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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建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

 新建天地 2016-07-23
2016年7月11日

  2016年7月1日下午3:00,区长李伟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6年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研究区环保局《关于印发新建区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请示》

  会议指出,为确保顺利完成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46号)精神,有必要制定新建区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会议确定:

  (一)原则同意区环保局起草的《新建区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二)由区政府办、区环保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审批程序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

  二、研究区城管委《关于要求审定长堎大道农民工市场中型公园设计方案的请示》

  会议确定:

  (一)原则同意区城管委起草的《长堎大道农民工市场中型公园设计方案》。

  (二)由区城管委按规定报请市级有关部门审批。

  三、研究南昌公交公司《关于开通新建城区微公交的函》

  为了能够更好的服务广大市民,满足我区城区居民日常出行需求,会议确定:

  (一)原则同意开通新建城区微公交,微公交开通要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实施;

  (二)由陈子柠常委、副区长牵头落实开通新建城区微公交具体事宜。

  四、研究区征迁办《关于要求核发新建区长堎镇兴华路151弄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的请示》

  会议指出,为加快新建城区危旧房的改造步伐,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维护公共利益,提升我区对外形象,有必要对新建区长堎镇兴华路151弄及其周边(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进行危旧房改造。

  会议确定:

  (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及省、市房屋征收补偿有关文件规定,同意对新建区长堎镇兴华路151弄及其周边(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房屋进行征收,以区政府名义下发征收决定书。

  (二)依法依规,完善有关手续。

  五、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研究与安排:区国土分局《关于解决文教西路建设涉及三宗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请示》、区城管委《关于要求解决原新建县城西市容环境服务站二期工程剩余款的请示》、区城管委《关于要求解决城市管理有关设备人员经费的请示》、区城管委《关于请求支付超合同价工程款的请示》、区商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公司要求继续承租外贸总公司房产的请示》、区商务局《关于石岗贸易公司职工经济适用房变更为职工集资建房的请示》、乐化镇政府《关于乐昌至坎樵公路沿线排水沟设计变更的请示》、区工信委《关于要求实施新建区“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的请示》、区住建局《关于南昌市新建区百项惠民便民利民城区停车场及城区游园建设工程有关事宜的请示》、区住建局《关于有关省庄、小平小道等整修项目结算问题的请示》、区卫计委《关于将区中医院新大门建设工程列入区乌沙河整治项目的请示》。会议还对以下事项进行了研究:樵舍镇政府《关于要求土地出让的请示》。

  出席:聂玉华,陈子柠,何彦军,赵永忠,熊墨明,周卫华,夏云峰,黄剑魁,傅燕萍,万里晴,夏海泉,胡辅汉。

  列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安良,有关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副组长万红玲、陈文辉、徐宝林、夏淼珍,区政府办符思武、谭云平、邓志宏、丁俊、熊玉宝,区财政局陈国伟,区国土分局孙功文,区住建局毛演斌,区房管局朱红英,区环保局朱国良,区工信委胡必鹏,区水务局邹俄喜,区农业局孙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刘建新,区建管中心邹国斌,长堎工业园区管委会熊和平,区人社局杜玉琴,区编办余金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吴新华,区交通运输局汪建根,区商务局罗建成,区卫计委詹碧涛,区征迁办陶红根,区国资公司吴耀华,区投资促进中心魏红红,区发改委肖灿生,区国资办陈虹,区地税局勒枫林,区城规院余庆,区城管委熊力生,南昌公交公司范永峰,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黄兴隆,区文广旅新局李党生,区供电公司熊平,长堎镇党委熊金兔,望城镇政府邹平勇,西山镇政府刘兵,溪霞镇政府陈红桥,樵舍镇政府徐小虹,乐化镇政府黄小晖,区政府法律顾问张兰英,区政府督查室杜人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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