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5、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8、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9、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0、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11、依法制定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岗位应急措施; 12、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 13、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 14、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5、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6、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二、自来水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主管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5、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三、自来水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2、协助主要负责人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 4、组织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解决;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确保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到位; 7、指导和督促企业内部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8、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自来水公司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自来水公司工程、维修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物品; 3、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杜绝违法施工和违章作业,及时发现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六、自来水公司供水生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自来水公司净水厂是供水设备运行和供出水质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净水厂每天必须指定专人巡查各井位供水设备的运行情况并作好记录; 3、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得延误; 4、当需要停水检修时,应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以便作好对用户的解答工作; 5、每月向公司主管经理报告供水设备运行以及水质动向。 七、工会人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 政策,并监督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协助有关科室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于严重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直至采取相应措施; 3、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订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5、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6、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关心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任; 2、分管副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 3、公司各科室领导为本科室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科室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4、各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九、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公司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的检查、检修外,每年还应该定期地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的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3、安全生产检查应该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4、对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 5、对新购进的机械及大修、维修回厂后的设备应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出厂合格证,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十、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地点、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申报备案; 2、要在有毒、有害等较大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识别。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制定消防演练计划、总结,组织职工开展消防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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