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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谈论“司法民工”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蜀地渔人 2016-07-24

来源/法语如斯(fayurusi)授权刊载 作者/枉议然


到处都在招司法辅助人员:泉州两级法院150人,郑州开发区法院120人,广州中院45人,肥东法院28人,西华法院17人,北戴河新区法院10人……更恐怖的是北京法院,直接招1458人!


我要呵呵的是,你们怎么都不'挖潜'了,统统改成'挖人'了呢?'案多人少'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大家谁都心知肚明,这样下去不行。但偏偏有些人还要打肿脸充胖子,逼着大家用'内部挖潜'来解决,新收案件排期开庭排到六个月之后,并且结的还没有收的多,一个又一个法官累倒在审判台上,你们倒是继续'挖'呀?

 (这么多案,可愁死宝宝了)


之前,有法官自嘲自己是'司法民工',你们有人说不要这样说嘛,太矫情了!一个需要坐下来对案件静心思考、对判决字斟句酌的职业,200多个工作日得办300余案件,被逼得五加二、白加黑地连轴转,看书的时间都没有,四五年都没有四五天的培训,你说这不是'民工'又是啥?


好吧,现在不用说了,真正的'司法民工'来了——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有法院招录档案扫描人员,竟然明确示明不签劳动合同,月工资2200元,请假一天扣100元,咱可是司法机关呀,怎么可以带头不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呢?


一下子就招1458人,够狠!招什么人——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有些还明确要求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再看看待遇吧,广东某经济发达法院助理为3600元/月、书记员为2200元/月、协警为2000元/月, 这不就是个看大门大爷的待遇吗?而内陆一些'穷'法院,'羞于启齿'招聘启事里根本不提待遇。

 (人不够,聘任凑)


还有个竟然要求考生交'考务费'150元,你招人连考试卷子都要让穷学生买,这也太小气算计了!人不够,临聘凑,但这套路用在法院恐怕不行,因为办案非但需要司法资格,更需要人大任命的审判资格,而招的这些人不在编制,根本不可能有审判资格。


聘用制书记员和法官就如'两条腿',缺了哪一条都不行,但是现在法官与书记员基本上已经达到了1:1的比例,即便配备再多的书记员,司法中的'核心工作'——开庭阅卷写判决,他们又干不了,这不成了一条腿粗、一条腿细的瘸子吗。

 (你怎么没制服,临聘吧)


如果说只做些送达、庭审记录、卷宗装订等工作,招本科生、研究生简直就是大材小用,并且这些人干不了几天就参加公考、事业编考试走人了,一个同僚说他五年时间换了六任书记员,法院成了他们'岗前培训'的地方,频繁地走马换将,把法官给折腾了。


因为每换一个都需要半年磨合、重新教起。只有一线办案人员才能体会到失去一个好书记员的'截肢之痛'。法院工作是个技术活儿,书记员也有极强的专业性,法院在急于用人的情况下,根本不会进行岗前培训就让他们直接'出镜',非但庭审记录拿不下来,有些甚至连如何送达、归档都不会。


业务生疏难免出错,错了谁担责?还得法官担着。'司法终身责任制'是对准法官的,再严的制度能奈人家一个临聘人员何,大不了老子不干了。比如海南那个判决书出28处错误被处分的法官,如果有一个细心负责的书记员校对,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

 (大人,这样不行呀)


法院整体缺人,但更缺的是法官。如同一个工地,你招了一大堆搬砖、运瓦的小工,真正盖房、砌墙的大工却没有,有个鸟用?而这些干核心活的大工,一边是很多人累得受不了去了律所那个工地,一边是受编制限制根本没办法招,一边是招了也没有人报考,还在越来越少。


司法是需要成本的,如此低成本地招临时聘用人员,真能打造出一个高质量的'司法防线'吗?真真不行呀!肉食者还是再另谋他法吧!('法语如斯'欢迎你的关注,这里只讲真话、实话,有话你也可以在这里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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