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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女娲神话

 耕田书馆 2016-07-26

女娲神话  

王增永

 

根据各方面的材料可以断定,在中国神话中,女娲神话是最原始古老的神话。它诞生于母系氏族社会,与汉语最早的语言一脉相承。通过女娲神话,人们不仅能够了解到一个民族的女祖神话的基本内容,而且能够窥测到这个民族的最深层最核心的文化因子。

一、女娲之名的初始文化内涵

关于女娲文化渊源的研究,有几种观点很有影响:一是葫芦崇拜说,二是蜗牛崇拜说,三是蛙崇拜说。学者们的这些见解,表现出他们的某种独特视角,他们的见解为后来的女娲神话研究开辟了道路。但他们的考训有明显的缺陷,一是他们都未能对娲字本身进行深入的直接考训,只是以娲为支点,集中考训受女娲文化影响的葫芦崇拜、蜗牛崇拜和蛙崇拜。二是他们都认为女娲的生殖崇拜,是源自于人类对某种动物植物的生殖崇拜。事实却恰恰相反。人对自身的生殖崇拜,是一切生殖崇拜的文化之源。

娲字是生殖崇拜的女性祖神形象。娲是女娲神名的专用字,要想探讨女娲神名的由来,关键是要解开娲字的形体含义。除此之外,任何解释都不能直接说明女娲神名的形成和文化内涵。

《说文》:“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从女声。”娲是由女和两字组成。女表示人名的性别,娲字的文化含义则主要由来表现。是其中的核心部分。《说文》:“,口戾不正也。从口,声。段玉载注:“《通俗文》:‘斜戾曰’。” 的两个组成部分是和口。《说文》:“,剔人肉而置其骨也。象形,头隆骨也。”《广韵·马韵》:“,剔人肉置其骨。”是被剔除掉肉的人骨架。是人骨架,是象形字,说明的字根。、娲三字在形体上明显地表现出递关系。

字中的口具有独特的文化含义。口是人用来说话吃饭的生物器官。古人抽象思维水平较低,类比思维却很发达。他们经常使用类比思维,对近似的东西进行联系对比。甲骨文中的口是象形字,形状类似孔穴。古人很早就认识到人体共有九个窍穴。《管子·心术上》:“心之在体,君之位也。九窍之有职,官之分也。”《庄子·知北游》:“故九窍者胎生,八窍者卵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故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王冰注:“上窍谓耳目鼻口,下窍谓前阴后阴。”九个窍穴的形状和功能,更为他们所熟悉。人口和女阴虽然一为横型,一为竖型,但二者在外观上的相似,特别引起古人的注意。原始的类比思维,使人口和女阴很容易成为古人方的联想对象。有思维便会有语言反映。“口戾不正”其实是一句隐语,口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征,《说文》中未能给予讲明,说明因流传时间已久,这句隐语到东汉时已不被大多数文化人所明白。许慎只是承袭前人的解释,其中的真正含义他未能必清楚。

《广韵》:“戾,《说文》:‘曲也。从犬出户下。’戾者,身曲戾也。”生殖器是身体的一部分,下身是生殖器的俗称。“身曲戾”是在说身体曲戾,还是在说生殖器曲戾呢?如果从字面理解,应是身体曲戾。那它与《说文》的口曲戾又是什么关系?从“口曲戾”到“身曲戾”,已多少暗示出曲戾与生殖器有关。用口表示女性生殖器,在古文化中并不仅见。清翟灏《通俗编·妇女》:“《元池说林》:‘狐之相接也,必先吕。吕者,以口相接’。按:此传奇中猥亵瘦语,乃亦有本。”口是雌性生殖器的隐词。古有兔从口中生子的传说。《论衡·奇怪篇》:“兔吮毫而怀子,及其子生,从口而出。”《博物志》卷2:“兔舐毫望月而孕,口中吐子。”口有雌性生殖器的功能。

甲骨文中的字,为两鱼相遇相吻之形。《说文》:“,交积材也。象对交之形。”许慎的“交积材”之说,与甲骨文的形义不符。但其“对交之形”的解释,却多少反映出一些甲骨文的字义。《汉语大字典》:“,甲骨文象两鱼相遇之形。”郑思贤在《神话考古》中分析说:“用两条鱼,头对头地组合在一起,如‘人面鱼纹’ 嘴部所画的两鱼相会,更突出了‘交吻’;把它简化为记事符号,即甲骨文‘’字······既后世的‘媾’字。”《诗·风·墙有茨》:“中之言,不可道也。”毛传:“中,内。”郑玄笺:“内之言,······淫昏之语。”同媾,指两性交媾。两鱼相吻为,这又是一个以口代指生殖器的典型例证。

综上所述,字的形体基本上是一个正面站立、双腿稍微叉开,故意显露阴户的女祖神形象,“口戾不正”是其阴户大开,形态略有变异的呈现。女娲是一个源自性崇拜和生殖崇拜的文化女祖。

二、女娲与杀母祭神习俗

是人骨架,女娲是华夏氏族的女始祖。古人把这两个截然不同的事物合成一体,其中必有某种文化观念在起作用,这就是原始先民的祖骨崇拜信仰。《说文》:“死,澌也,人所离也。从人。”是半个人骨架。《说文》:“,列之残也,从半。”死字是由人和半个人骨架构成。

死字甲骨文作。商承祚先生解释道:甲文死字“象人跽形,生人拜于朽骨之旁,‘死’之谊昭然也。” 胡厚宣先生在《释》中也说:“考卜辞别有字(七二),象人跽而拜于朽骨之旁,当即后世之死字。” 活人拜于死人骨前,正是后人向祖骨跪拜的画面。祭祀祖骨,祈求先人的保佑和降福,是一种典型的祖骨崇拜行为。为整个人骨架,为半个人骨架,两字意义近似。娲字用表示人骨架的作字根,表明女娲崇拜与祖骨崇拜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

祖骨崇拜曾相当普遍地流行于世界各地,是原始时代的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祖骨崇拜源自祖先崇拜和神灵崇拜。原始人看到人死之后,人肉很快腐烂,而人骨却经久不朽,他们惊异人骨的神异,认为肉为阳性,骨为阴性,人死后神灵便转移到骨里,自己祖先的灵性,都保存在他们的骨头中,祖骨成为祖先的替代物。祖骨崇拜就是这样产生的。

古代典籍对祖骨崇拜虽无明确记载,但却有不少零星材料。例如死字,其字形便反映出祖骨崇拜的历史事实。据考古学者的报告,中原地区在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时期,存在大量的二次葬、洗骨葬。二次葬和洗骨葬以及后来对先辈骨殖的重视,都是祖骨崇拜的遗风。

祖骨崇拜大概发生在母系氏族社会,为母系氏族社会的文化产物。尸通于女,通于母,即是很有价值的例证。王国维在《卜辞所见先王续考》中释后曰:“字皆从女、或从母。从倒子、象产子之形······或从尸、与从女、从母。同意。”尸、母、女字形相通,说明死之“朽骨”可能为女性祖骨。

娲由祖骨崇拜而来,应该说已确定无疑。问题的关键是,是被人剔完肉的人架骨,那么孕育女娲形象的祖骨崇拜,是自然死亡的祖骨,还是将活着的先辈杀死祭神,保存其骨而崇拜之呢?从女娲的传说来看,后者是女娲形象的原型,女娲是一个因祭神而献身的女祖先。中国存在过杀母祭神习俗。

夏人有杀母祭神的习俗。《天问》:“何勤子屠母,而死分竟地?”对这两句诗,孙作云解释道:“本章的主语是启……‘屠母’,指启屠杀他的母亲涂山氏女娲,‘屠’杀也,刳也,裂也,还不是一般的杀法。”孙作云的这段话有两点值得注意:⑴母是女娲。⑵涂山氏是被儿子启杀死的。对启母为什么被杀,孙作云认为:“母亲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占有崇高的地位,在父系氏族社会时期,其权力虽然被男子(父亲)所代替,但在某种情况下,在某此氏族中仍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在一切蒙昧中,在一切处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中级阶段、部分地也处于高级阶段的野蛮人中,妇女不仅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女娲被认为是夏部族的始祖母,也正是因为这种情况,女娲被他的儿子启所杀,因为她还不肯退出历史舞台,还有母权残余,还干涉儿子启对于父亲禹的财产的继承,所以启把她‘干掉’,而且还把她剖腹出肠,像屠杀牲口那样的屠杀她。这就是启屠母的实质。启的时代,诚然已进入阶级社会,但母权的残余,还未根除,大概经过启这一次‘屠母’,母权制的于威才在夏部族中彻底被铲除,就像在他的时代,酋长选举制度彻底被根除一样。由此可见,从母系氏族社会到父系氏族社会,以至于到阶级社会,父权制的确立,也是经过剧烈的斗争,经过革命、暴力、流血,才促成这一天翻地覆的大变化。”

孙作云把涂山氏被杀,归结于母权制与父权制的斗争,实在令人难以信服。历史事实很清楚,夏初已进入阶段社会,这时连父系氏族社会都要进入历史博物馆了,又怎样再次出现母权制与父权制的斗争呢?孙作云的说法与历史环境相去甚远。再说女娲之肠的神话,也从一个方面证明了孙作云的的失误。《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女娲被杀之后的肠子能成为神,说明女娲(涂川氏)被杀,十之八九是一种带有神秘性的宗教活动。

萧兵先生从杀母祭神的角度,阐释这两句诗的内容,不仅见解新颖,而且接近于历史的真实,萧兵先生论述道:“夏启……屠杀自己的母亲,把她的尸体砍成一块块分埋四境各地,这是一种祈求甘雨和丰收的‘模拟巫求’,见于古代墨西哥、非律宾、孟加拉、越南等地。夏启祈雨之所以必须‘屠母’,首先因为妇女被初民认为与繁殖、生产之事有关,她的鲜血、体液可以‘透发’降水,促进丰收;其次,作为女族长,启母具有更大的神秘功能,更善于跟上帝打交道(这些都带有氏族这会的印记)。”女娲被杀是为了农业的丰收,子孙的繁荣。这是一种神圣的残杀,被杀是为神献身,杀人是为民祭神,整个活动都是在神圣的气氛中完成的。

根据女娲被杀的娲字形体所表示的情形,这里可以论定,女娲被杀之后,肉被埋掉,血被撤掉,而骨架则是被当作神物供奉起来,接受人们的祭祀朝拜。人骨架是女祖先的象征物。女娲之名含有杀母祭神和祖骨崇拜两种文化。

远古人类给先祖命名,尤其是神话时期,一般都极为庄重,每个名字都有丰富的文化意蕴,反映人们对先祖的评价和敬慕,女娲是华夏氏族的原始母神,她的名字反映了华夏氏族对她的崇拜和仰慕。女娲是万物的创造者,是人类的始祖神,生殖崇拜应是女娲神明的基本特征。

娲的字根是,按照原始文化的发展规律,祖骨崇拜和杀母祭神应是母系氏族社会晚期或父系氏族社会的产物,这就是说,字应晚于娲字,实际却与之相反,反而早于娲。这表明古人在创造娲字时。女娲神话受到祖骨崇拜的强大影响。女娲之名是一个多种文化交叉融合的产物,其中以生殖崇拜为根为主,兼含祖骨崇拜和杀母祭神习俗两种文化因子,蛇文化、瓜文化和蛙文化是更后的融合。

三、女娲造人

神话中有创造人类功绩的神灵,大都是某个原始氏族的始祖神。就是以造人的功绩论,女娲也是当之无愧的华夏氏族的女始祖。

《淮南子·说林篇》:“皇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高诱注:“皇帝,古天神也。始造人之时,化生阴阳。上骈、桑林,皆神明。女娲,王天下者也,七十变造化,此言造化治世非一人之功也。”这篇神话内容多少有些模糊混乱。“皇帝生阴阳”,是化生天地之阴阳,还是人的阴阳两性器官,含义并不太明确。从上下文看,应是指人的阴阳两性器官。上骈、桑林二神除本篇之外,未见其他材料的记载。按照神话的发展规律,女娲的“七十化”应是一个独立的神话故事,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女娲化生神话的完整内容现已无法看到。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以后,男性占据了社会的主导地位,为了增加男性的文化业绩,男性神灵逐渐渗透进化生神话。“皇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即是在这种意识的影响下后加的。“言造化治世非一人之功”,不过是为男性神灵涉足化生神话所寻找的一个理由而已。女娲等神灵化生人类,似与盘古献身化生不太一样。文中字里行间显示出女娲等神灵化生人类之后,生活依然如初,并没有献出生命。这点与女性生育相似。

《楚辞·天问》王逸注对女娲七十化的神话情节也有记载。《天问》:“女娲有体,熟制匠之。”王逸注:“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其体如此,谁能制匠而图之乎。”内容与《淮南子·说林篇》有一定差异。首先是多了“一日’,之说,女娲的‘七十化’是一天之内完成的。二是只讲女娲‘七十化’,未提皇帝等其他神灵,所以说女娲造人开始是独立进行的。但究竟怎么化人说得还是不太清楚。

从《说林篇》和《天问》的两家内容来看,女娲的‘七十化’只是化人,未涉及其他事物。但《说文解字》说法与以上两家不同。《说文》在解释娲字时说:“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按照许慎的解释,女娲不仅化育了人类,而且化育出世界万物。女娲是创造世界的女始祖。

女娲“抟黄土作人”的神话,是中国以泥土造人神话的最早记录。《太平卸览》卷78引《风俗通》:“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人也。”李白《上云乐》:“女娲戏黄土,团作愚下人,散在六合间,蒙蒙如沙尘。”人类先祖用泥土造人,在世界各民族的神话中多有表现。古巴比伦神话、希腊神话、西伯来神话都有用泥土造人的情节。除了女娲神话以外,中国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有类似神话。神话中关于“富贵者”与贫贱凡庸者”的解释,很可能是后来增加的内容。

古人对女娲产生较早有清楚的认识。《说文》:“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姜、简狄等女祖,都是感天而生子,创立一个氏族,她们是神圣母。《说文》关于娲的解释十分明确,女娲没有生育,不属于某一个氏族,她是神圣女。神圣女与神圣母的区分,体现出古人已把女娲当作远古女始祖。列女娲为三皇之一,正是这种文化观念的影响所致。

四、女娲补天

女娲补天神话,名曰补天,事实上实际内容要比补天广泛的多。包括修复天地、疏浚河流、拯救天下苍生等。

《淮南子·览冥训》:“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烂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中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背方州,抱圆天。和春阳夏,杀秋约冬,枕方寝绳。阴阳之所壅况不通者窍理之,逆气戾物伤民厚积者绝止之。”

《论衡·谈天篇》:“儒书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女娲销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东南,故百川注焉。’此久远之文,世间之言也。”

《列子·汤问》:“天地亦物也。物有不足,故昔者妇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其阙,断鳌之足以立四极。其后共工氏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折天柱,绝地维,故天倾西北,日月星辰就焉,地不满东南,故百川水潦归焉。”

女娲补天神话的文化内涵相当丰富,人们可以从多种角度对它进行分析。

1、在女娲补天神话中,大地之所以遭到毁坏,有两个不同的说法,一是原因不明,似为自然如此。二是人为的,罪魁祸首是与他人争夺帝位的共工氏。两种说法相比,原因不明的神话可能产生在先。共工氏争夺地位的神话已是原始社会后期的神话。

2、女娲补天神话的出现,说明在远古时期,远古人类曾认为天是由石头构成的实在物质,不然就不会有补天之说。《论衡·谈天篇》:“天乃玉石之类也。”“天,体也,非气也。”从天而落的陨石,误导了原始先民的思维,使原始先民将天看作是由石头构成的。

3、女娲“销炼五色石以补苍天”,完全是在远古制陶工艺的基础上想象出来的。五色石是彩陶的延伸,补天是制陶工艺的理想升华。

4西北高东南低是中国地理的自然形态,补天神话认为这种状况是因为“天柱折,地维绝”的原因,已具有解释神话的性质。神话的这个内容应该是较晚出现的。

5、根据《列子·汤问》的说法,女娲与共工是两个不同时代的人,女娲补天与共工头触不周之山是两个各自独立的神话,各方面情况说明《列子》的记载是有道理的。女娲神话的主要内容除去生殖崇拜以外,是化人造人和补天治水。其他内容都是后来衍生的。因而可以肯定地说,女娲神话要比共工神话古老得多。女娲与共工的君臣之争,完全是后人的想象创造,其产生的时代,最早也只能是父系氏族社会。

女娲补天的神话从整个内容来看,表现出较为浓厚的北方内陆民族的神话色彩。其中天是由石头构成,用四根柱子撑住。“日月星辰”在西风,“百川水潦”在东南,这些想象都不是南方或海滨的民族所想象得出的。考古的材料说明,用四根柱子撑住屋顶的帐篷式建筑,是中国北方远古时代的典型建筑。以此可以推测,女娲补天神话是北方民族逐渐完成的。

五、女娲止雨

进入原始农业社会以后,雨对人类有了更为重要的影响。雨水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农业的收成。作为华夏氏族始祖的女娲,其神灵为雨神也是理所当然的。

《论衡·顺鼓篇》:“‘雨不霁,祭女娲’,于礼何见?伏羲、女娲俱圣者也,舍伏羲而祭女娲,《春秋》不言。董仲舒之议,其故何哉?······俗图画女娲之像,为妇人之形,又其号曰女。仲舒之意,殆谓女娲古妇人帝王者也。男阳而女阴,阴气为害,故祭女娲求福佑也。传又言共工与颛项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女娲销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憋足以立四极。仲舒之祭女娲,殆见此传也。本有补苍天立四极之神,天气不和,阴道不胜,傥女娲以精神助圣王止雨湛乎?”

王充站在男尊女卑的封建文化立场,对“雨不霁,祭女娲”表示不解,对董仲舒关于“男阳而女阴,阴气为害,故祭女娲求福佑”的解释表示赞同。其实这种解释完全是以今释古,以封建文化解释原始文化。“雨不霁,祭女娲”的风俗和神话,是地道的母系氏族社会的文化。女娲是补天治水的女性祖神,止雨正是治水的一种延续。

六、女娲蛇身的文化渊源

《楚辞·天问》王逸注:“传言女娲人头蛇身。”《文选·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伏羲鳞身,女娲蛇身。”李善注:“《列子》曰:伏羲、女娲,蛇身而人面,有大圣之德。”在远古神话里,除去女娲为身之外,还有伏羲,但身为蛇体的初始神灵则是女娲。女娲创造人类,化育外物,炼石补天,灭火治水,堪称为中华民族最古老和最伟大的民族圣母。她的蛇躯形象不仅没有引起后人的厌恶之情,反而使人感到神秘,感到圣洁。蛇躯几乎成了女娲独有的专利品。

女娲之所以能够以蛇躯傲然于文化艺术的圣殿,是历代学者比较感兴趣的一个问题。或言祖先崇拜,或言图腾崇拜,或言动物崇拜,或言人类生物演化意识的体现。其中尤以图腾崇拜说最为盛行,主张女娲是以蛇为图腾的原始部落的女祖先。这些观点虽然或多或少地含有一定的道理,但它们都不是构成女娲蛇身形象的主要原因。原始祖先创造女娲蛇身最初的、也是最核心的文化意识并未得到真正的揭示。其实女娲的蛇躯是女性生殖器的隐语和象征。它源自原始祖先对女性生殖器崇拜的观念,是生殖崇拜文化历史衍化的结果。

文字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以抽象的符号系统,反映了人类的思维水平,概括了人类社会丰富物质生活和广阔的文化观念,成为人类文化的历史储存库。因而想先从蛇字入手,借助文字符号,探求蛇与女性生殖崇拜的文化关系。

蛇亦作,《广韵》:“,蛇俗子。”古代典籍中使用“”地方很多。例如:《荀子·劝学》:“蟹六跪而二鳌,非颤之穴而无所寄托,用心躁也。”《论衡·吉验》:“尧使禹治水,驱龙。水治东流,龙潜处。”

《说文》:“也,女阴也,象征。”认为也字是表示女性生殖器的象形字。由也和虫组合而成,这就含蓄表明,蛇与女性生殖文化具有一定的联系。古代蛇有时是女性的象征物。《诗经·小雅·斯干》:“上莞下簟,乃安斯寝。乃寝乃兴,乃占我梦。吉梦维何,维熊维罴,维虺维蛇。大人占之,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蛇是女性的祥瑞之征。

纵观有关女娲神话的材料,最能够说明蛇身为女性生殖器官象征的,应算是女娲伏羲的人首蛇身交尾图。图中交尾的文化意义,绝非图腾崇拜或其他某一种文化观念所能概括。它凝聚了原始先民深沉丰富的思想感情和宏博神秘的哲学认识,是一个永远富有活力的艺术创造。它用交尾表示夫妻关系,用蛇躯象征二人的生殖器,鲜明地表现出生殖器崇拜的文化特征。蛇这个概念,在古人的意识中,已不单是自然动物的称呼,在许多场合里,它已成为女性生殖器的隐语和象征。作为生殖器的象征,蛇身既表示女性,也表示男性。但从生殖崇拜的历史发展来讲,男性生殖崇拜所产生的时代,一般较女性为晚,为女性生殖崇拜观念的扩展。因而在事实上,蛇躯在它的童年时代,只是象征女性生殖器。

蛇作为男女性器官的象征,是人类原始文化的以组成部分。这种情况不仅中国有,世界许多民族的文化中,也都存在着这种现象。蛇能够成为女性生殖器官的象征,与原始人的类比思维密切相关。在原始人的眼里,吐信的蛇口,特别像女性阴门的形状。光滑如水的蛇躯,近似于人类的裸体。蜿蜓如飞的滑动,潜含着无穷的力量。简单而具体的联想,使蛇成为性器官的替代物。就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中,女娲的蛇躯形象被人们创造出来。女娲的蛇躯形象,浸透了中华民族的生殖力量,它是人类繁衍意识的崇拜升华,美的生殖文化。

当然,作为人类社会的文明内容,任何一种文化都不能孤立地产生和发展,都必然与其他文化紧密结合,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性器官崇拜文化也是如此。它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也紧紧地和图腾崇拜、祖先崇拜联结在一起。但是,女娲蛇躯是以性器官崇拜文化为始为主,则是十分清楚的事实。

七、“女娲之肠”的文化含义

《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这则女娲神话中的材料,内容虽有些零乱,但由于它记述的是女娲神话,内容又与其他材料不同,因而受到神话学者的普遍重视。

人身体的某一部分化为某物,这在神话中并不罕见,如盘古创世神话。“女娲之肠”神话的费解之处,主要在于女娲是华夏氏族的女始祖,是“抟黄土以造人”的神圣女,这里为何又出现“女娲之肠”?盘古创造天地万物是用整个身躯,“女娲之肠”化为神灵,为何只用肠,而不用其他身体器官?郭璞注《山海经》时,对这段神话是这样阐释的:“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七十化,其腹化为此神。”他将肠解释为腹。宽泛地讲,人的生殖器官属于腹部,腹可以怀孕,可以生育。肠是腹的一部分,它有化育神灵的功能也是顺理成章的。这种把小概念变成大概念,然后再用大概念解释小概念的方法,不能说完全不行,但认真追究起来,还是未能解决“女娲之肠”的疑问。

袁珂在《古神话选择》中说:“至于女娲之肠化而神的神话,疑女娲亦有死,死后亦如盘古之有化身,则因书厥有间,不能详其底蕴了。”袁珂对自己的推测说得十分谨慎。

要想把“女娲之肠”的文化背景弄清楚,必须从传统的肠文化论起。人类对自身的了解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远古之初,人类在日常生活中,逐渐认识到人的内脏要比皮肤、四肢重要得多。皮肤、四肢损坏或缺少一点并无太大的危害,起码不会危及生命。内脏则丝毫损害不得,否则就会有生命危险。人们对内脏的重视,使内脏逐渐产生某种神圣性。后来人们还发现,内脏器官各有各的功能,它们对人类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肠是人的内脏之一,受到尊崇乃至神圣化是符合古人心理的。《白虎通·性情》:“小肠大肠,心肺之府也。主礼义,礼义者,有分理,肠亦大小相承受也。”在古人的观念中,肠虽然没有心重要,但它却与之相连相应。用肠、衷肠、柔肠等表示人的内心和情怀,足以说明肠在内脏器官中的地位。

肠之灵性的另一方面,是它在人类生殖上的作用。卵巢是女性和雌性动物的生殖腺,除生产卵子外,还分泌激素,促进子宫、阴道、乳腺等的发育。人的卵巢在腹腔下部的骨盆内,为扁椭圆形,左右各一个,分别列在子宫的两侧。连接卵巢的是输卵管,长10厘米左右,古时人体生理学知识十分浅陋,古人看到卵巢和输卵管形态似肠,便认为它们是肠,是肠的延伸。对于这一点,在古代和现代都可以找到某些证据。北方民间因母猪的卵巢和输卵管血管较多,呈浅红色,称其为花肠,把阉猪叫作掏花肠。当某人尤其是男人,对某个异性感兴趣时,人们就会嘲弄他有花花肠子。这花花肠子即是由女性花肠转化而来的,花花太岁、花花公子都是如此。

称女性卵巢、输卵管或生殖器为肠的直接证据,是民间谚语“肠里出来肠里热”,这句多出自母亲之口。关汉卿《哭存孝》第二折:“亲儿落马撞杀了,亲娘如何不疼,可不道肠里出来肠里热,我也顾不得的,我看孩儿去也。”明无名氏《怒斩关平》第四折:“便好道肠里出来肠里热,我如今与孩儿送一顿饭,与孩儿吃了呵,以表俺子母心肠。”民间现在还很流行这种语言。《中国谚语集成》广东卷:“千金不及过肠子。”原注:“过肠子,亲生子。”孩子由肠子里生出,这已把肠子与生殖器明确地等同起来。

明确了肠与女性生殖器官的关系,也就揭示出形成“女娲之肠”的原因。“女娲之肠”的肠,既是消化系统的肠,也是生殖系统的肠。是花肠,是生殖器官。女娲是原始女祖,她的肠能化为神又何足为奇。

八、女娲的族属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女娲是汉族的女性先祖一直是毫无凝问的。古时一些学者把女娲列为三皇,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直到1938年,芮逸夫发表《苗族的洪水故事与伏羲女娲的传说》一文,提出女娲是苗族的女性先祖,这才引起学术界的争议。闻一多在20世纪40年代发表的《伏羲考》这篇文章,也明确主张女娲是苗族的远古女祖。多年来这种观点一直影响很大。概括地讲,芮逸夫和闻一多的主要根据有如下四条:

1、女娲神话到战国时期才出现记载,时代较晚。而且先秦典籍中并不多见,主要见于汉代文献。

2、文字记载最早见于《楚辞·天问》,而楚文化属于江南少数民族。

3、南方一些少数民族的图腾是蛇。《说文》:“蛮,南蛮蛇种。”又“闽,东南越蛇种。”

4、现在苗族还流传着大量的女娲与伏羲的神话传说。

其实女娲是苗族先祖的说法是相当偏颇的,或者说具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如有关女娲神话的记载,既不是战国时期才出现,更不是最早见于《楚辞·天问》。在《说文解字》中娲字存有籀文。籀文是古代汉字的一种字体,又叫大篆,起源于西周后期,盛行于春秋战国时的秦国。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车同轨,书同文,籀文被废弃不用。现在所能见得籀文,主要都保存在《说文解字》和后来出土的《石鼓文》、《诅楚文》中。许慎撰写《说文》时,《石鼓文》、《诅楚文》尚未出土,籀文材料仅存于《史籀篇》。《史籀篇》是我国见于著录的第一部尚处于萌芽状态的字典,相传为周宜王太史籀所作。《汉书·艺文志》载:“《史籀》十五篇。”自注:“周宜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建武时亡六篇矣。”还说:“《史籀篇》者,周时史官教学童书也,与孔氏壁中古文异体。”许慎《说文解字》序曰:“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两家说法如出一辙。《史籀篇》现已遗佚。东汉光武帝初年散失六篇,剩下九篇,许慎见到的大概也只能是残剩的九篇,并把它们收入《说文》中。宋本《说文》共标明籀文225个,其余的已与小篆相混,无法辩识,这225个籀文,是《史籀篇》保存至今的主要村料。娲有籀文,说明女娲神话最早录于《史籀篇》。

再者说,中国远古时代以蛇为图腾的也不是南方少数民族,北方许多原始部族也是以蛇为图腾,如烛龙和0收部族。蛇是夏部族的图腾之一。《山海经·大荒西经》:“西南海之外,赤水之南,流沙之西,有人珥两青蛇,乘两龙,名曰夏后开。”《说文》说蛮、闽为蛇种,未说汉族为蛇种,是因为汉族文化先进,原始部落的图腾色彩在当时已比较隐晦。而南方少数民族文化部落后,还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图腾崇拜文化,所以《说文》才有这种说法。

4点理由就更站不住脚。中原汉族除去典籍记载以外,在民间的一些地方女娲与伏羲的崇拜和信仰也十分兴盛,甚至超过苗族。只是由于汉族文明程度高,传统文化丰富广博,女娲神话只是百花园中的一朵,属于民间文化。苗族与汉族相比,文化比较落后单纯,原始文化成分保留得比较多,女娲神话因而显得比较突出,但实际上女娲的文化之源是在汉族。

肯定女娲神话出自汉族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思考。

1.女娲的娲字之音非常古老原始,是汉语第一实词“八”的扩衍和发展也是女性生殖崇拜的文化之果。

2.女娲神话的有关记载最早见于西周后期,是汉族的文化典籍《史籀篇》。

3.女娲抟黄土造人,黄土属于北方的土质。

4.女娲补天神话中对于的认识和描述都是中原屋宇文化的折光反映。

5.女娲的“七十化”和“化育万物”之化,是汉族传统文化的概念。

6.“女娲之肠”神话的内容完全是汉族文化的思维趋向和生活语言。

7.女娲的蛇身是汉族生殖器崇拜的产物,其后才与图腾崇拜紧密结合。

8.女娲与伏羲的兄妹婚神话,虽然不能说是汉族所独有的神话,但属于汉族文化也是相当明确的。战国时的《楚辞·天问》只讲到女娲,未提一句伏羲。长沙西汉女娲与伏羲交尾图虽然早于中原地区出现,但很可能是秦汉统一中国之后传过去的。

从女娲的名字到女娲神话的主要内容,女娲都无可置疑地是汉族的女性先祖。女娲神话是汉族文化的神话。当然,考稽中国古史,苗族是中原原住民族的一支,尧、舜时迁居南方,论根源苗族亦出自古华夏民族,他们崇祀女娲与伏羲也是里所当然的。但从他们主要只是传承女娲与伏羲兄妹婚神话,其他内容几乎未能传承这一点来看,女娲与伏羲的兄妹神话还是可能由汉族传过去的。

 

[注释]

①《神话考古》,文献出版社1985年版,第285页。

②《殷墟文字类编》,转引自《金文诂林》,香港中文大学版。

③《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商务印书馆1952年版。

④存《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9年版。

⑤《天问研究》,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98--199页。

⑥同上书,第200页。

    ⑦《楚辞与神话》,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5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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