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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是公司成功,是项目成功,还是项目管理者成功

 百战归来 2016-07-26


  项目管理者联盟是国内最大的项目管理人员会员机构与互动平台。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案例”栏目由项目管理专家及企业项目管理精英针对典型案例进行评析,分享项目管理实践与价值。

  

案例: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来自于我的朋友所在公司的一个项目,现在正在发生的一件事。

  公司有一个四千多万的项目,由朋友所在的B公司和符合资质的A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A公司是牵头人并同甲方签合同。标前协议约定由B公司全额出资,向A公司介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支付费用。

  中标后,项目部的组成遇到了问题。A公司的管理团队坚持以他们为主导,并制定了符合A公司及管理团队需求(公司业绩,管理团队业绩等)的目标,其个别目标甚至高于合同目标。B公司派驻的成员事先得到公司领导的指示是,尊重A团队,但以我为主。这时候问题就出现了。

  A团队认为,合同是A公司签的,虽然钱由B公司出,但是所有风险得要A公司承担。他们既要控制风险对公司负责,又要实现合同目标对甲方负责,还要超过合同目标,比如取得行业评奖、采用先进工法等等为A团队在公司“出头”积累业绩。所以,A团队直接就提出项目在某些方面必须“不计成本”。

  B团队认为,既然由B团队出资,理所当然应由B团队主导项目,因为团队要为项目的整体目标、主要是利润和现金流目标负责,其它目标只要符合合同就行了。但是领导又让他们尊重A团队,那么很多问题上就不能直接顶撞,根本不可能去主导项目的推进,只能听A团队的安排,然后直接“干活”、“买单”。

  项目部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建立的,项目刚启动,遇到了一件事情。甲方领导检查现场,指示必须马上修建一条通往加工场的临时道路。A团队立马回来传达,要求B团队立即施工。B团队认为现在不符合修建临时道路的条件,加工场后续规划方案没跟上,可能会导致道路重做增加成本。B团队提出和甲方协调道路的修建时间。A团队认为这是不听甲方的安排,是不配合甲方,让甲方领导难堪,以后工作不好做。现场具体负责该道路的B团队成员左右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办,项目无法推进。


点评专家:


  张为:某建筑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长期从事项目管理与企业管理工作,历任技术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点评:

  这里面存在的问题,我的思考是,是两个团队总体目标不一致、或者说从根本上不一致造成的结果。A团队的目标,第一是对公司负责(合同风险控制),第二对项目管理团队负责,第三对项目合同目标负责。B团队的目标,第一对项目利润和现金流负责(其实就是对B公司的生存负责),第二对项目合同目标负责。不难理解,A团队在项目中是不出一分钱的,反而要从项目造价中提取管理费用,他们不可能过多考虑项目的成本。而B团队要出全部的钱,但是只知道出钱去实现合同目标和A团队的要求,恐怕项目没完B公司先死掉了,所以他们要关注项目利润和现金流。虽然A、B两个团队都知道必须实现合同目标才可能实现各自的目标,但其首要目标、根本目标是不一致的。

  那么,谁应该成为项目的主导呢?

  项目运营的过程,是投(融)入资金、使用资金、收回资金的过程,这是所有项目运营的本质,无论是做机械加工,还是IT技术,或者是基础设施建设。所以项目成立、生存、发展和破产以及一切事务,其本质都是资金运行的结果。从这一点上讲,投入资金并对资金负责的人(团队),必须拥有最终决定权,也就是有项目的主导权,就像投入资金的股东,可以委托经理人管理,但拥有重要事项的最终决策权。所以我认为B团队不应该为了表面上(与A团队)的“和谐”而放弃实质的决策权,必须摆在桌面上和A公司谈好合作条件及分配权限。“表面上尊重,实质上主导”是行不通的坏办法。所以,项目部的组建方案及其原则存在重大错误,必须予以纠正,这是根本的问题。

  显然,项目是公司赢利的载体,它不是公司的目的,放弃公司赢利的目的追求项目的成功、甚至是项目管理者个人的成功,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我的建议是:A、B团队共同组建项目部,必须实行“管、控分离”的机制。即B团队全面主导管理项目,A团队一部分成员参与项目完全服从B团队管理,一部分成员专门对项目进行风险控制。不知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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