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如果我们离婚了,一起买的保单怎么办

 陌晓路 2016-07-27

Guardian of Treasure

保险讲堂

━━━━━━━━━━━━━━

By: 董婷婷

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于之前保险法中很多约定不明确的地方,做出了准确的说明,今天针对离婚之后可能会发生的几种情况做一个说明。


夫妻离婚之后,原保单是否有效?

答案是肯定的

依据: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解读: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只要在投保时投保人对被保人具有保险利益即可,并未要求在保险期间内一直具有保险利益,所以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我们假设妻子做为投保人,为丈夫投保一份重疾险,身故受益人指定为妻子,离婚后,投保人(原配)不想继续交款,并希望退保且全额退款,这种做法可行吗?

答案:否

依据:司法解释三第四条

解读:保险合同只有无效才能主张全额退款,在离婚之后,投保人(即原配)对被保险人已经丧失保险利益,所以不能主张合同无效。

所以投保人(原配)的唯一权利就是退保。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原配作为指定受益人,可以申请理赔金吗?

答案:否

依据: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第三款

解读: 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认定未指定受益人,按照案例中,夫妻在离婚之后,投保人(原配)与被保人的身份关系已经发生变化,所以无法申请理赔金,由此可见,此款约定适用于离婚的情况,如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不会发生变化。

在保险法里,【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处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即被保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协商,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金。



  案例1                          

张某和王某为夫妻关系,张某父亲为张某买了一份重疾险,后在张王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保险事故,张某理赔取得保险金,此时,王某起诉离婚,主张分割保险金。

问题:王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按照最高院的倾向意见和道德层面来看,通过商业保险取得的医疗保险金人身属性较强,在指定被保险人的情况下,这部分的理赔金不应予以分配。


  案例2                          

张某和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保险,后夫妻关系恶化,王某要求离婚,分割共同财产。

该怎么处理?

1、王某作为保险费的缴纳者,保险合同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要看这笔保费的来源,如果是投保人婚前取得的财产,即为投保人个人财产。

如果这笔保费是婚后取得的(比如收人来源是工资),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一般的做法是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现金价值或者保费。

2、假设换成是一方为另一方购买的保险,保险合同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离婚之后,投保人(原配)没有义务继续缴纳保费,并且投保人有权利进行退保。

由于目前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退保金的分配也要依情况而定,但如果被保人不愿意退保,该如何处理?

二人可协商(被保人补偿原配部分保费)。或者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投保人即可。


微信号:caimiyy

 粉丝爱财 迷在其中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