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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新型金融业态下农村金融合作竞争策略思考

 文野 2016-07-26

  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的产业化和农民的市民化程度提高,我国农村的发展机会大大增加,一些具备投资价值的项目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逐步显现。在这种趋势下,当前农村金融已形成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新格局,在传统银行和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如何实现合作共赢,笔者以公安县为样本进行探索和思考。


  一、样本分析


  2008年5月4日,银监会、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民间完全出资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业态如雨后春笋般迅速成长起来,在公安县,目前就已达到73家。其特点如下:


  1、有较强的信息优势。就发起人来讲,其身份较为“复杂”。诸如小额贷款公司类,其领头人融资能力相对较强,大部分在某一行业有所建树,或曾经是某一行业的“成功人士”或“能人”,有一定的资本积累;也有部分曾经在正规金融部门(如农行、农商行等)担任过重要管理岗位,有一定的“人脉”资源。在经营中,他们借助“圈子”效益,依托敏锐的行业“嗅觉”,不断延伸其经营触角。


  2、贷款“短、平、快”。与正规银行比较,一是信用贷款手续简单。只需找到借款人的家庭详细住址,认一下门,然后双方以口头协议借贷金额、利率、约期,或将口头协议写成借据,支付现金,一次借贷活动基本完成。二是担保贷款方式灵活。借贷双方找一个都认可的中间人作为担保人,或者提供房产证、小轿车、金银手饰等贵重物品作抵押,写上借据,规定借贷金额、利率、约期、三方签字、支付现金,借贷活动完成。三是过桥贷款手法多样。当前,部分企业由于流动资金不足,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有困难,他们通常会找新型金融业态拆借,还清贷款后再从银行续借。但这种方式也具有一定的风险,一旦银行紧缩信贷,借款人成本倍增。


  银政企“十三五”战略协作 


  3、活跃了农村市场。金融新业态的涌现,对补充县域金融多元化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正向推动作用,一方面,他们对实体经济相对熟悉,有的本身就是某一实体的“变脸”;另一方面,他们与银行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姻”和“渗透”关系,一是通过股份加盟、合伙经营及临时招聘等方式,吸纳银行业退休人员(会计岗、信贷岗居多)进入运管团队,弥补其金融人力资源的不足;二是入股银行业,有的小额贷款公司关联的经济实体还是县域农商行的重要股东、监事或董事,在银行与实体之间,有着较深的“渊源”。


  二、问题分析


  一是高利转贷和非理性投资问题。因其“民间”“地下”“随机”等“草根”特性较强,在对其经营行为的监管上,目前还缺乏相对规范、公允的监控平台和定价体系,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某些问题还很突出,其不理性的行为又反过来对地方经济形成较大的拖累。如:有的既是这种新型金融业态的经营者,同时也是某一经济实体的实际控制人,依托实体或关联人从银行取得低利率贷款,然后再进行高利转贷。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偏离,屡屡触及国家法律、法规“红线”,以致纠纷不断,不仅资金深套其中,难以动弹,同时还面临系列的法律风险。


  二是不利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虽然国家制度规定不允许小额贷款公司类的新型金融业态吸纳社会资金,但“高利”的诱惑仍使其拥有较强的“揽储能力”。在贷款投放上,其万元贷款月利息在350元以上,是正规金融机构的4—5倍,在经济景气和借款人经营或投资顺利时,借贷双方基本都可获利。但对于某些经营环境不顺的借款人来讲,不仅是“两败俱伤”,同时还牵连银行及其他一系列债权人。


  三是对信用环境有一定负面影响。在风险管理上,小贷公司或典当行借款清收措施相对“奇葩”和“暴力”,一旦企业资金链断裂,所有的银行都会收缩信贷,在外债高筑、借钱无门的双重打压下,借款人有的选择“跑路”,有的选择“投案自首以求司法保护”,更有极端的选择自杀。在银行方面,部分银行工作人员与他们暗中勾结,利用银行资源参与“高利”牟利,以致银行信贷资源分流,信贷资金损失。


  三、合作竞争


  1、合作竞争是理性选择。由于县域农村信贷具有“两极”(传统农业、现代工业)“三元”(政策金融、商业金融、民间金融)”的特点,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手段,其在传统金融与新型非正规金融两个市场中的价格调节作用基本失效,面对非常规价格的市场冲击,商业银行融资成本提升,市场客户群体分化,“劣币驱逐良币”挤出效应明显。金融机构的经营过程是一个多环节相互联结、相互影响的价值链,任何金融机构都不可能具有绝对的优势,过度的竞争反而不利于市场的扩大。而通过合作竞争将组织边界外推,在短时期内既能迅速扩大金融机构的规模,又能突破金融机构收益增长、经济实力、资本积累速度的制约,是一条实现“共赢”的理性路径。一方面,通过战略合作,以协议方式确定联盟金融机构间的信用关系、交易程序与利益一体化,可以利用信息共享等优势节约市场交易中的相关费用;另一方面,,利用市场机制来提高经营效率,保持各联盟金融机构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规避一体化组织的激励失灵、信息扭曲和缺乏竞争等问题。


  2、健全生态是发展内涵。一是在战略规划上,要立足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证农村金融发展的风险与困难,净化农村金融健康发展生态环境,适应本土金融资源禀赋特点。二是在信用环境上,要完善县域个人征信系统,增加监管力度,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在战略定位上,要突出企业内涵,特别是要提升金融产品、服务的创新与风险评价能力,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将基于计算机模型的信用评价结果引入信贷审批流程,降低经营风险。四是在战略执行上,要健全与完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建好风险预警与防范机制,及时化解金融风险,尽量消除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


  3、行业自律是重要保障。一是健全利益保护机制。遵循利率覆盖风险原则,对于具有政策性特点的业务,财政可以通过定向招标,应给予一定的补贴,保持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经营实体的积极性。二是健全协作服务机制。发挥农村金融同业公会的服务与指导职能,加强会员机构与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做好同行业的监督、制约,引导金融业内部形成公平竞争、自查自纠、守规经营的良好秩序,培育良好的契约、法律约束观念,强化自律机制。三是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做好仲裁争议,对违反同业竞争规则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制裁,保持竞争的公平性,减少成员机构的摩擦,降低市场交易费用,维护市场高效运转。四是健全战略评价机制。定期通报农村金融机构战略发展的总体水平、产业效率、存在的问题及风险警示,对发展中的失误要及时予以纠正。(湖北公安农商行桑椤、王代琼)

责编:王玺责审:王汉,美编:王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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