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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以德配天”与礼制统治

 汐钰文艺范 2016-07-24

当周人看到专恃天命的商王朝被自己剿灭时,不由对“天命”产生了一丝怀疑,似乎有“天命无常”之感,那么怎样的政权才算真正授命于天,才能长久不衰呢?于是,周代统治者提出了“以德配天”思想。《尚书·多士》曰:“惟天不畀不明厥德。”是说天不会把大命赐给那些不努力施行德政的人。提出“予一人惟听用德”、“罔不明德慎罚”。《尚书·召诰》指出夏、商“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所以,“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提出“其惟王位在德元”,并一再要求“不可不敬德”。总之,有德的人才配接受天命,如统治者无德,天便会改变授命。商代甲骨文中的“德”字底下缺“心”,周代铭文在其底部添加了“心”,似有加强内心修养之意。总之,“德”强调的是统治者的政行懿德,包括敬天祖、尊王命、受遗教、怜小民、慎行政、行教化、慎刑罚等方面。

所以,西周一开始便大力宣传先王的仁政美德,使“德”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政治观念。青铜铭文中出现“敬德”、“恭德”、“正德”、“秉德”、“懿德”、“哲德”、“孔德”、“安德”、“烈德”、“介德”、“明德”、“元德”、“首德”等词。《毛公鼎铭文》称颂道:“丕显文王,皇天弘厌厥德,配我有周,膺受大命”。是说伟大的周文王啊,皇天将你如此恢宏的德行,赐予我们周部族,由是能够接受上天授予的统治天下的大命。《尚书·周书》中有关文句也不胜枚举。“德”政思想一直贯穿于整个西周时期,且不断有所发展和创新,其内容主要就是歌颂祖先与周王的宏伟德业和美好德行,宣称其“德”为上帝所赐予,赋予权力天然的道德优势,后人要以先祖与周王之德为楷模,“以德配天”流传百世。

这一统治“合法性”模式比商代纯“天命”思想要高明,突出君王的“德行”,使百姓将美好生活寄托于君王的“德治”之上。并且,唯王可以“以德配天”,唯王才是德行的楷模,“德”基本被统治者垄断,这不但反映出人们关于德的认识尚未从天命的神秘权威中解放出来,更使人们在政治理智有点欠缺的情况下进一步迷失。西周统治者还发展了商代的“天命”观,用至上神“天”来代替“上帝”的位置。西周中晚期青铜器铭文中已称周王为“天子”,就是说,周王是天之子,完全可以代表天的意志来进行统治,比商代统治者还只是自称为“王”的做法,进一步完善了君神合一的思维概念。君王既是天子,又有德行,还会有什么问题!所以,中国古代的社会政情,都是人们翘首企盼着君王懿德政行恩赐天下的历史,而没有对王权进行监督、制衡……这一“德治”思维模式为后来的儒家全盘继承,对中国传统政法文化产生了极大影响。

同时,周族社会还极为尚礼。礼,最初只是部落的一种风俗习惯,它起源于部落的祭祀活动。从敬畏天地鬼神,到崇拜祖先酋长,其活动日益频繁。如在属于龙山文化的晋南临汾盆地的陶寺遗址中,发现了大型祭坛和精制礼器,说明其祭祀仪式越来越隆重、繁琐,以伦理等级为核心的“礼”制文化开始萌芽。而良渚文化聚落形态及其规模的多层化、级差式特征,表明当时社会已确立了一个多等级的社会分层系统,这是礼制存在的基础,且有一定的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倾向。发展到西周,已经形成一个相当复杂、严谨的一整套社会等级行为规范。在宗族这一社会共同体结构中,人们在家长制的一元化统治下,按辈分、年龄、性别形成一个金字塔形的等级森严的分层结构,要求以一定的伦理等级准则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命令与服从为其通行规则。礼制的外表披挂着“温良恭俭让”诸色彩,似乎中国由此成为一个文明礼仪之邦。

其实,西周虽然讲究“德治”与礼制,但并不能有效阻断商代那些不把民众当“人”的文化传统。陕西长安的西周早、中期墓葬中,人殉仍比较普遍。沣西张家坡和客省庄两地共一百八十三座西周墓,在其早、中期的五座中型墓中,发现人殉的有四座,一墓殉有四人。二十四座中小型墓中,发现人殉的有六座,一般殉有一至二人。另外,三座车马坑都有殉人。宝鸡茹家庄西周中期的三座五鼎合葬墓中共殉有九人。户县宋村东周初期的一座五鼎中型墓殉有四人。北京房山琉璃河黄土坡的五十五座西周墓葬中,发现人殉的有六座,中小型墓四座,中型与小型墓各一座,大体属于西周早、中期,共殉八人,除一位十七岁女青年外,余皆为八至十五岁的少年儿童。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组编写的《商周考古》总结道:“从这些人殉葬的发现可以看出,西周早期的人殉葬分布最普遍,在各类墓葬中的比例最大,人数也最多,与商代并没有什么不同。”“可见当时一般中等贵族和下等贵族的上层几乎都用人殉,末流贵族或其他小奴隶主中用人殉的也不少”。其用少年儿童殉葬手段之残忍也决不逊于商代贵族。

直到东周初期,人殉在部分地区的个别墓葬中依然有所保留。如前引陕西户县宋村的那座殉葬大墓,值得注意的是,此墓中的四个殉人都曾被肢解,剖成四、五段盛放在木质漆匣内入葬,其残酷程度比西周时更胜一筹。如果说,人殉或陪葬主要是将“人”奉于死者以供伴侍、役使、护卫等用,那东周宋村墓却已无法如此解释,而是已接近于人祭。人祭风俗在周代也同样有所延续,据《逸周书·世俘解》记载,武王克商后曾于辛亥日“荐俘殷王鼎”,癸丑日“荐殷俘王士百人”,所谓“荐”,即祭祀时的牺牲,“俘”即战俘,就是用战俘进行人祭,以“告天宗上帝”,并通过先祖“告殷罪”。回到周都又于庚戌日“武王乃废于纣矢恶臣人百人,伐右厥甲小子鼎大师,伐厥四十夫家君鼎,帅司徒、司马初厥于郊号”。其“废”恶人“伐”小子都为杀戮,即杀戮后进行郊祭。《周易》中“随”卦爻辞与“观”卦筮辞等,都有关于周王将战俘“用亨于”祭祀山神之类的记载。说明西周仍存在一定的人祭风俗,依然沿袭着商代文化传统,极为残酷。由于还没有发现周王室的墓地遗址,我们对其中的人殉、人祭情况尚不得其详。

综上所述,西周早、中期,当统治者向民众大力宣传“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德治之际,在实行“温良恭俭让”的礼制统治之时,残忍的人殉、人祭制度依然在一定程度上保留并进行着。虽然由于部族文化的关系,在残忍程度上周代或有所减弱,然而在性质上商周两代是同样在演绎着人类社会中最为惨无人道的一幕,其法律也仍以“九刑”为主体。人殉制度到西周晚期的最后没落也并非周代统治者灭商后提倡“德治”的结果,而主要是西周后期整个统治基础受到冲击,王室衰微、贵族落难、宗法崩溃所引起的。可见,西周早、中期一如商代统治者那样,基本仍不把民众当“人”,时而任意殉葬、屠戮。西周后期的灾荒年头甚至出现了“人可以食,鲜可以饱”(《诗经·苕之华》)的人吃人惨景。

那么,如何理解《尚书·周书》在“敬天”、“明德”的基础上提出的“重民”、“保民”思想呢?它主要为周代统治思想宣传所需要,大多是一些口号式的用语,实际上并没有具体实施的“保民”制度或法律条文,所以,它不可能有效阻断商代那些残酷的文化传统。西周统治对“德”与“礼”的文化宣传,并不能说明社会已经取得多少实质性的进步,只能说明周代比较重视君王统治的伦理政治基础与加强等级服从的礼制行为规范而已。以为一场暴力革命就会引发社会大变革、以为只要出现德高望重的圣君天下就会大治的理念都是非常幼稚的,人类社会根本不存在此类如“神”般的圣君。“德治”政治理论的出炉,表面上是对统治者提出了道德要求,而实质上是给统治者套上虚幻的光环,消弭着人们对于权力的各种警惕意识。说它反映出中国政治理智的早期迷失,主要是指统治者自我标榜为“道德之君”的无耻,此忽悠百姓的绝招使中国历史从此进入人们望眼欲穿、苦苦企盼“圣王”、“明主”降临的幻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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