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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创新·利器

 庸庸学馆 2016-07-23

初心·创新·利器——专家热议《问责条例》

本网评论员崔向升

  连日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刷屏”热词。不少专家学者认为,严格问责、倒查追责的利剑高悬,让更多领导干部切实认识到什么叫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进而从源头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有专家表示,《问责条例》能够唤醒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初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廉政研究室主任蒋来用认为,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问责可以问出“初心”。他表示,出台《问责条例》,显示了中国共产党敢于和勇于担当的精神,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清醒和自觉,也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善于不断在改革探索实践中掌握和运用责任规律的执政能力。《问责条例》是党自我完善、自我修复、自我纠正、自我监督的有效举措,将成为撬动8800多万名党员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杠杆”,有利于消除和预防党的责任落实中的“虚症”、“软症”、“懒症”,有助于促使全党面向未来、面对挑战,继续做好“赶考”的事,继续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

  不少学者认为,《问责条例》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表示,除了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原则,《问责条例》把问责的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这是问责制度的一个重要创新,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鲜明态度。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研究员张士义认为:《问责条例》的出台,将党的十八大以来问责方面的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并且把党内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

  “利器”,是党建专家学者们对《问责条例》的一致评价。张士义表示:《问责条例》将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有助于唤醒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敬畏之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大利器。谢春涛教授认为:《问责条例》的印发施行,让党的问责工作有章可循,是管党治党的利器。不干事要被问责,干不好也要被问责,这就相当于悬起了一把利剑,会让那些占着“位置”混日子的干部坐不住,会让那些有党员之名却不能带头做表率的党员动起来。

  曾国藩有言:“立法不难,行法为难。凡立一法,总须实实行之,且常常行之。”张士义在接受采访时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一部党内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问责的原则、具体情形和问责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紧密联系实际细化问责工作、制定实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提供了基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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