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委党校 事业类人员工作量化管理暨绩效考核办法 一、根据2015年度中共芜湖市委党校《参公及教辅人员考勤考绩暂行办法》、《事业类教学人员工作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制定《中共芜湖市委党校事业类人员工作量化管理暨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本办法管理、考核的对象,是事业类教学人员的基本工作量;全体参公、事业类教辅人员基本工作量的管理、考核对照本《办法》。 三、本《办法》量化管理及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标准。(参见附表:《中共芜湖市委党校事业类管理及绩效考核表》)。量化管理及绩效管理分为出勤、岗位职责二大类项,其中出勤类标准分值30分,得分分域-10分~30分;岗位职责类标准分值70分,得分分域54分~∞(不设上限)。 四、出勤考勤考绩由校人事处、各部门负责。出勤考勤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出勤、学校及所在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需要出勤事务性工作等。校人事处负责指纹日签考核,制作《日常指纹考勤记录》,作为考勤依据。各部门负责对处室个人进行公、私假记录,或由教师个人提供《工作日志》作为考勤依据。年度内校人事处不定期抽查出勤情况,按缺勤1次扣0.5分计,事业类教学人员、教辅人员扣满30分止,参公人员最高可扣-10分。 五、岗位职责管理与考核由教务科研处、教研部、教师个人共同负责。教务科研处、教研部布置教学管理、业务管理及其它事务性工作,凡实行项目化管理的,须下达《工作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样本另行制定),一个项目须有一份《任务书》)。教师个人应妥善保管《任务书》,年终考核以此为据申报工作量,计算量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得分;一般非项目管理工作,教师个人做好《工作日志》,作为年终申报工作的依凭。 教师个人不能出具《任务书》或者《工作日志》的,该项目、工作事项不予认定。 1、教学(务)管理:指参加主体班或对外培训班等各个班次的教务管理,如课程设置、教师调度、学员管理、教学效果测评、考务安排,由职能部门下达《任务书》,并负责认定。管理归口教务科研处, 2、教学科研业务:量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分为申报新的教学专题、校级课题和市级报刊发表文章、申报全省党校系统或行政学院系统重点课题和公开发表论文、公开发表二类以上报刊论文四个类项。 (1)申报新的教学专题需要提供完整的5个环节的申报材料:申报、初审、试讲、列入教学计划(含列入选修)、专题讲授,完成每个环节2分,共10分。学校安排的“百课下基层”宣讲是(未付酬)的,每次加6分。 (2)校级课题、市级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指校教务科研处发布的校级课题,以及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 (3)全省党校系统或行政学院系统重点课题,指全省党校或行政学院系统的重点课题。公开发表的论文,特指市级报刊以外发表的论文。量化管理和绩效考核不论期刊级别。教师个人经量化管理和绩效考核认定为合格,承担的省委党校课题、公开发表的论文享有奖励的办法,按《中共芜湖市委党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4)公开发表二类(含)以上报刊论文,指发表在《安徽省委党校科研成果奖励报刊分类目录》规定的相应类别期刊上、作者署注“中共芜湖市委党校”工作单位的论文。教师个人署名公开发表二类(含)以上报刊论文的奖励,提交校委会根据教师本人量化管理和绩效考核结果评定。 六、教务科研(含教研部)业务管理:坚持人事相谐的原则,鼓励参公人员、教辅人员、事业类教学人员跨部门、跨岗位申办、领办教务科研业务管理工作,并获得相应管理和考核分值。 七、统一参公及教辅人员、事业类教学人员,无论坐班、半坐班、不坐班,量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合格(称职)分值为96分~100分。全校参公人员、教辅人员、事业类教学人员量化管理和绩效考核最终得分,从高至低排序,成绩合格(称职)的才可以参与评优、市长奖金或绩效工资分配。
中共芜湖市委党校事业类量化管理及绩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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