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抄于2016年7月15日 一、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 1、七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方式。侵害人身自由的行为包括行政拘留、行政强制措施、非法拘禁、形势拘留、逮捕、人身自由刑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应赔偿受害人的误工费,每日的误工费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应当注意的是—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基准—申办上年度指的是有权机关作出最终确定不变的赔偿决定当年的上一年,如果前一赔偿决定被后一决定机关所维持的,则以被维持的赔偿决定作出的时间为准,总之,哪一个赔偿决定作出后再也没有变动过,就以他作出当年的上一年为计算基准;日平均指的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除以全年工作日全年工作日总数所得。 2、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方式。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就是造成公民死亡或伤害的国家赔偿案件,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金—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与误工费。每日的误工费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同时受到最高额度的限制最高额度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造成公民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继续治疗费与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则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抚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其生活费给付至18岁止。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与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与丧葬费的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也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计算标准与造成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相同。 3、侵害财产权的赔偿方式。国家侵犯行为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损害的,按照以下方式赔偿—能够返还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其中,金钱损害如罚款、罚金、征收金钱、摊派费用等,由于金钱属于种类物,必须能够返还;其他财产能够返还的也必须返还,如因财物灭失而不能返还的,应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返还金钱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能够恢复原装的应当恢复万原装,所谓恢复原状,包括恢复物理原状与恢复法律原状,恢复物理原状指的是将形状、功能已经发生变化的财物修复还原,恢复法律原状指的是将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如果财产的原装无法恢复的,如因财物损毁无法复原、或财务虽损毁但恢复其原状成本较高的,应当给付相应的赔偿金。接触冻结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财产已经拍卖的或者骗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星相应的赔偿金;处以行为罚的应当赔偿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一费用费用肥源费用开支。即行政机关违法吊销性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应当赔偿其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开支。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指的是当事人被迫停止营业后,为了维持生存或为了维持企业正常存在而必须付出的费用,如水电费、租金、职工工资、应缴税费等。对于受害人因停产停业造成的经营利润损失,不予赔偿。此外,国家侵权行为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应当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谓直接损失,指的是当事人因受国家侵权行为的影响,所不可避免的、必须遭受的损失,不包括其可得利益、期待利益的损失。 4、精神损害的赔偿方式。国家机关对公民造成人身损害并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社社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此处的人身损害包括对生命、自由和健康的损害。对其他权利造成损害并致人精神森损害的,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当然,国家侵权行为如单独造成公民精神损害,或因损害财产而一并造成公民精神损害的,也不属于精神赔偿的范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与旧国家赔偿法才在较大差异。旧国家赔偿法赔偿精神损害的情形仅限于限制人身自由导致名誉、荣誉受到损害的情形,精神损害的赔偿方式适用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非物质方式。 5、国家赔偿的支付程序。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其程序要点如下—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支付。当赔偿方式确定并生效后,赔偿请求人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支付,请求支付应当提交生效判决书、复议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以及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却又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有赔偿义务机关如实记录,交赔偿请求人和对向其宣读,由赔偿请求人签字确认。申请材料不完整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赔偿请求人按照赔偿义务机关的要求提交补正材料的,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补正材料即为受理。未告知需要补正材料的,赔偿义务机关受到申请材料即为受理。赔偿义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申请材料不完整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3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赔偿请求人按照赔偿义务机关的要求提交补正材料的,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补正材料,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理由。赔偿请求人对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审上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向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资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赔偿请求人请求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申请;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财政部门支付。财政部门应当自受到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申请材料之后,应当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决定。申请的国家赔偿费用依照预算管理权限不属于本财政部门支付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之内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向管理权限的财政部门申请。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收申请即为受理,并书面通知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义务机关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5个种工作日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财政部门收到的补正材料即为受理。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按照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向赔偿申请人支付国家赔偿费用。财政部门自支付国家赔偿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财政部门发现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违反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应当提交作出赔偿决定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依法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国家赔偿的费用 1、国家赔偿费用的来源和管理。概述,国家赔偿费用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赔偿请求人赔偿的费用。由于国家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其他赔偿方式为辅,因而需要相当的费用。来源。世界上很多国家以立法形势规定国家赔偿的经费来源。一般来说,赔偿经费均由国家拨款支出;在具体做法上,各国又有所不同。我国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当年需要支付的国家赔偿费用超过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安排资金。管理。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其管理应当依法接受监督。赔偿义务机关、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赔偿费用的,违法实施国家赔偿造成财政损失的,不依法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截留、滞留、挪用、侵占国家赔偿费用的,以及在追偿过程中违法行为,应当依据“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追偿。追偿,指的是向赔偿请求人支付了赔偿费用之后,赔偿义务机关依法责令在国家侵权行为中具有故意和重大过失或具有其他违法情形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组织和个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的制度。追偿前提,只有在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损失之后,才可以向有关责任者追偿。被追偿人。被追偿人是在侵权行为中主观上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与个人,一一般性的过失构成的损害不用承担责任。司法追偿的范围相对较小,仅限于三种情况—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教唆、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工作人员;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工作人员。限制司法追偿的范围的理由在于,考虑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较之一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更为复杂,更易发生侵权,如果对于一般过错的工作人员也进行追偿的话,可能使其不能顺利履行职责。追偿额度。赔偿义务机关可以根据有关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的过程程度,决定追部门或全部赔偿费用,但追偿额度不得超过赔偿费用的总额。追偿程序。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追偿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财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受为委托的或个人应当依照财政收入上缴的规定,上缴应当承当或被追偿的国家赔偿费用。 3、附带处理。对于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在进行行政追偿的同时,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追偿人在追偿过程中可以陈述和申辩自己的意见,不服追偿决定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或各有关监察、人事机关申诉。
|
|
来自: 昵称30812705 > 《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