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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以文治国的结局 | 今日值得花时间

 jank_wj1969 2016-07-15

本文看点

1、秩序和架构的合理是系统稳定的决定因素。曹魏的失败正是因为秩序失范、架构失衡。

2、系统之内出现与系统利益不一致的集团,必然导致架构失衡。



曹丕:以文治国的结局


文/傅小凡




禅让


自春秋以降,朝代的更迭都是通过武力与战争,当争夺国家最高权力的双方势均力敌的时候,往往两败俱伤,社会秩序遭到巨大的破坏,社会财富受到惨重的损失,普通百姓承受无尽的苦难。宗法制规定的嫡长制子继承,是一种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的,在统一王朝内部和平的权力交接方式。但是,改朝换代依然是天下大乱的结果。儒家一直崇尚“禅让”,这种权力交接方式,据传说存在于尧、舜、禹三代,既无法证实,也再也没有发生过,成为政治哲学中的美好向往。

 

曹丕继承魏王的爵位之后,利用曹操时期创立的政治和军事势力,在汉朝老臣基本辞世的情况下,以“禅让”的方式,迫使早已有名无实的汉朝皇帝退位,从而建立魏朝做了皇帝。虽然,这种禅让只是形式,但是却鲜明地反映出曹丕的政治哲学与曹操的不同。可以说,此“禅让”之举是曹丕“以文治国”方略的象征。

 

据《三国志·魏志·文帝纪》注引《献帝传》记载,汉帝禅位给魏王曹丕是颇费了一番周折的。众大臣们反复劝说多达十几次,魏王下令拒绝也多达七次,并且二次上书汉帝拒绝受禅,汉帝则四次册诏表达禅位于魏的意愿。

 

最早明确向魏曹丕表示,应该以魏代汉的人是左中郎将李伏,他的理由是:“定天下者,魏公子桓,神之所命,当合符谶,以应天人之位。”用谶纬神学作为改朝换代的意识形态依据,这是东汉以降的陈腐之辞,也是封建统治阶级所惯用的手法。众臣得知李伏的谶纬之说,立刻向魏王进言,劝曹丕取汉帝而代之。并且列举历代王朝更迭之时,都有征兆,所谓“稽之古代,未有不然者也”。

 

不久太史丞许芝,再一次向曹丕详细解读谶纬之说,他从各种纬书中摘取一些所谓预言魏将代汉的谶语,比如:“汉以魏,魏以徵”、“代赤者魏公子”、“汉以许昌失天下”等,并且以所谓史料考证的方式,向曹丕例举了历史上应验图谶而王天下的君主。最后他说:“臣职在史官,考符察徵,图谶效见,际会之期,谨以上闻。”史官成了图谶应验的考证者。

 

于是众臣再一次劝曹丕。理由是:“古先哲王所以受天命而不辞者,诚急遵皇天之意,副兆民之望,弗得已也。”意思是说,接受禅让是遵循天意与民心,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汉帝下诏,要将皇帝位禅让给魏王,于是尚书令桓阶等奏曰:“汉氏以天子位禅之陛下,陛下以圣明之德,历数之序,承汉之禅,允当天心。夫天命弗可得辞,兆民之望弗可得违,臣请会列侯诸将、群臣陪隶,发玺书,顺天命,具礼仪列奏。”一些大臣更是心急,已经准备安排受禅日期和地点。被曹丕拒绝之后,众臣联合和120多人,一起联名劝奏。

 

给事中博士苏林、董巴又以天象变化出现的所谓征兆,劝曹丕接受禅让:“谨案古之典籍,参以图纬,魏之行运及天道所在,即尊之验,在于今年此月,昭晰分明。唯陛下迁思易虑,以时即位,显告天帝而告天下,然后改正朔,易服色,正大号,天下幸甚。”

 

有了这样的理由,大臣们似乎更有根据了,于是尚书令桓阶等劝曹丕“要必道信于神灵,符合于天地”。侍中刘廙的奏语更加直白:“圣帝不违时,明主不逆人。”言下之意如果曹丕再拒绝天意民心而不受禅让的话,就只能做昏君了。

 

魏王曹丕对众臣的劝奏,先后下达12道令加以拒绝。同时,汉帝前后四次册诏禅让帝位,曹丕三次上书拒绝,这显然是故作姿态。因为,李伏第一次上奏图谶时,曹丕觉得时机还不成熟,他虽然表面否认了李伏的说法,但却让李伏将图谶“以示外”,意思是要让更多的人知道。当许芝将纬书中预测魏将代汉的内容条陈给曹丕之后,虽然曹丕说:“犁牛之駮似虎,莠之幼似禾,事有似是而非者。”但是,尚书仆射马上将这些内容让满朝文武尽人皆知。正是这种舆论上的宣传,才有汉帝四次册诏,众臣屡次奏劝。当三公九卿一齐上奏时,曹丕觉得,接受禅让不会再有政治上的障碍,才结束了这种政治上的表演与故作忸怩,终于答应接受禅让。三公九卿们的理由具有概括性:

 

一、图谶和符命代表天意;

二、汉帝主动提出禅让,是上顺天意,下遂民心;

三、天下废兴在乎期运;

四、汉朝已经无法挽回的历史,新的贤明之君取而代之,是历史必然。

 

这场禅让虽然只是形式,但是以和平的方式完成朝代的更迭和政权的交接,毕竟是人类所追求的政治理想。无论曹丕在禅让过程中如何表演,他的治国理念却清楚地展示给世人。这场禅让的历史闹剧,之所以具有象征意义在于:一,汉朝已经从实质到名义都成了历史的陈迹。魏取代汉的确是大势所趋;二,曹丕能够顺利地当上皇帝,意味着当时的政治形势基本稳定,一个以和平为主,战争为辅的时代到来了。朝代的更迭都可以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国家的治理自然会出现重大变化。


以文治国

 

曹丕时代国策变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文治国”。曹氏父子本身都爱好文学,尤其是曹操在诗坛上独树一帜,别具风格,被后人冠之以“汉魏风骨”。曹丕也喜好文学,“以蓍述为务,自所勒成垂百篇”。史书称赞曹丕,“天资文藻,下笔成章,博闻强识,才艺兼该”。史官未免文辞溢美,但喜欢著书立说以垂青史,的确是曹丕不同于曹操的一个重要特点。早在曹丕身为魏王太子时,经历了一次大的瘟疫,病死很多人,灾难面前,人的生命显得非常脆弱,曹丕不禁为之伤感,在与其平素特别敬重的王朗的书信中写道:


生有七尺之形,死唯一棺之土,唯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疫疠数起,士人彫落,余独何人,能全其寿?


他显然深深地感受着死亡的恐惧,对人生的短暂与生命的无常发出由衷的感慨。要克服生的无奈与死的恐惧,最好的办法就是追求不朽,而不朽的方式,儒家说是立功、立德、立言。曹丕所处的时代,已不再是群雄逐鹿的英雄建功的年月,所以他要立德扬名,只能著书立说。自此以后,他撰写《典论》,并且创作诗赋,多达百余篇。他在其《典论》序中说:

 

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故西伯幽而演《易》,周旦显而制《礼》,不以隐约而弗务,不以康乐而加思。夫然则古人贱尺璧而重寸阴,惧乎时之过已。而人多不强力,贫贱则慑于饥寒,富贵则流于逸乐,遂营目前之务,而遗千载之功,日月逝于上,体貌衰于下,忽然与万物迁化,斯志士之大痛也。

 

文章是治理国家的大事业,是不朽的盛事。人的生命再长也会有终,荣华与快乐必然随着生命的结束而终结,生命与荣华是有终止之期的,唯有文章可以不朽以至于无穷。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古人将生命的意义寄托在翰墨之间,将自己的理想追求表现在书籍之中,不需要历史家评说,不需要强大的政治势力,其名声自然会传之于后世。周文王被囚时撰写《易》,周公旦显赫之时制订《礼》,他们并不因为自己命运的顺与逆而改变自己著书立说的事业。古人之所以轻财富而重时光,就是因为时光一去不复返!然而,一般人都不知道刻苦努力,贫贱的时候害怕饥寒,富贵的时候又追求享乐,所以只顾眼前的利益和事务,而遗忘了千载不朽之功业。时光消逝,生命渐老,忽然感到生命之大限来临,一生却一事无成,这是有志之人最感痛心的事!这样的人生观自然会影响到曹丕的政治哲学。

 

魏文帝曹丕时期,社会安定,儒学受到更多的重视。黄初二年,曹丕下诏称:

 

昔仲尼资大圣之才,怀帝王之器,当衰周之末,无受命之运,在鲁、卫之朝,教化乎洙、泗之上,凄凄焉,遑遑焉,欲屈己以存道,贬身以救世。于时王公终莫能用之,乃退考五代之礼,脩素王之事,因《鲁史》而制《春秋》,就太师而正《雅颂》,俾千载之后,莫不宗其文以述作,仰其圣以成谋,咨!可谓命世之大圣,亿载之师表者也。

 

他将孔子视为大圣之才,具有帝王的品性与能力,但是身处周朝末年,天命不济,只好在鲁、卫等诸侯小国任职,在洙、泗之域任教。凄凄遑遑地周游列国,为了理想和救世,不惜降低身份。但是,当时的王公们并不能委他以重任。孔子只好放弃救世的政治活动,专心思考古代圣王治世理国的经验,作《春秋》,修《雅颂》,以成就素王之伟业。千载之后,无人不以他的文章为宗旨,无人不以他的德性为楷模。这才是真正的圣人,永远的师表。诏书中的观点,显然与其《典论》序的是一致的。

 

曹丕还在诏书中提出儒家与对孔子祭祀在战乱之中被破坏的情况,因而诏令鲁郡重修孔庙,并且安置百户吏卒守卫孔庙,同时又在孔庙之外,建造许多室屋为学者提供居所。在恢复儒家独尊地位,发布重修孔庙的诏令的第二年,曹丕又诏令限制祭祀对象。诏曰:

 

先王制礼,所以昭孝事祖,大则郊社,其次宗庙,三辰五行,名山大川,非此族也,不在祀典。汉世衰乱,崇信巫史,至乃宫殿之内,户牖之间,无不沃酹,甚矣其惑也。自今,其敢设非祀之祭,巫祝之言,皆以执左道论,著于令典。

 

意思是说,先王制订礼仪,是为了歌颂和孝敬自己的祖先的。最大的礼是祭祀天地,其次是自己祖先的宗庙。其它的对象,无论是日月星辰,还是名山大川,都不在祭祀的对象之列。汉朝衰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崇信巫史,各种淫祀到处泛滥,这是最大的惑乱。从此,胆敢设置非祀之祭,传播巫祝之言的人,统统以左道之罪,依律惩处。

 

黄初五年,又立太学,以五经为讲授和考试内容,并且设置《春秋谷梁》博士。曹丕还组织许多儒生,撰集经传,分类编纂,多达千余篇,“号曰《皇览》”,也就是钦定的经学著作大全。

 

曹丕的政治哲学与其父的不同之处,在他对古代帝王的评价上也有体现。曹丕常常与诸儒们赞美汉文帝。他认为,汉文帝宽仁玄默,力求以德化民,有贤圣之风。一些儒者认为,文帝虽贤,但是其聪明与对治理国家的认识,还不如贾谊。曹丕为此大不以为然,为了反驳这种观点,特意作《太宗论》,论中道:


昔有苗不宾,重华舞以干戚,尉佗称帝,孝文抚以恩德。吴王不朝,锡之几杖以抚其意,而天下赖安;乃弘三章之教,恺悌之化,欲使曩时累息之民,得阔步高谈,无危惧之心。若贾谊之才敏,筹画国政,特贤臣之器,管晏之姿,岂若孝文大人之量之哉?


意思是说,文帝之时,南方的苗族造反,重华发动战争,尉佗称帝,对些文帝都以恩德加以安抚。吴王不朝天子,文帝却赐给他几杖,以平抚他的不满,从而天下平安。文帝是用和平的方式,用道德感化的手段,化解了社会矛盾与政治危机,使人们得以免去战乱之灾,可以使本来处在战争的危险之中的人民,保持和平的环境,能够阔步高谈,不用担心战争的爆发。像贾谊这样的人,其才能不过是对国是出谋划策而已,充其量是个管仲、乐毅式的贤臣,怎么能够与汉孝文帝相提并论!后来孙权对曹丕代汉而称帝表示不服,曹丕再次将《太宗论》颁布于天下,明确表示不愿用战争的手段征伐吴国。

 

黄初二年八月,孙权遣使称臣,奏章中言辞卑逊,并将俘获的魏将于禁等人送还。朝臣皆贺,唯刘晔持不同看法。他认为,孙权无故求降,必然是其国内有紧急情况。孙权前些时间袭杀关羽,刘备必定会兴师讨伐。外有强寇,众心不安,又恐魏国乘虚而南下,所以孙权才委地求降。他这样做,既可以却魏国之兵,又可以借魏国之援,以加强自己的力量,迷惑自己的敌人。现在天下三分,魏国十有其八。吴、蜀各保一州,阻山依水,有急相救,小国为自己的利益只能如此。现在他们两家自相攻伐,是上天要灭亡他们的机会。应该出动大军,直接渡江袭之。蜀攻其外,我袭击其内,吴国不出旬月必亡。吴国灭亡则蜀国势孤立,即使将吴国一半疆土割给蜀国,它也不能久存,更何况蜀国只得其外围,我占领吴国的核心部分。曹丕认为,别人已经称臣而降,再去讨伐,会使其他要归降的人不敢再来,不如接受吴国的投降,从背后袭击蜀国。刘晔不同意,他认为,蜀国远而吴国近,一旦得知魏国讨伐它,必然会退兵。现在刘备是因愤怒而兴兵击吴,得知我们伐吴,自然认为吴国必亡,从而愿意进攻吴国并与我争割吴国的领土,所以刘备不会改变计划,抑制住自己的愤怒而去救吴国。但是曹丕不听刘晔的意见,决定接受孙权的投降。

 

以文治国,不免有些书生气。从战略上考虑,曹丕的确错失良机,没有抓住吴蜀反目的机会,强化二者的矛盾,与蜀国联合灭掉吴国。这是军事决策的失误,但是这与他的治国方略并不矛盾,可见以文治国在三国鼎立的初期,在处理三国之间的关系时,是不合时宜的。虽然魏国内部政治局势基本安定,但是全国并没有统一,曹丕的理想是以德治国,满足于孙权的归降称臣,以为是自己恩德的感化,从而使得统一大业不得不再一次推迟。 

 

九品中正  士族专权

 

由于政治局势的变化,曹丕实行重文尊儒的国策,对人才的看法和选择人才的标准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曹操唯才是举,曹丕任人以德。重才干和智巧,转而为重德性与文章。曹操求贤三令,具有应急措施的性质,而曹丕则着手建立人才选拔制度,这就是九品中正制。随着儒家地位的提升,九品中正制的建立,士族豪强的势力日渐强大。东汉末年的一些现象再度出现,只是没有了外戚与宦官的争夺,只剩皇权与士族豪强的斗争。这种矛盾不仅导致魏国灭亡,也是制约了整个两晋和南朝的政治斗争。

 

选拔人才标准的改变,首先表现在曹丕恢复汉代的举孝廉。黄初二年曹丕下令:“郡国口满十万者,岁察孝廉一人;其有秀异,无拘户口。”第二年又下诏书曰:“今之计、孝,古之贡士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限年然后取士,是吕尚、周晋不显於前世也。其令郡国所选,勿拘老幼;儒通经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有司纠故不以实者。”这条诏书是对曹丕用人标准的详细解释。并且纠正了上一年令中以年为单位举孝廉的做法,认为,时间太长会使吕尚、周晋这样的人才被埋没。他所需要的人才,除了忠信之士外,儒生要精通经学,官吏要熟悉文法。显然,用人标准与治国方略完全一致。这意味着,汉代以来独尊儒术的政治传统又得到了恢复。

 

有了评判人才的标准,还得有人进行评判,同时又要将这种评价过程制度化,以保证合乎要求的人才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这个制度就是“九品中正制”。这一制度最早的创立,还是曹丕任魏王的时候,是其尚书陈群提出的。陈群认为,当时朝廷对人才的选拔不全面,不能将所有人才都选拔来,所以创立“九品官人之法”,也就是九品中正制。曹丕嗣位为魏王之后,为了争取世家大族的支持,接受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建立九品中正制度。曹丕称帝之后,便在魏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汉代察举制度的发展。东汉的察举、辟召,一般都以名士主持的乡闾评议为主要根据。但是在长期战乱之后,乡举里选的办法事实上已无法进行,考察士人不得不采取访问采择以评定等第的办法。九品中正制是在中央政府中选择贤而有识鉴的官员,按照其籍贯,兼任本州本郡的“中正”。每州、郡、县,均设置大小中正。中正负责察访散在各处而籍隶本州本郡的士人,采择舆论,根据家世和行状,定为九品。如果“言行修著”即在道德品性和言行方面进步明显,则可以升级;如果“道义亏缺”,即德性表现差,则降级。吏部无权对人才进行评审,确定与核察,这些工作只能由朝廷委任的中正,对人才进行铨第等级,吏部根据中正评定的结果,授之以不同的官爵,根据表现的好坏决定升迁或罢免。这些人任官时,政府按照他们的品第,分别除授。已经入仕的人,也要三年清定一次。这个办法成了魏晋南北朝到隋代封建统治阶级选拔官员的重要制度。

 

九品中正制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过程。据《晋书·卫瓘传》记载卫瓘等上疏论九品中正之制时说:“其始造也,乡邑清议,不拘爵位,褒贬所加,足为劝励,一犹有乡论遗风。”即九品中正法开始实施时,乡邑对人物的评价,还能够不拘爵位,无论褒还是贬,都能够起到劝励的作用,保持着乡论的遗风。也就是乡间普通人所形成的社会舆论还能够起一定的作用。然而,九品中正制的实施,实际上将原先由名士决定的乡间评议,变成了由中正主持的官方品第。而且,中正评价人物的等级,并不是完全根据个人的道德品行的,或者说,德性是中正据之以决定品级高下的重要根据,却并不是唯一根据。在《晋书·刘毅传》中这样的话:“为九品者,取下者为格,谓才德有优劣,伦辈有首尾。”由此可知,除德性之外,才能与伦辈也是根据。中正评定某人时,要“立品设状”,状上的内容包含德、才、伦辈三个方面,所定品级要与状上所写的德、才、伦辈相符合。虽然,当时强调重德性与才能,但是对伦辈,也就是家庭出身的考虑也并非无关紧要,这显然已经不是唯才是举了。曹操的选举方针在九品中正创立之初,就已经被改变。

 

九品中正制,原本是适应汉末大乱之后户口混乱时期选举人才的办法。但是,到了魏晋时期,世家豪族政治经济势力强大,郡县中正多由世家豪族担任。评价与品定人才的权力逐渐为世家豪族所垄断,品评的标准也由德、才、出身,逐渐转化为无论德才,只看出身。豪强不但垄断评价权,也垄断了上品地位,从而垄断了升迁晋爵的道路。表面上看来,封建国家对选拔官吏的管理加强了,但由于当中正的都是一些大族名士,品定人物的实权完全控制在他们手里,因此这个制度实际上等于承认了世家大族操纵选举的合法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品定士人的品第很自然地逐渐不凭才能,而单纯以家世高低为准。它对于维护士族门阀的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这就使得晋朝的豪强与东汉末年的豪强有了根本的区别,即他们不但与中央政权分庭抗礼,而且把握着从地方到中央各级政府人才选拔的权力,这就是地方豪强的政治势力得到了极大的加强。世家豪族由于政治和经济势力的强大,使他们抓住并垄断了九品官人法,从而独占政府官位。反过来,世家豪族在政治特权又保障他们的社会经济特权。正是这个强大的世家豪强,成为司马氏夺取政权的社会基础,也是晋朝最终灭亡的祸根。  

     

曹操在统一北方的过程中,为了削弱地方割据势力,对一些豪强地主曾给予一定的打击。但是,曹操是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他抑制和打击豪强是有限度的。随着三国鼎立局势的逐渐稳定和社会经济的恢复,豪强地主的势力也在不断发展。到了曹操死后,世家大族的势力终于在曹魏政权中完全取得了支配的地位。

 

曹操改革了东汉的许多恶政,但恶政的根源之一,他并不能根除,那就是士族在政治上所占有的垄断地位。曹操改变东汉的举孝廉制,录用“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的人做官吏,意在削弱士族的势力。强大的士族势力,实际上是东汉皇室的支持者,他们是曹氏取代刘氏的巨大障碍。曹丕行“九品官人法”,承认士族有做官特权,又按公卿以下官吏等级分给牛畜和客户,在经济上予以优待。这样,曹丕就获得士族的拥护,废汉帝名号,建立起魏朝,士族中的拥汉派无形中消失了。然而,魏朝的政权实际上成为士族的政权,魏文帝明令禁止宦官和外戚干政,从而使东汉时期外戚、宦官、士族三个集团的争斗,到魏时才确实肯定了士族是最后的胜利者。

 

陈群在曹操时代,只作到侍中、领丞相东西曹掾。对曹操采取的是凡事无可无不可的态度,“雅仗名义,不以非道假人”。但曹丕一上台,他就活跃起来了,力主建立“九品官人法”,以提高士族的政治地位。另外,司马懿在曹操时代也无地位,曹丕时也重要起来。陈群、司马懿和魏宗室曹真的地位一样高,成为在曹丕死时受遗诏辅政的人物。世家高门在当时是不可抗拒的社会势力,陈群、司马懿是世家高门的代表人物。曹丕借助他们以巩固曹家政权,他们借政治地位和九品中正制度以发展世家大族的势力。

  

曹丕虽然追求文德之治,希望能够在德行和文章方面名垂青史,但是他那公子哥的本性是改不掉的。由于政治稳定和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曹丕当政之后,一改曹操节俭清廉之风,追求奢华,沉缅于游乐畋猎,喜好珠宝珍奇。群臣进谏,拒而不听。上行下效,曹丕的放浪生活,直接导引着魏国政治的腐败。

 

曹丕在其《典论》的《自序》中说,他五岁时曹操因天下乱扰,教他练习射箭,六岁会射箭之后又教他骑马,到了八岁就能骑会射了。正是因为他有这种能力,所以在建安初年,张绣降而复叛的变故中,曹修、曹安民遇害,而十岁的曹丕却乘马得脱。虽然他说:“夫文武之道,各随时而用”,是因为战争的缘故,才自幼喜好弓马。可是,曹丕称帝之后,国内局势稳定,以文德治国的他,却没有因此而停止对弓马的喜好。且他的弓马之好并非战争技术,而是王公贵族的畋猎活动。他经常“逐禽辄十里,驰射常百步,日多体健,心每不厌”。长水校尉戴陵进谏曹丕不宜过多地进行射猎活动,曹丕居然大怒,差点杀了戴陵。曹丕经常出外射雉,而且对群臣说,射雉真是件快乐的事啊!辛毗回答说:“于陛下甚乐,于群下甚苦。”曹丕这才有所收敛。

 

曹丕喜好珍玩,有一次他问侍中苏则:“攻破酒泉、张掖之后,西域通使到敦煌,献径寸大珠,是否求他们再卖给我们一些?”苏则回答:“如果陛下以教化统一中国,恩德远及西域,那时大珠不求自至。求而得之,不足贵也。”曹丕只好做罢。 苏则用曹丕自己的主张巧妙地让曹丕放弃了向西域诸国讨径寸大珠的要求。

 

但是,曹丕借吴国称臣之机,向孙权讨要大量珍奇异宝。其中包括:雀头香、大贝、明珠、象牙、犀角、玳瑁、孔雀、翡翠、斗鸭、长鸣鸡等。吴国的群臣认为,贡有常典,曹丕所求的珍玩之物,与国礼不合,不应该给他。孙权说:

 

方有事于西北,江表元元,恃主为命。彼所求者,于我瓦石耳,孤何惜焉!且彼在谅闇之中,而所求若此,宁可与言礼哉!

 

意思是说,吴国与蜀国刚打玩仗,与魏国一江之隔,吴国一时还没有力量与之抗衡,所以还得承认曹丕为一国之主。他所求要的东西,对孙权来说,如同瓦砾土石,有什么舍不得的?对魏国来说,大敌未除,他却追求这些东西,对这样的君王还有什么礼可言?孙权的用意很明显,他希望曹丕玩物丧志,不再图谋统一天下的大业。所以曹丕所要珍宝,一律与之,借此也可以消除魏国对吴国的戒备。从孙权的态度,可以反衬出曹丕此举的荒唐。虽然这是封建帝王的通病,但是在统一大业未成之时,便搜寻珍宝以满足贪欲,这才是王朝灭亡的征兆。再加上曹丕移宫洛阳之后,建造宫殿,开凿水池,开启了大兴土木的奢侈之风。

 

曹丕虽然试图扮演一个恩德广泽的仁君,但是他的心胸却很狭隘。

 

自曹丕称帝以后,对宗室颇多猜忌,同姓王公很难自处。魏国的封国,虚有名号,皆不食租。所以,他们名义上是王公,实际上根本没有权力,甚至连人身自由都没有。魏国的法令规定:诸侯王皆须就国,不得停留京师;诸侯王不得辅政;诸侯王不得互相交往,也不得与别人交往。正如陈寿所云:“魏氏王公,既徒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又禁防壅隔,同于囹圄,位号靡定,大小岁易。”这样做的结果的确消除了同姓王公对曹丕政权的威胁,但是也削弱了曹氏皇族的政治力量,为日后司马氏夺权辅平了道路。

 

魏王公的具体情况,可以陈思王曹植为例。《三国志·魏志·陈思王植传》云:


时法制,待藩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又植以前过,事事复减半。


按魏国当时的法令,对待王公侯国非常严厉苛刻,其下属官员大都是一些社会地位低下,无德又无才的人,兵士也都是些老弱病残,人数也不超过200人。所谓“前过”是指曹操爱曹植的才华,本想立曹植为王太子。所以曹丕继位后,怀恨在心,对曹植特别苛薄严峻。曹丕有一次发世家子弟为兵,诸侯国世家子弟也在征发之中。曹植上疏恳求停发他的世家子弟。他所陈述的情况,反映了曹魏诸侯王封国的可怜相。他说:


臣初受封,策书曰:“植受兹青社,封于东土,以屏翰皇家,为魏籓辅。”而所得兵百五十人,皆年在耳顺,或不逾矩,虎贲官骑及亲事凡二百余人。……而名为魏东籓,使屏翰王室,臣窃自羞矣。就之诸国,国有士子,合不过五百人。伏以为三军益损,不复赖此。方外不定,必当须办者,臣原将部曲倍道奔赴,夫妻负襁,子弟怀粮,蹈锋履刃,以徇国难,何但习业小兒哉?……又臣士息前后三送,兼人已竭。惟尚有小兒,七八岁已上,十六七已还,三十余人。今部曲皆年耆,卧在床席,非糜不食,眼不能视,气息裁属者,凡三十七人;疲瘵风靡,疣盲聋聩者,二十三人。


当年曹植受封之时,名义上说是要拱卫皇家,但实际上只得到150名士兵,而且年龄都在60-70之间,各类将士加起来,不到200人。这样的兵力,要藩屏王室,实在是不可能的。封国之内的士子,总共也不过500人。三军兵力的增减自然不在乎这点人。如果为了国家的需要,必须征调封国内的士子,就只能夫妻带着襁褓中的婴儿,弟兄自带口粮,去共赴国难。……况且,如此征调士子已经多达三次,能够征调的人力已经竭尽了。只剩下七八岁至十六七岁之间的小儿30多个。曹植属下的部曲,也大都年老体衰,病弱不堪。

 

如果曹植的情况只是个别现象,那的确是曹丕对曹植积怨太深。但是曹魏封国的整个情况和曹植的情况没有太大的区别。用孙盛的话说:


异哉,魏氏之封建也!不度先王之典,不思籓屏之术,违敦睦之风,背维城之义。汉初之封,或权侔人主,虽云不度,时势然也。魏氏诸侯,陋同匹夫,虽惩七国,矫枉过也。且魏之代汉,非积德之由,风泽既微,六合未一,而彫翦枝幹,委权异族,势同瘣木,危若巢幕,不嗣忽诸,非天丧也。


魏国的封建实在与历代不同。既不遵循先王制度,也不考虑侯国藩屏王室的作用,显然有违亲族之间和睦的风俗,也与诸侯拱卫京师的义务不相符。西汉的分封,导致藩王与中央争权,那是当时政治局势决定的。而曹氏的诸侯,地位与普通人一样。如果是为了防止诸侯割据称霸,但也有些矫枉过正。况且,魏取汉而代之,是因为势力使然,而不是恩德所致,所以并没有能够得到全国的认可和接受。在这种情况之下,限制自己宗亲王公的力量,却将重权委任给异姓,使曹氏政权处在危险之中。魏国的灭亡,不是天的力量,而是自毁基础。


原载《祁山遗恨——三国政治哲学初探》,小标题为编者所加,注释已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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