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求职季】名著《修养》中的职业选定方法

 望云1120 2016-07-16

新渡户稻造之论已逾百年、胡公所言亦在五十余年前,前人异口同声,均在强调兴趣与个性,对于选择职业的价值。

 


文 | 汪伦

来源 | 汪伦的法律博客


再读新渡户稻造的《修养》,其中有关“职业”一章,言及青年人应“按照性格与爱好选定职业”。此论于今虽逾百年,但却十分中肯,故在此展开一叙。


在该书作者看来,职业因人而异,可最重要的是,要分清自己是否喜欢这个职业,然后决定去留。另外,还要考虑自己的性格,是否适合这份工作。如果性格与工作不合,两者之间就会失去和谐,达不到全身心投入的目的,也就不会对工作产生兴趣。因此,青年选择职业,最重要的是,就是要考量爱好与性格两种因素,然后再作决定。


以本人的体会,选择一份职业,爱好当是一等的重要。只有爱好之,才会可能保持职业热情,个人才愿意作持续平凡的努力,工作中才可能精益求精,厚积薄发,后有所成。只要留心,我等总能发现身边有人,较大多数人更勤奋,他们起早贪黑,一心扑在工作中。其中道理,即在于但凡热爱自己职业之人,都能在工作中体会到趣味,因而欲罢不能。趣味使得工作不仅不会成为负累,反而会乐在其中,长时间不去工作,反而倒让人无所适从。




对于青年人而言,这里常可能有个误区。比如,从法学院毕业之后,自以为喜欢某种法律职业,一头扎进来后,继而才发现,这份苦差与自己并不相切合,三分钟的热度后,再也不能提起兴趣。年轻人易受到他人的影响,以为自己会爱好某种职业,其实根本是不了解行情,因而盲目地“爱了”。


以律师业为例,有人看多了港台剧,以为律师业如何拉风,可入职后却发现,现实很骨感,想说爱你不容易。就此而言,人生之隘口处,多向师长请益,以得到适当的建议,不可少也。




其实,要爱上一种职业,谈何容易?!以不才的体会,没有训练有素的专业能力,没有多年锲而不舍的坚持,没有确定的价值观,要说对某个职业产生兴趣,无异于是在痴人说梦。余择律师一业,已逾十五周年,尚不敢多言兴趣,更多不过只是职业习惯而已罢。


另关于性格,当然亦是考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但相较于兴趣,性格对职业的影响要次之。再以我自己的经历言之,法学院毕业后,我是先入体制,到机关作小职员。入职后渐渐发现,自己却不能融入其间。自己个性,与体制内的要求种种,多有不合。削足适履,毕竟是件痛苦之事,于是二年有余,我便逃之夭夭。现在想来,第一次就业,因未能切合个性,职业选择有偏差,也就在所难免。好在体制宽宏大量,放我一条生路。




此后十五年,余在体制外作稻梁谋,也常见到身边之人,因性格原因,不得不作职业调整。我不能说,换职业之路,此途一定不通。许多人更换职业后,却大放异彩,这正说明此前的职业,与其不合。就不才所见,人生苦短,经不起太多折腾。诚如新渡户所言,四方形的人,煞费苦心希望进入三角形的职业,只有一半进入其中,另一半总是很难纳入,为此感到难受,在所难免了。


如在选择职业之始,就能很好地与个性切合,如此甚好。现在,身边常见在体制内,逾十多年的资深法律人转型,个人觉得有点可惜,毕竟转型成功的只是少数,角色转换成本太大,风险极高。题外之言,不说也罢。


对于职业选择相关的话题,胡适先生也有过高论。1958年6月,胡公在台湾大学法学院作演讲,谈大学生的生活,提到很多学生选择科系时,不免带有短见,倾向于功利主义,云云。胡公提及自己求学时,从农科转入文学院的旧事,称“在定主意的时候,便要依着自我的兴趣了——即性之所近,力之所能。




我的兴趣在什么地方?与我性格相近的是什么?问我能做什么?对什么感兴趣?我便照着这个标准转到文学院了。”胡公言,大学生选择学科就是选择职业。对此,不要听父母、哥哥、朋友的话,只要跟着自己的兴趣走。记得已故的乔布斯先生,也曾告诫过大学生,就职业选择而言,“要找到你的所爱”,如果一时间未能找到,得继续去找。


当下正值毕业季,众多年轻人走出校门,踏入社会,选择各自的职业。新渡户稻造之论已逾百年、胡公所言亦在五十余年前,前人异口同声,均在强调兴趣与个性,对于选择职业的价值。不才偶拾学人所述,在此略作发挥,是为记。



法律人的精神家园

法律博客

falvboke

www.fyfz.cn

 沟通协调请备注法律博客+职业

 加法博君个人微信

       zbzyj2108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