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具体规则 |
1 | 主表中:第1行“一般项目本年累计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必须等于第1行“一般项目本月数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上一属期“一般项目本年累计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
2 | 主表中:第1行“一般项目本年累计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
3 | 主表第4行“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7列第1至5行之和 |
4 | 主表第5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8至13b行之和-第9列第14、15行之和;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4、15行之和 |
5 | 主表第7行“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6、17行之和 |
6 | 主表第8行“免税销售额”: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8、19行之和。 |
7 | 主表第11行“销项税额”: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2、4、5行之和-第14列第7行) |
8 | 主表第11行“销项税额”: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7行 |
9 | 主表第12行“进项税额”: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 |
10 | 主表第14行“进项税额转出”: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3栏“税额” |
11 | 主表第16行“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8列第1至5行之和+《附列资料(二)》第19栏 |
12 | 主表中一般项目:“第12行”+“第13行”-“第14行”-“第15行”+“第16行”的金额, 必须等于 “第17行” |
13 | 主表中即征即退项目:“第12行”+“第13行”-“第14行”的金额, 必须等于 “第17行” |
14 | 主表中一般项目:18行(如17行<11行,则为17,否则为11)” |
15 | 主表中第18行“实际抵扣税额”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填写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实际抵减一般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的数额。将“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与“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两个数据相比较,取二者中小的数据。 其中: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 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 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100%。 |
16 | 主表中即征即退项目:18行(如17行<11行,则为17,否则为11)” |
17 | 主表中一般项目19行 = 11行-18行 |
18 | 主表中即征即退项目19行 = 11行-18行 |
19 | 主表中一般项目20 = 17行-18行 |
20 | 主表中即征即退项目20 = 17行-18行 |
21 | 主表第21行“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8、9a、10、11行之和-第10列第14行)+(第14列第9b、12、13a、13b行之和-第14列第15行) |
22 | 主表第21行“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4行+第14列第15行 |
23 | 主表中: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 |
24 | 主表中一般项目24 = 19行+21行-23行 |
25 | 主表中即征即退项目24 = 19行+21行-23行 |
26 | 主表中一般项目27行 =28行+29行+30行+31行 |
27 | 主表中即征即退项目27行 =28行+29行+30行+31行 |
28 | 主表中一般项目:“第24行”+“第25行”+“第26行”-“第27行”的金额, 必须等于 “第32行” |
29 | 主表中一般项目本月数“第32行”的金额, 必须等于本年累计“第32行” |
30 | 主表中即征即退项目:“第24行”+“第25行”-“第27行”的金额, 必须等于 “第32行” |
31 | 主表中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第32行”的金额, 必须等于本年累计 “第32行” |
32 | 主表中一般项目:“第25行”+“第26行”-“第27行”的金额, 必须等于 “第33行” |
33 | 主表中即征即退项目:“第25行”-“第27行”的金额, 必须等于 “第33行” |
34 | 主表中一般项目:“第24行”-“第28行”-“第29行”的金额, 必须等于 “第34行” |
35 | 主表中即征即退项目:“第24行”-“第28行”的金额, 必须等于 “第34行” |
36 | 主表中一般项目:“第16行”+“第22行”+“第36行”-“第37行”的金额, 必须等于 “第38行” |
37 | 附表一中:第1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 0.17,必须等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不允许填负数)(税额有四舍五入差异,可以自行修改) |
38 | 附表一中:第1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 * 0.17,必须等于“开具其他发票的税额” |
39 | 附表一中:第1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 0.17,必须等于“未开具发票的税额” |
40 | 附表一中:第1行“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 * 0.17,必须等于“纳税检查调整的税额” |
41 | 附表一中:第2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 0.17,必须等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 |
42 | 附表一中:第2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 * 0.17,必须等于“开具其他发票的税额” |
43 | 附表一中:第2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 0.17,必须等于“未开具发票的税额” |
44 | 附表一中:第2行“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 * 0.17,必须等于“纳税检查调整的税额” |
45 | 附表一中:第3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 0.13,必须等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 |
46 | 附表一中:第3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 * 0.13,必须等于“开具其他发票的税额” |
47 | 附表一中:第3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 0.13,必须等于“未开具发票的税额” |
48 | 附表一中:第3行“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 * 0.13,必须等于“纳税检查调整的税额” |
49 | 附表一中:第4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 0.11,必须等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 |
50 | 附表一中:第4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 * 0.11,必须等于“开具其他发票的税额” |
51 | 附表一中:第4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 0.11,必须等于“未开具发票的税额” |
52 | 附表一中:第4行“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 * 0.11,必须等于“纳税检查调整的税额” |
53 | 附表一中:第5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 0.06,必须等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 |
54 | 附表一中:第5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 * 0.06,必须等于“开具其他发票的税额” |
55 | 附表一中:第5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 0.06,必须等于“未开具发票的税额” |
56 | 附表一中:第5行“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 * 0.06,必须等于“纳税检查调整的税额” |
57 | 附表一中:第8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 0.06,必须等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 |
58 | 附表一中:第8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 * 0.06,必须等于“开具其他发票的税额” |
59 | 附表一中:第8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 0.06,必须等于“未开具发票的税额” |
60 | 附表一中:第9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 0.05,必须等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 |
61 | 附表一中:第9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 * 0.05,必须等于“开具其他发票的税额” |
62 | 附表一中:第9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 0.05,必须等于“未开具发票的税额” |
63 | 附表一中:第9b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 0.05,必须等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 |
64 | 附表一中:第9b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 * 0.05,必须等于“开具其他发票的税额” |
65 | 附表一中:第9b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 0.05,必须等于“未开具发票的税额” |
66 | 附表一中:第10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 0.04,必须等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 |
67 | 附表一中:第10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 * 0.04,必须等于“开具其他发票的税额” |
68 | 附表一中:第10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 0.04,必须等于“未开具发票的税额” |
69 | 附表一中:第11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 0.03,必须等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 |
70 | 附表一中:第11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 * 0.03,必须等于“开具其他发票的税额” |
71 | 附表一中:第11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 0.03,必须等于“未开具发票的税额” |
72 | 附表一中:第12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 0.03,必须等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 |
73 | 附表一中:第12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 * 0.03,必须等于“开具其他发票的税额” |
74 | 附表一中:第12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 0.03,必须等于“未开具发票的税额” |
75 | 附表一中:第13a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 yzl,必须等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 |
76 | 附表一中:第13a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 * yzl,必须等于“开具其他发票的税额” |
77 | 附表一中:第13a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 yzl,必须等于“未开具发票的税额” |
78 | 附表一中:第1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第1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1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第1行第7列“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1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79 | 附表一中:第2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第2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2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第2行第7列“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2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80 | 附表一中:第3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第3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3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第3行第7列“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3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81 | 附表一中:第4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第4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4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第4行第7列“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4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82 | 附表一中:第5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第5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5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第5行第7列“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5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83 | 附表一中:第8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第8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8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8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84 | 附表一中:第9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第9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9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9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85 | 附表一中:第9b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第9b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9b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9b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86 | 附表一中:第10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第10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10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10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87 | 附表一中:第11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第11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11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11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88 | 附表一中:第12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第12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12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12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89 | 附表一中:第16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16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16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90 | 附表一中:第17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17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17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91 | 附表一中:第18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第18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18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18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92 | 附表一中:第19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19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19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93 | 附表一中:第13a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第13a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13a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13a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94 | 附表一中:第13b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yzl,必须等于第13b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
95 | 附表一中:第13b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yzl,必须等于第13b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
96 | 附表一中:第13b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yzl,必须等于第13b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
97 | 附表一中:第13b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第13b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13b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13b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98 | 附表一中:第13c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yzl,必须等于第13c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
99 | 附表一中:第13c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yzl,必须等于第13c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
100 | 附表一中:第13c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yzl,必须等于第13c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
101 | 附表一中:第13c行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第13c行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13c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 必须等于第13c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
102 | 附表一中:第1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1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1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1行第8列“纳税检查调整销项应纳税额”, 必须等于第1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
103 | 附表一中:第2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2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2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2行第8列“纳税检查调整销项应纳税额”, 必须等于第2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
104 | 附表一中:第3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3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3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3行第8列“纳税检查调整销项应纳税额”, 必须等于第3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
105 | 附表一中:第4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4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4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4行第8列“纳税检查调整销项应纳税额”, 必须等于第4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
106 | 附表一中:第5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5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5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5行第8列“纳税检查调整销项应纳税额”, 必须等于第5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
107 | 附表一中:第8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8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8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必须等于第8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
108 | 附表一中:第9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9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9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必须等于第9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
109 | 附表一中:第9b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9b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9b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必须等于第9b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
110 | 附表一中:第10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10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10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必须等于第10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
111 | 附表一中:第11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11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11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必须等于第11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
112 | 附表一中:第12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12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12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必须等于第12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
113 | 附表一中:第13a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13a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13a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必须等于第13a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
114 | 附表一中:第13b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13b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13b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必须等于第13b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
115 | 附表一中:第13c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13c行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13c行第6列“未开具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必须等于第13c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
116 | 附表一中:第2行第9列“销售额”+第2行第10列“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第2行第11列“价税合计” |
117 | 附表一中:第4行第9列“销售额”+第4行第10列“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第4行第11列“价税合计” |
118 | 附表一中:第5行第9列“销售额”+第5行第10列“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第5行第11列“价税合计” |
119 | 附表一中:第7行第9列“销售额”+第7行第10列“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第7行第11列“价税合计” |
120 | 附表一中:第9b行第9列“销售额”+第9b行第10列“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第9b行第11列“价税合计” |
121 | 附表一中:第12行第9列“销售额”+第12行第10列“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第12行第11列“价税合计” |
122 | 附表一中:第15行第9列“销售额”+第15行第10列“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第15行第11列“价税合计” |
123 | 附表一中:第13a行第9列“销售额”+第13a行第10列“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第13a行第11列“价税合计” |
124 | 附表一中:第13b行第9列“销售额”+第13b行第10列“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第13b行第11列“价税合计” |
125 | 附表一中:第13c行第9列“销售额”+第13c行第10列“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第13c行第11列“价税合计” |
126 | 附表一中:第17行第9列“销售额”+第17行第10列“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第17行第11列“价税合计” |
127 | 附表一中:第19行第9列“销售额”+第19行第10列“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第19行第11列“价税合计” |
128 | 附表一中:第2行第11列“价税合计”- 第2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必须等于第2行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 |
129 | 附表一中:第4行第11列“价税合计”- 第4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必须等于第4行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 |
130 | 附表一中:第5行第11列“价税合计”- 第5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必须等于第5行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 |
131 | 附表一中:第7行第11列“价税合计”- 第7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必须等于第7行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 |
132 | 附表一中:第9b行第11列“价税合计”- 第9b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必须等于第9b行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 |
133 | 附表一中:第12行第11列“价税合计”- 第12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必须等于第12行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 |
134 | 附表一中:第15行第11列“价税合计”- 第15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必须等于第15行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 |
135 | 附表一中:第17行第11列“价税合计”- 第17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必须等于第17行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 |
136 | 附表一中:第19行第11列“价税合计”- 第19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必须等于第19行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 |
137 | 附表一中:第13a行第11列“价税合计”- 第13a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必须等于第13a行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 |
138 | 附表一中:第13b行第11列“价税合计”- 第13b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必须等于第13b行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 |
139 | 附表一中:第13c行第11列“价税合计”- 第13c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必须等于第13c行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 |
140 | 附表一中:第2行13列*0.17/1.17 必须等于第2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 |
141 | 附表一中:第4行13列*0.11/1.11 必须等于第4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 |
142 | 附表一中:第5行13列*0.06/1.06 必须等于第5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 |
143 | 附表一中:第9b行13列*0.05/1.05 必须等于第9b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 |
144 | 附表一中:第12行13列*0.03/1.03 必须等于第12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 |
145 | 附表一中:第1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2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3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4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5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6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7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必须等于主表第1行“一般项目本月数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
146 | 附表一中:第6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7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必须等于主表第1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
147 | 附表一中:第1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第2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第3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第4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第5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第6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第7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主表第11行“一般项目本月数销项税额” |
148 | 附表一中:第6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第7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主表第11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销项税额” |
149 | 附表一中:第8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9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9b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10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11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12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13a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13b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15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必须等于主表第5行“一般项目本月数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税销售额” |
150 | 附表一中:第14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15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必须等于主表第5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税销售额” |
151 | 附表一中:第8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第9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第9b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第10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第11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第12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第13a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第13b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第14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第15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主表第21行“一般项目本月数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
152 | 附表一中:第14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 第15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主表第21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
153 | 附表一中:第16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17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必须等于主表第7行“一般项目本月数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
154 | 附表一中:第18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 第19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必须等于主表第8行“一般项目本月数免税销售额” |
155 | 附表一中:第1行第7列“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 第2行第7列“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 第3行第7列“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 第4行第7列“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 第5行第7列“纳税检查调整销售额”,必须等于主表第4行“一般项目本月数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
156 | 附表一中:第1行第8列“纳税检查调整销项应纳税额”+ 第2行第8列“纳税检查调整销项应纳税额”+ 第3行第8列“纳税检查调整销项应纳税额”+ 第4行第8列“纳税检查调整销项应纳税额”+ 第5行第8列“纳税检查调整销项应纳税额”,必须等于主表第16行“一般项目本月数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
157 | 附表二中:“第2行”+“第26行”的份数, 必须等于 “第35行” |
158 | 附表二中:“第2行”+“第26行”的金额, 必须等于 “第35行” |
159 | 附表二中:“第2行”+“第26行”的税额, 必须等于 “第35行” |
160 | 附表二中:“第2行”+“第3行”的份数, 必须等于 “第1行” |
161 | 附表二中:“第2行”+“第3行”的金额, 必须等于 “第1行” |
162 | 附表二中:“第2行”+“第3行”的税额, 必须等于 “第1行” |
163 | 附表二中:“第5行”+“第6行”+“第7行”+“第8行”的份数, 必须等于 “第4行” |
164 | 附表二中:“第5行”+“第6行”+“第7行”+“第8行”的金额, 必须等于 “第4行” |
165 | 附表二中:“第5行”+“第6行”+“第7行”+“第8行”的税额, 必须等于 “第4行” |
166 | 附表二中: 第9行“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本栏“金额”“税额”<第1栏+第4栏且本栏“金额”“税额”≥0 |
167 | 附表二中: 第9行“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本栏“税额”列=《附列资料(五)》第2列“本期不动产进项税额增加额” |
168 | 附表二中: 第10行“(四)本期不动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本栏“税额”列=《附列资料(五)》第3列“本期可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 |
169 | 附表二中:“第1行”+“第4行”-“第9行”的份数, 必须等于 “第12行” |
170 | 附表二中:“第1行”+“第4行”-“第9行”的金额, 必须等于 “第12行” |
171 | 附表二中:“第1行”+“第4行”-“第9行+第10行+第11行”的税额, 必须等于 “第12行” |
172 | 附表二中:“第4到23行”合计的税额, 必须等于 “第13行” |
173 | 附表二中:“第30到33行”合计的份数, 必须等于 “第29行” |
174 | 附表二中:“第30到33行”合计的金额, 必须等于 “第29行” |
175 | 附表二中:“第30到33行”合计的税额, 必须等于 “第29行” |
176 | 附表二中:“第12行”的税额, 必须等于 主表的“增值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申报信息”的“第12行” |
177 | 附表二中:“第13行”的金额, 必须等于 主表的“增值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申报信息”的“第14行” |
178 | 附表三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本列各行次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对应行次,其中本列第3行和第4行之和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第5栏。 |
179 | 附表三第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初余额”:本列各行次等于上期《附列资料(三)》第6列对应行次 本列第4行“6%税率的金融商品转让项目”“期初余额”年初首期填报时应填“0” |
180 | 附表三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金额”:本列各行次=第2列对应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 |
181 | 附表三第5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且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 |
182 | 附表三第6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末余额”: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第5列对应各行次 |
183 | 附表四第1列“期初余额”=上期本表第5列 |
184 | 附表四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第2列对应各行次 |
185 | 附表四第4列“本期应抵减税额”: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 |
186 | 附表四第5列“期末余额”: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 |
187 | 附表五第3列“本期可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本列数≤第1列+第2列+第4列 |
188 | 附表五第4列“本期转入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本列数≤《附列资料(二)》第23栏“税额” |
189 | 附表五第5列“本期转出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本列数≤第1列 +第4列 |
190 | 附表五第6列“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本列数≤第1列+第2列+第4列-第3列-第5列 |
191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第1行合计栏,为对应各列数据之和 |
192 | 《营改增税费分析测试明细表中》中第2列增值税销项应纳税额 = 第1列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 增值税税率 |
193 | 《营改增税费分析测试明细表中》中第3列增值税价税合计 = 第1列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 第2列增值税销项应纳税额 |
194 | 《营改增税费分析测试明细表中》中第5列扣除后含税销售额 = 第3列价税合计 - 第4列增值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
195 | 《营改增税费分析测试明细表中》中第6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 = 第5列扣除后含税销售额 *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
196 | 《营改增税费分析测试明细表中》中当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0.06时第7列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 = 第6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当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0.06时第7列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 = 第6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 / 主表11栏销项税额 * 主表19栏应纳税额 |
197 | 《营改增税费分析测试明细表中》中第10列营业税本期应扣除金额 = 第8列营业税期初余额 + 第9列营业税本期发生额 |
198 | 《营改增税费分析测试明细表中》中第11列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 第3列价税合计 并且 <= 第10列本期应扣除金额 |
199 | 《营改增税费分析测试明细表中》中第12列营业税期末余额 = 第10列营业税本期应扣除金额 - 第11列营业税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
200 | 《营改增税费分析测试明细表中》中第13列应税营业额 = 第3列增值税价税合计 - 第11列营业税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
201 | 《营改增税费分析测试明细表中》中第14列营业税应纳税额 = 第13列应税营业额 * 营业税税率 |
202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第3列价税合计必须等于附表一中第2、4、5、9b、12、13a、13b行11列‘价税合计’之和(允许存在有一块钱误差) |
203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第4列实际扣除金额合计必须等于附表一中第2、4、5、9b、12、13a、13b行12列‘实际扣除金额’之和 |
204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1行第三列本期应抵减税额=第1列期初余额+第2列本期发生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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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1行第五列期末余额=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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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1行第四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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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2行第三列本期应抵减税额=第1列期初余额+第2列本期发生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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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2行第五列期末余额=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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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2行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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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3行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第1列期初余额+第2列本期发生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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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3行第5列期末余额=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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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3行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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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4行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第1列期初余额+第2列本期发生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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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4行第5列期末余额=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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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4行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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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5行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第1列期初余额+第2列本期发生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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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5行第5列期末余额=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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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5行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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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6行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第1列期初余额+第2列本期发生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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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6行第5列期末余额=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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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6行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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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7行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第1列-第2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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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8行第三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第1列-第2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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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9行第三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第1列-第2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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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10行第三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第1列-第2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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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11行第三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第1列-第2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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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12行第三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第1列-第2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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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13行第三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第1列-第2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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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14行第三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第1列-第2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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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15行第三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第1列-第2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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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第16行第三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第1列-第2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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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中第1行金额=2+4+5+10+13+15+17+18+19金额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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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中第1行税额=2+4+5+10+13+15+17+18+19税额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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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中第2行金额>=第3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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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中第2行税额>=第3行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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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中第5行金额>=第6、7、8、9行金额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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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中第5行税额>=第6、7、8、9行税额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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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中第10行金额>=第11行金额+第12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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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中第10行税额>=第11行税额+第12行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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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中第13行金额>=第14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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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中第13行税额>=第14行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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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中第15行金额>=第16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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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中第15行税额>=第16行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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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第2列销项(应纳)税额=第1列×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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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第3列=第1列+第2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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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第5列=第3列+第4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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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第6列=第5列÷(100%+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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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第7列“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规定,测算出的对应项目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1.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本列各行次=第6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 2.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本列各行次=第6列对应各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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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第10列=第8列+第9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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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第11列1.当第10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行次时本列各行次=第10列对应各行次。2.当第10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行次时,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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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第12列=第10列-第11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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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第13列=第3列+第11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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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第14列=第13列×营业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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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合计列,为对应各列数据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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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增值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合计数”必须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第2+4+5+9b+12+13a+13b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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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增值税价税合计合计数”减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列“价税合计”第2+4+5+9b+12+13a+13b行(“17%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11%税率+6%税率”+“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13a+13b)的绝对值必须小于等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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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中第1行第4列=(第1列-第2列)/(1+第3列)*第3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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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中第2行第4列=第2列/(1+第3列)*第3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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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中第3行第4列=第2列/(1+第3列)*第3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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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中第4行第4列=(第1列-第2列)/(1+第3列)*第3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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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中第5行第4列=(第1列-第2列)/(1+第3列)*第3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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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中第6行第4列=(第1列-第2列)/(1+第3列)*第3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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