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