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商业银行内部决策机构的组成

 空空行者如去 2016-07-25
商业银行的决策机构主要是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包括董事会以下设置的各种委员会)。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商业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世界上绝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是股份制银行。凡是购买银行发行的优先股票的投资者,就可成为优先股东;购买普通股票的,就可成为普通股东。通常优先股东可取得固定股息,但无权参与银行的经营决策。普通股东所取得的股息随银行盈利的高低而变动,但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股东们有权听取和审议银行的一切业务报告,并有权提出质询,有权对银行的经营方针、管理决策和各种重大的议案进行表决。由于银行股票发行量大,而且比较分散,所以少数人只要拥有一个银行10%甚至更少数量的股票就能控制该银行。例如,美国花旗银行的股东中具有控制权的人,他们所拥有的股票只有3%,甚至只有1%。大多数小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决策并无多大影响。由于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实际上操纵在少数大股东手里,所以许多小股东对股东大会不感兴趣。
2、董事会
商业银行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决策机构。各银行董事会的人数依银行规模大小而定,但至少要有3人,多则可达19人。董事的任期为1~3年不等,可连选连任。作为董事,既可以是内部董事(本银行成员),也可以是外商董事(非本银行成员),但必须有专门知识、特殊才干和技能,同时具有对股东大会负责的品质。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商业银行常设的业务执行及法人代表。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银行的业务方针、经营范围和规模以及其他关系到商业银行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制定银行的经营目标和政策;
(2)挑选和聘用银行高级管理人员;
(3)监督和协助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正确的放款与投资;
(4)掌管经理人员的报酬与奖惩;
(5)协调银行与股东、管理部门与股东之间的矛盾;
(6)处理公共关系和履行社会职责方面提出的指导意见;
(7)组织和制定银行的基本管理制度;
(8)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9)组建委员会,对银行各项业务经营决策提出意见,并对银行工作进行考评。
3、董事会常设委员会
商业银行经营业务广泛,工作量大,因此往往在董事会下常设若干附属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顾问和助手。建立常设委员会的重要原则,就是相对于商业银行的独立性,即其活动即不至于干扰银行的日常经营业务,同时也不受银行管理人员的干扰和影响。它们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常设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协调银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也是各部门之间互通情报的媒介,经常召开会议,及时处理某些问题,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汇报,并行使相应的权利。
一般来讲,董事会常设委员会有:
(1)执行委员会,也叫常务董事会,委员由常务董事组成。常务董事是按照商业银行章程,由董事会从董事中选出的执行特殊权力的董事。
由于董事会是会议体制的机构,并不经常开会,也不适宜于执行具体的业务,因而,为使商业银行在董事会休会期间业务得以顺利进行,设立常设董事,由常务董事组成常务董事会即执行委员会,它是公司最高领导核心。
执行委员会的职责,由商业银行的章程和条例具体确定,商业银行可以将董事会的权力部分或全部地授予执行委员会。
(2)贴现委员会,又叫放款委员会,负责确定各种放款、贴现数量,审批超限额贷款,决定贷款利率和贴现率。
(3)审计委员会,一般由外部董事组成,负责选定独立的审计公司,考查独立审计公司的业务能力和要价。审计前与审计公司就审计的范围和程序协商讨论;复查研究审计结果并提出有关建议。同时,审计委员会监督、审查公司内部的财务活动,保证董事会得到的材料是可*的。
(4)信托委员会,负责各种信托业务发展研究,审核信托基金投放计划等。
(5)管理发展委员会,也叫考证委员会,主要职责是通过定期的经常的研究,执行正式的管理发展计划,保证银行由能胜任并能干的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各级领导的稳定继承和过渡。该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判定总经理是否称职,确定其职权、任期、报酬、评价其工作成绩。同时也评价副总经理、各分支行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在确定和吸收新董事、新经理,委员会要制定标准,了解这些人的兴趣、经历、能力和学识,加以研究,向董事会汇报。
委员会的设置因商业银行规模和业务范围而异,不尽相同。各商业银行的相同委员会,也存在业务范围的大小之别。一些小银行,委员会往往负责一部分具体业务;而一些大银行,委员会则不经办具体业务的审核,只负责专项政策的制定等。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