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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的本质

 xuanjinglu 2016-07-17
 
   除法的本质是什么?尽管我已经教过几个二年级,对除法的认识一直停留在平均分和包含除这儿。很费力地去让孩子们区分清楚,什么时候是平均分,什么时候是包含除,然而出力未必讨好。抛开本质,只围着表层的两种不同的分法绕圈,教学效果怎么能好?
   那除法的本质到底是什么?首先,先要从分说起。既然是分,它的本质肯定离不开减法。在一年级时,我们就知道,谁和谁组成几是加法,把谁分成几和几是减法。分的本源是减法。举例:如果要把6分成2份的话:6可以分成1和5、2和4、3和3、4和2、5和1等;如果要把6分成3份的话:6可以分成1、2、和3;6可以分成2、2、2……接着第二个问题就出来了,既然是减法能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还要学习除法呢?抓住这个问题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前面6的分法举例中,全部是用减法能解决的。但有一类题很特殊,它们是把6分成相等的两部分3和3;把6分成相等的三部分2、2和2。这种分法每一份都相同,前者每份都是3,后者每份都是2。这样的分法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叫“平均分”。这部分特殊的减法题目,就可以用除法来解决。而除法的本质其实就是在找6-3-3=0,把6,每3个一组分下去,直到分完为止,分出了2个3,6÷3=2;或者6个平均分成2份,2个()就分完了,6-2-2-2=0,6÷2=3。
  如此想来,无论是平均分,还是包含除,学习的过程中,操作是不可少的。通过操作,让孩子们感受到分下去的过程。无论是每份3个3个分,还是平均分成2份,分的过程对应的就是减法,不过减数都相同而已,直到分完为止,而减法中的被减数,就是除法中的被除数;相同的减数就是除法中的除数;分完时相同减数的个数就是除法中的商。如果没有分完,就会产生有余数的除法。操作还要与减法到除法的变化过程产生对应,也就是抽出表象的过程。
   在刘可钦校长的《我与主体教育》一书中,曾读到过相关的内容,但一直没读懂。当今年上半年重教二年级教材时,才真正弄清楚除法的本质。暑假听刘校长讲座时,她提到大问题备课时,结合除法的初步认识授课经验,我突然醒悟,什么是大问题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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