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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民族品牌“龙口粉丝”档案考略

 阿里大叔 2016-07-15

 

 

百年民族品牌“龙口粉丝”档案考略

   “龙口粉丝龙口产”“龙口粉丝龙大造”“龙口粉丝招远正宗”……关于驰名中外的“龙口粉丝”的原产地域之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人们不禁要问,“龙口粉丝”究竟是怎么回事?

 

“龙口粉丝”的百年历史渊源

  据史料记载,山东招远早在北魏时期就已经掌握了淀粉生产技术,宋代开始生产红薯粉丝。之后,通过改良创新,不断增加新品种,逐渐生产出高粱、豇豆、小豆等粉丝。明朝初年就有招远粉丝销往墨西哥等地。清嘉庆五年(1800年),今招远市张星镇北里庄村王国俊、王国欣、王国义三兄弟开设专门作坊生产绿豆粉丝。从此,以绿豆为原料的粉丝生产在招远北半部迅速发展起来。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今招远市张星镇徐家村徐登庸与人合资在招城开设经营粉丝的“福聚”粉庄。之后,其族人又先后开设“聚泰福”、“洪泰福”等粉庄。清咸丰九年(1859年),“洪泰福”粉庄在招远南部重镇毕郭设立分号,带动了招远南部的粉丝生产,从而使粉丝生产遍布招远全境,但仍以北半部为主。招远粉丝生产的兴旺,也辐射带动了黄县(今龙口市)等邻近地区粉丝业的兴起。当时各地粉丝均由烟台港装船外销,因产地众多,质量不一,致使招远粉丝受到冲击。清咸丰十年(1860年),招远徐氏四大粉庄在香港合设“洪泰”经销店,并在黄县龙口设粉庄,收购招远粉丝,改烟台港为龙口港装船运往香港,再由香港转销南洋、西欧等地。为区别起见,特将包装物上标以“龙口粉丝”等字样,始称“龙口粉丝”。据1995年版《龙口市志》记载:“粉丝亦称粉条,为纯绿豆制品。最早产于招远,后传于黄县,距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因其集散于龙口,故称‘龙口粉丝’”。

百年民族品牌“龙口粉丝”档案考略

2.北里庄村老粉坊

 

  以纯绿豆为原料生产的“龙口粉丝”,丝条细匀,光纯透明,质地韧柔,久泡不胀,清凉可口,具有清热、消暑功效,赢得“银丝”“玻璃面条”“龙须”“春雨”等美称,深受世人钟爱。当时,物稀价昂,曾作为物价象征,与黄金相媲美,可左右市场行情。因此,众多粉丝作坊和粉庄纷纷打起“龙口粉丝”的牌子,生产经营“龙口粉丝”。20世纪二三十年代,龙口粉庄生意空前红火,为龙口诸业之最。1927-1931年间,龙口各业商号共637家,其中粉庄就有50余家。20世纪30年代初期,为便于粉庄进行交易,粉业界在龙口成立了粉业公会,成员为各粉庄东家。粉业公会还设立了裕庆行,统一为粉丝外销办理装船、内外销手续及组织货源、联系客户等,为粉庄提供服务。于是,“龙口粉丝”产销两旺,享誉海内外。1934年版《中国实业志》记载:“粉丝业为鲁省特产……招远所产,尤为著称,据专业者统计,该县百分之六十的农户与粉业有关,每年输往上海、宁波、厦门、香港、九龙、新加坡等处,占龙口粉丝出口额的百分之七十。”
  新中国成立后,“龙口粉丝”长期由外贸部门负责经营,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进料、统一购销。私营粉丝作坊逐渐转化为村办集体企业,实行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统一使用山东省粮油进出口公司注册的“塔”牌龙口粉丝商标。产品供不应求,全部用于出口创汇,不准内销。
  20世纪60年代初,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招远外贸公司意欲为招远粉丝正本清源,打出自己的牌子,便将所产销的“龙口粉丝”更名为“招远粉丝”。但事与愿违,“龙口粉丝”虽未注册为商标,但事实上已是闻名于世的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由于“龙口粉丝”的名牌效应,人们只认“龙口粉丝”的牌子,而不认“招远粉丝”的牌子。无奈之下,招远粉丝不得不再次冠以“龙口粉丝”的牌子,也只有这样才能受到客户的青睐,得以畅销。

“龙口粉丝”陷入品牌之争

  “龙口粉丝”这一知名品牌,由于历史原因,长期被粉丝业户共同使用。进入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大潮涤荡着人们的传统观念,冲击着“龙口粉丝”垄断经营的外贸体制,粉丝生产企业开始运作自产自销、自营出口,于是,品牌意识跃然升起——品牌就是市场,品牌就是效益,品牌就是资本,品牌就是企业的生命。那么,“龙口粉丝”这个知名品牌应归谁所有?一时间,成为人们关注和争论的焦点,也不乏捷足先登抢先注册者。几经周折后,在国家工商总局协调下,“龙口粉丝”作为地域产品的统称共享共用,而各企业自行注册的商标则归属独家专有。于是,“双塔”“塔林”“冠珠”“丝宝宝”“六六顺”“金珠”“瑞芳”“金城”等“龙口粉丝”注册商标应运而生。

百年民族品牌“龙口粉丝”档案考略

3.现代制粉车间

  关于“龙口粉丝”注册商标,经历了一个艰难的破茧之旅。早在1985年招远龙口粉丝加工总厂生产的“塔”牌“龙口粉丝”被评选为国家优质产品时,就曾因奖牌归属问题,生产企业和商标所有者发生过激烈争论。最后还是经时任国家经委主任吕东一锤定音:优质产品是生产企业生产出来的,不是销售单位销售出来的,应把奖牌发给生产企业。可是,此事激怒了痛失奖牌者,决定收回商标使用权。这迫使招远不得不自己注册商标,即“双塔”商标。后又因“双塔”商标和“塔”牌商标相似引起异议,使“双塔”商标作了修改,最终形成文字型双塔图案。
  20世纪90年代,“龙口粉丝”产地之争又骤然升温。有的地方和企业打起“擦边球”,利用现代传媒手段片面宣传,大造声势,追求广告效应,宣称只有自己那里才是“龙口粉丝”正宗产地和生产厂家。1999年8月17日,国家质监总局发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引起“龙口粉丝”各产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争相申报,最后由烟台市人民政府统一申报。2002年9月10日,国家质监总局正式批准对“龙口粉丝”实施原产地域保护。2003年2月25日,烟台市政府印发《烟台市龙口粉丝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对“龙口粉丝”产品进行了界定,并规定:招远、龙口、蓬莱、莱阳、莱州5个县级市行政区域为“龙口粉丝”原产地域保护范围,非保护范围内生产的粉丝不得称“龙口粉丝”。之后,国家质监总局相继发布公告,对“龙口粉丝”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使用进行了规范,使“龙口粉丝”生产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半岛钟离河西岸,招远市金岭镇政府驻地西侧。1976年建厂,时称招远县龙口粉丝加工总厂,属社办企业,为外贸部门加工“塔”牌“龙口粉丝”,1986年5月自行注册“双塔”牌“龙口粉丝”。1992年与香港昌富利贸易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他们发挥得天独厚的天时、地利和人才优势,实行产学研相结合,开展标准化生产,推动自主创新,成为“龙口粉丝”中一颗璀璨的明星,产品销往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1985年3月在法国巴黎荣膺国际美食及旅游协会“金桂叶奖”,同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奖;之后多次获得中国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会金奖和名牌产品称号,2003年获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证书,2006年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同年被评为粉丝行业首家中国“驰名商标”;被山东省工商局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龙口粉丝”生产工艺是历经几百年逐步积累发展起来的,它既是生产者的财富,也是全人类的共同文化遗产,需要传承发展。2007年3月,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以其独特优势向山东省文化厅提出保护“龙口粉丝”生产工艺的申请。随后,山东省文化厅两次派专家组就传承人及其生产工艺进行调查摸底。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始终把档案管理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使企业档案以其充分的、强有力的、令人信服的证据,助推和保障着申遗工作。经评审和公示,申遗获得通过,取得成功。2007年6月9日,山东省文化厅命名该公司郭兰堂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龙口粉丝”传统手工生产技艺代表性传承人,2008年6月山东省文化厅向该公司颁发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证书。

“中国粉丝之都”实至名归

  “龙口粉丝”虽是招远人发明,但由于历史原因,招远人并未享受“专利”,其品牌为众多地区所共享,然而,大浪淘沙,“龙口粉丝”这个大家族中的每个成员同样都要经受优胜劣汰这个竞争法则的严峻考验,兴衰成败,潮起潮落。
  历史上,招远曾因生产“龙口粉丝”时间早、质量高、规模大,素有“银丝之乡”的美誉。改革开放以来,招远积极实施“水中捞银”工程,重视发挥传统优势,利用传统技艺,挖掘产业潜力,整治生产秩序,实施抓大扶强战略,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加强技术创新,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粉丝产业得到长足发展,形成了张星、金岭、蚕庄、玲珑和辛庄五个“龙口粉丝”生产重镇。因独特的气候条件、优质水源和先进生产技术等突出优势,招远粉丝在“龙口粉丝”这个大家族中,无论是品种、产能、销量,还是品质、品牌、效益,都可谓首屈一指。2008年,共有粉丝生产企业160多个,从业人员4万多名,年产粉丝20多万吨,其中60%以上出口,分别占全国粉丝总产量的80%以上,全国粉丝出口总量的85%以上,产品销往欧美、日本、韩国、东南亚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创汇1.2亿美元,荣获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3个、山东省名牌产品8个、山东省著名商标9个。
  2002年9月3日,中国农学会鉴于招远市粉丝产业在山东乃至全国已经具备明显特色和相当优势,授予该市“中国粉丝之都”称号。2004年9月19日,招远市人民政府在北京新闻大厦举行“中国粉丝之都”命名仪式暨新闻发布农学会名誉会长洪绂曾向招远市人民政府授牌。招远市以粉丝业的强大优势,自2002年以来,历次都荣获“中国食品工业强市”称号。2005年,招远市粉丝产业集群成功入选山东省十大(特色)产业集群。
  百年民族品牌“龙口粉丝”,是勤劳质朴的胶东人民智慧的结晶,既给本地区带来了发展机遇,也给世界人民送去了口福。中国粉丝业骄子的“龙口粉丝”,既饱经沧桑巨变,又在共享与竞争中发展壮大。(本文图片均由作者提供) 

“龙口粉丝”传统手工生产简易制作流程

百年民族品牌“龙口粉丝”档案考略

烫豆

百年民族品牌“龙口粉丝”档案考略

磨豆

百年民族品牌“龙口粉丝”档案考略

过大箩

百年民族品牌“龙口粉丝”档案考略

兑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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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粉团

百年民族品牌“龙口粉丝”档案考略

漏粉

相关链接 非遗知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  来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01)民族语言(包括方言)。
  (02)民间文学(口头文学),如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等。
  (03)民间音乐,如民间歌曲、器乐曲、舞蹈音乐、戏曲音乐、曲艺音乐、部分民间祭祀仪式音乐等。
  (04)民间舞蹈,如生活习俗舞蹈、岁时节令习俗舞蹈、人生礼仪舞蹈、宗教信仰舞蹈、生产习俗舞蹈等。
  (05)戏曲,如曲牌体制的戏曲剧种、板腔体制的戏曲剧种、曲牌板腔综合体制的戏曲剧种、少数民族的戏曲剧种、民间小戏剧种、傩及祭祀仪式性的戏曲剧种、傀儡戏曲剧种等。
  (06)曲艺,如说书(徒口讲说、说唱相间、韵诵表演)、唱曲(板腔体、曲牌体、板牌混合体)、谐谑(相声类、快板类、谐戏类)等。
  (07)民间杂技,如杂技、魔术、马戏、乔装戏、滑稽等。
  (08)民间美术,如绘画、雕塑、工艺、建筑等。
  (09)民间手工技艺,如工具和机械制作、农畜产品加工、烧造、织染缝纫、金属工艺、编织扎制、髹漆、造纸、印刷和装帧等。
  (10)生产商贸习俗,包括农业生产、林业生产、渔业生产、畜牧业生产、商贸等习俗。
  (11)消费习俗,包括服饰习俗、饮食习俗与禁忌、居住习俗与信仰、交通习俗。
  (12)人生礼仪,包括妊媷习俗、分娩习俗、诞生和命名习俗、满月礼、百日礼和周岁礼、成年礼、婚礼、离婚习俗、寿诞礼、葬礼习俗禁忌等。
  (13)岁时节令,包括节气与习俗、传统节日习俗等。
  (14)民间信仰,包括原始信仰、俗神信仰、庙会、祖先信仰、生殖信仰、商业信仰、精灵信仰等。
  (15)民间知识,包括医药卫生、物候天象、灾害、数理、测量、记事、建筑等知识。
  (16)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包括民间游戏、杂耍(艺)、竞技等。
  (17)传统医药,包括养生、诊法、疗法、针灸、方剂、药物等。
  (18)其他,如传统行会、香会等民间组织、村规乡约等。
来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01)民族语言(包括方言)。
  (02)民间文学(口头文学),如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等。
  (03)民间音乐,如民间歌曲、器乐曲、舞蹈音乐、戏曲音乐、曲艺音乐、部分民间祭祀仪式音乐等。
  (04)民间舞蹈,如生活习俗舞蹈、岁时节令习俗舞蹈、人生礼仪舞蹈、宗教信仰舞蹈、生产习俗舞蹈等。
  (05)戏曲,如曲牌体制的戏曲剧种、板腔体制的戏曲剧种、曲牌板腔综合体制的戏曲剧种、少数民族的戏曲剧种、民间小戏剧种、傩及祭祀仪式性的戏曲剧种、傀儡戏曲剧种等。
  (06)曲艺,如说书(徒口讲说、说唱相间、韵诵表演)、唱曲(板腔体、曲牌体、板牌混合体)、谐谑(相声类、快板类、谐戏类)等。
  (07)民间杂技,如杂技、魔术、马戏、乔装戏、滑稽等。
  (08)民间美术,如绘画、雕塑、工艺、建筑等。
  (09)民间手工技艺,如工具和机械制作、农畜产品加工、烧造、织染缝纫、金属工艺、编织扎制、髹漆、造纸、印刷和装帧等。
  (10)生产商贸习俗,包括农业生产、林业生产、渔业生产、畜牧业生产、商贸等习俗。
  (11)消费习俗,包括服饰习俗、饮食习俗与禁忌、居住习俗与信仰、交通习俗。
  (12)人生礼仪,包括妊媷习俗、分娩习俗、诞生和命名习俗、满月礼、百日礼和周岁礼、成年礼、婚礼、离婚习俗、寿诞礼、葬礼习俗禁忌等。
  (13)岁时节令,包括节气与习俗、传统节日习俗等。
  (14)民间信仰,包括原始信仰、俗神信仰、庙会、祖先信仰、生殖信仰、商业信仰、精灵信仰等。
  (15)民间知识,包括医药卫生、物候天象、灾害、数理、测量、记事、建筑等知识。
  (16)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包括民间游戏、杂耍(艺)、竞技等。
  (17)传统医药,包括养生、诊法、疗法、针灸、方剂、药物等。
  (18)其他,如传统行会、香会等民间组织、村规乡约等。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0年1月11日   总第1951期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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