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疗急需的最新数据——卫计委2015年统计公报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医改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显著,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完成了“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和深化医改规划,为“十三五”健康中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321个,乡镇卫生院36817个,诊所和医务室195290个,村卫生室640536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7503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78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409个、县(区、县级市)级2803个。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986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87个、县(区、县级市)级2505个,另有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卫生监督职责。 (二)床位数。2015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01.5万张,其中:医院533.1万张(占7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1.4万张(占20.2%)。医院中,公立医院床位占80.6%,民营医院床位占19.4%。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41.4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36.9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3.3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4年4.83张增加到2015年5.11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2015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1069.4万人,比上年增加46.0万人(增长4.5%)。 2015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613.3万人(占57.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0.3万人(占33.7%),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7.7万人(占8.2%)。与上年比较,3类机构卫生人员有所增加(见表3)。 2015年末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本科及以上占30.6%,大专占38.9%,中专占28.2%,高中及以下占2.3%;技术职务(聘) 结构:高级(主任及副主任级)占7.6%,中级(主治及主管)占21.3%,初级(师、士级)占60.8%,待聘占10.3%。 (四)卫生总费用。据初步核算,2015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40587.7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12533.0亿元(占30.88%),社会卫生支出15890.7亿元(占39.15%),个人卫生支出12164.0亿元(占29.97%)。人均卫生总费用2952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6.0%。 2015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21054万人,比上年增加613万人(增长3.0%),年住院率为15.3%。
(三)病床使用。2015年,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85.4%,其中:公立医院90.4%。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下降2.6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下降2.4个百分点)。2015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6日(其中:公立医院9.8日),与上年持平。 三、农村卫生 (二)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15年底,全国2850个县(县级市)共设有县级医院13074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958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71所、县级卫生监督所1883所,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258.6万人。 2015年底,全国3.18万个乡镇共设3.7万个乡镇卫生院,床位119.6万张,卫生人员127.8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7.9万人)。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85个(乡镇撤并后卫生院合并),床位增加2.9万张,人员增加3.1万人(见表8)。2015年,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由2014年1.34张增加到2015年1.38张,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由1.43人增加到1.47人。 2015年底,全国58.1万个行政村共设64.1万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人员达144.8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1.0万人、注册护士10.6万人、乡村医生96.3万人。平均每村村卫生室人员2.26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减少0.4万个,人员总数减少1.2万人(见表9)。 (三)农村医疗服务。2015年,全国县级(含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达10.3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2亿人次;入院人数7294.4万人,比上年增加180.2万人;病床使用率81.9%,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 (二)社区医疗服务。2015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5.6亿人次,入院人数305.5万人,门诊和住院量比上年增加(见表10);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6.4万人次,年入院量347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6.3人次和住院0.7日。2015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1.5亿人次,平均每站年诊疗量5879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4.1人次。 五、中医药服务 2015年末,提供中医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同类机构的96.9%,社区卫生服务站占80.9%,乡镇卫生院占93.0%,村卫生室占60.3%。 2015年末,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95.8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81.9万张(占85.6%)。与上年比较,中医类床位增加8.0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床位增加6.4万张。 (二)中医医疗服务。2015年,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9.1亿人次,比上年增加0.3亿人次(增长4.0%)。其中:中医类医院5.5亿人次(占60.4%),中医类门诊部及诊所1.4亿人次(占14.9%),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2.2亿人次(占24.7%)。 六、病人医药费用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药费用。201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97.7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5.9%,按可比价格上涨4.4%;人均住院费用2760.6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4.8%,按可比价格上涨3.3%。门诊和住院费用涨幅较2014年均有所下降(见表16)。 2015年,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60.1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5.6%,按可比价格上涨4.2%;人均住院费用1487.4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7.6%,按可比价格上涨6.1%。日均住院费用233.2元。 2015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23.6/10万,死亡率为1.2/10万。 2015年,全国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36.2万例,死亡160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9.6%。报告死亡数较多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7.5%(见表18)。 (二)血吸虫病防治。2015年底,全国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453个;累计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的县(市、区)110个,累计达到传播阻断标准的县(市、区)343个;年底实有病人7.7万人,比上年减少3.8万人;年内治疗病人17.0万人次,扩大化疗245.0万人次。 (三)地方病防治。2015年底,全国克山病病区县数328个,累计控制(消除)县313个,现症病人3.8万人;大骨节病病区县379个,累计控制(消除)县364个,现症病人61.1万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县(区) 2842个,现症病人30.4万人。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病区县数1115个,病区村数84209个,控制村数42697个,氟斑牙病人1816.1万人,氟骨症病人127.3万人;地方性氟中毒(燃煤污染型)病区县数171个,控制县数146个,氟斑牙病人1453.7万人,氟骨症病人188.2万人。 八、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2015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6.5%,产后访视率94.5%。与上年比较,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有所提高(见表19)。2015年住院分娩率为99.7%(市99.9%,县99.5%),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市与上年持平,县提高0.1个百分点)。 2015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7%,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1.5%,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2015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7‰,其中:城市5.8‰, 农村12.9‰;婴儿死亡率8.1‰,其中:城市4.7‰, 农村9.6‰。与上年相比,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见表20)。 (三)孕产妇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0.1/10万,其中:城市19.8/10万,农村20.2/10万。与上年相比,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下降(见表20)。城市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17.9%、羊水栓塞占3.6%、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4.8%、合并心脏病占26.2%;农村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22.5%、羊水栓塞占2.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14.7%、合并心脏病占12.0%。 (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全国所有县(市、区)普遍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服务。2015年全国共为1205万名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平均达96.5%。筛查出的风险人群全部获得针对性的咨询指导和治疗转诊等服务,落实了孕前预防措施,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 九、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一)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根据各省(区、市)及报告(下同),截至2015年底,全国设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2656个,对27类21.2万份样品进行监测,获得监测数据140万个;在3883个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监测点,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试点工作。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15年,全国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143.2万个,从业人员817.7万人,持健康证人数占96.8%。对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258.1万户次,合格率为98.5%。依法查处案件56534件,结案55533件。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15年,全国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被监督单位6.8万个,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36.4万人,持健康证人数占84.0%。生活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16.1万户次,合格率为99.2%。监督抽检涉水产品823件,合格率98.5%。 (四)消毒产品卫生监督。2015年,全国消毒产品被监督单位4941个,从业人员7.4万人,有效卫生许可证4941份。消毒产品经常性卫生监督2.6万户次,合格率为91.0%。对1.5万件消毒产品进行监测,合格率为96.0%。 (五)学校卫生监督。2015年,全国被监督学校21.5万所, 79.8%的学校已建立学生健康档案,97.6%的学校将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96.7%的学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依法查处案件4686件。 (六)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2015年,全国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被监督单位数3343家,依法查处案件77件,结案77件,其中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76件。全国放射卫生被监督单位5.0万个,放射工作人员25.3万人,放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82.6%。依法查处案件2471件,结案2359件。 (七)医疗服务、采供血和传染病防治监督。2015年,依法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并结案36348件。行政处罚无证行医15109件。依法对采供血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并结案38件。依法对传染病防治作出查处案件20777件,其中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0770件,结案20379件。 十、计划生育 (一)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稳妥扎实有序。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共约2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 (二)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流动人口便民维权,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创新管理手段和服务多元供给模式,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内容得到拓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覆盖率达89.2%。 (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2015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三项制度”共投入资金112.5亿元,比上年增加14.6亿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受益905.5万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受益87.8万人,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受益3.7万户。 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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