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必须要修改的预算编制问题 1、拟支出经费与编制预算科目不符。例如:课题成员参加国际会议的费用不应该列入差旅费,应该在国际交流与合作科目列支;无法单独计量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装置不应该计入燃料动力费,应该列入间接费用等。 2、拟支出经费超出了国家财政经费允许范围。例如:专利的维护费用不能在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科目列支;实验室建设、厂房建设等基建工程费用原则上不能从国家财政经费支出等。 3、拟支出科目超出了规定上限。例如:间接经费没有按规定比例计算,导致超出上限等。 二、建议调整或增加说明的预算问题 1、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等科目所占比例过高。 对于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没有明确规定上限的科目,项目(课题)任务书修改意见是根据研究内容和任务给出的调整建议,并非强制要求。如果项目(课题)相关科目的预算编制与研究实际需求确实相符,可以实事求是地补充说明原因。
2、部分预算说明不明确不完整的情况。例如:设备费等科目相关预算编制说明不完整,看不出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需要补充相关支撑材料,并进一步解释。 三、参与人员的增减或者信息修改 项目(课题)任务书修改过程中,不应出现参与人员的增减或者信息的修改,如果确实因限项或者笔误等原因需要增减参与人员或者修改相关信息,需要跟专业机构报告,经批准后才能做出调整。
四、任务书签字盖章及正式提交事宜 1、建议流程
2、项目参加人员签名:项目任务书的第十项,参加人员基本情况表的最后一栏需要项目组人员本人签名,如果受时间和地域限制来不及在项目书中签名,每个参与单位可分别做一张参与人员表(每个单位准备的份数只需要大于项目任务书的数量即可),由参与人员本人签字后盖单位公章附在项目任务书后面。单位公章可以为科研合同章。该项工作可以提前做。 3、项目任务书补充条款:项目任务书提交可能需要补充“项目任务书补充条款”,建议装订工作安排在提交专业机构前的最后一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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