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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故事丨多少个相思加黄酒,才把这句喜欢说出口

 昵称33995080 2016-07-26
1.

离沐衫大学毕业已经五年了,五年的时间足以让她从一名职场新人变成了项目担当。


每日工作8小时加班4小时,工作成了她最好的朋友,恋人甚至亲人。


还记得毕业周她伴着泪水大声嚷嚷:“我一定要成为史上最独立最可爱美少女!”是的,她做到了。


一个小姑娘到上海租房打拼,再困难也从未向父母摊手要过一分钱。从刷信用卡支撑生活费,到有了些许存款还能每月往家里打钱,她活得骄傲漂亮。


沐衫来自一个三线小乡镇,考上了北京的大学,成为了全镇的骄傲,去北上广站稳脚跟自然就成了全家对她的冀望。


而此时站在电梯上,手捧着咖啡的她,一头长发及腰,精致的妆容搭配利落的马甲。


等门打开,大方的微笑迈出电梯成了每天工作开始的标准动作。


2.

凌米收拾好宿舍,四年前她是520第一个入住的姑娘,四年后她最后一个离开,拖箱拉到宿舍门,她顿了一顿,转过身再瞧瞧这个住了四年的家。


和入住时一样,四张木板床空溜溜的,桌子上也收拾得一干二净,只有巴菲为未来师妹留了一盏台灯,还贴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留一盏灯,故事就还没结束”。


依旧是空荡荡的宿舍,每一个角落却都充满回忆,凌米记得,记得每一个记得。


3.

棒子的名字是他的好朋友取的。


一次上电脑课,棒子的屏幕突然弹出美女主播的聊骚画面。不到三秒钟,全班的电脑集体瘫痪。


事后才知道棒子的电脑被师兄上Y网惹病毒了。但那三秒钟却让懵懂可爱的棒子双耳通红,下围突起。这些通通被中国好同桌看到了,从此“棒子”便收获了这枚生动的名号。


棒子是典型的IT宅男,不爱交流,也不会跟人打交道。毕业五年,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但单都是女朋友拉回来的。


女朋友是朋友圈出了名的小妖精,人美活好还会说话。


四川的姑娘都有一股泼辣劲,爱得轰轰烈烈也大大方方。棒子是被表白的,原因是女朋友喜欢闷骚的,几两白酒下肚,棒子便被生米煮成熟饭。


这些年来,小妖精乐此不疲的帮棒子拉单,而棒子依旧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自在。


4.

凌米决定留在学校,经系领导推荐成功当了文学院的辅导员。


“莫凌米,我喜欢你!”


两年前有一个叫诺曦的男生在图书馆广场拿着全场两块,通通都两块的大喇叭向凌米表白,一惯有人群恐惧症的凌米并没有像平常女孩一样扑倒在诺曦的怀中。她冲出人群跑上宿舍,将手机关机,带着扑通扑通的小心脏入睡。


接下来的这几天,凌米手机依旧关机,她不是不喜欢这个身高一米八长相很欧巴的男孩,只是她习惯了一个人,也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方式和回应他,她只能选择逃避。


5.

作为项目担当,收支平衡一向是沐衫的处事准则。在她心里,世间上的所有事情都能通过数据解决。


而她的老板是一个典型的生意人,比起数据他更相信酒局,数据只能说服老客户,而酒才是拉近新客户的有效武器。


起初沐衫不懂这些套路,老板还常常利用她的能力来”陪酒“,有酒有色还有才,生意自然事半功倍。


这五年,沐衫的酒量被训练得越来越好,人也变得越来越漂亮。在上海这座魔都,有才有色才能吃得香。如果事业线挤挤就有,那沐衫的事业局就全都是酒。


6.

凌米关机的第五天,巴菲爬上凌米的床。


“快醒醒!亏你还睡得着!?诺曦出国了!“


凌米睁开眼睛,头脑发懵,图书馆广场的表白历历在目。她依旧不说话,起床洗脸刷牙,便去了图书馆看书。


站在图书馆广场的凌米,从回忆中抽出。时间过得好快,这样就两年了。她还是用着那台关机四天的手机,手机里还保存着诺曦的四十多条短信,123个未接来电。


出国是突然的,而他们的错过是注定的。两年来,凌米每晚都会在图书馆广场喝啤酒,当年的诺曦也是喝了两瓶啤酒才酒壮怂人胆和她表白的,她也许不知道吧?


但她现在知道了,思念是啤酒花的味道。


7.

小妖精帮棒子拉到个大单,要出差上海。


一想到是纸醉金迷的地方,小妖精后悔了,死活也不让棒子出门。


棒子本就不是爱野的人,这一次却头脑一热非得上去。


习惯了小妖精的纠缠不休,棒子便拿巨额违约金做为挡箭牌,答案很明显,小妖精只能不情不愿的放行。


到了所谓纸醉金迷的魔都,棒子带着复杂的心情来到了客户相邀的饭局。


“很抱歉,今天由我来和你谈合作的适宜,老板出差今天不能出席”。


棒子点了点头,不擅长交际的他只能一直喝一直喝,和在工作室一样,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离饭局快要结束的时候,棒子站起身来,清了清嗓子道:


“很高兴还能再遇见你。”


曾经棒子也说过差不多的话,只不过从遇见到再遇见,隔了整整七年。而对面的这个女孩,叫沐衫。



“多少个相思加黄酒,才把这句喜欢说出口。

明日可愿随我柳下走,满头杨花共白首。”


凌米依旧在原地,拽着当年还没说出口的“我愿意”。

棒子拗不过一心拼搏向上的沐衫,只能独自回老家。


年少的时候拿雪碧兑红酒,吃不了苦涩贪图甜乐。工作了酒局多过饭局。如果人类对酒精过敏,那该少了多少滋味。



沈从文说,他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致青春,致毕业。飞牛酒饮节,献给有故事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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