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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扬解税】增值税(发票)涉税风险(一)

 刘刘4615 2016-07-16
原创 2016-07-12 天扬财税咨询 天扬君合税务通



增值税(发票)涉税风险(一)

  


一、发票刑事违法行为

一、发票刑事违法行为

(一) 发票刑事法律违法行为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发票刑事法律违法行为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盗窃罪、诈骗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一、发票刑事违法行为

       (一) 发票刑事法律违法行为内容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虚开行为

①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专用发票;

②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发票;

③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专用发票。

(2)虚开方式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3)刑事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4)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方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应同时具备如下特征:购买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买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 

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对购买方应做如下处理:

①不以偷税或骗取出口退税论处;

②取得的虚开专用发票应按有关法规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③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额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不准许其抵扣进项税额款或追缴其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

④因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其已抵扣税款的,不再加收滞纳金。



                                    @2016天扬君合财税咨询集团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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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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