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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的人物(163):女娲氏

 宛平2008 2016-07-27

楼梦》里的人物(163)女娲氏

 

       女娲氏,简称女娲,又称娲皇氏,女阴娘娘。一说女娲氏的名字为风里希(或为凤里牺),是中国上古神话中的创世女神。一说女娲是真实历史人物,主要活动于黄土高原,陵寝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赵城镇东侯村。女娲陵同黄帝陵一样,也是中国古代皇帝祭奠的庙宇。《史记》记载,女娲氏是华夏民族人文先始,福佑社稷之正神。

       相传女娲造人,以黄泥仿照自己抟土造人,创造人类社会并建立婚姻制度。后因世间天塌地陷,于是熔彩石以补苍天,斩鳖足以立四极,留下了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女娲还是一个创造万物的自然之神,神通广大,化生万物,每天至少能创造出七十样东西。女娲被称为“大地之母 ”,是被民间广泛而又长久崇拜的创世神和始母神 。

       关于女娲氏的神话传说,主要见诸于以下古籍记载:

       《楚辞·天问》:“女娲有体,孰制匠之?”王逸注:“女娲人头蛇身。”   

       《说文解字》:“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   

       《山海经·大荒西经》郭璞注:“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

       《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

       《淮南子·说林篇》:“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娲所以七十化也。”

       《太平御览》卷七八引《风俗通》:“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

       《绎史》卷三引《风俗通》:“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

       《淮南子·览冥篇》:“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斩鳖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    《博雅》引《世本》云:“女娲作笙簧。笙,生也,象物贯地而生,以匏为之,其中空而受簧也”。           《帝王世纪》:“女娲氏,风姓,承疱羲制度,始作笙簧”。

       《红楼梦》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里写道: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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