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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宜昌全面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你怎么看?

 育则维善余言 2016-08-01


  小编我从小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心想跳出“农”门,成为城里人。


  可是,你们城里人不但会玩儿,套路还很深。

  这不,这条新闻直接让我懵逼了:

  从8月1日零时起,宜昌市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实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后,在县市和夷陵区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可申请在县市和夷陵区城镇落户;持居住证租赁房屋的人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优秀农民工和劳动模范,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符合投资落户的企业法人(包含小微企业法人)或企业引进的人才,可申请在宜昌城区落户。
  新政要求,户口登记坚持属地管理,购买商品住房的人员,一律在商品住房所在地派出所申报。租赁房屋居住的人员,一律在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并在社区集体户或单位集体户落户。有不良记录的外来人员,不得在社区或单位集体户落户。

  此外,完善“投靠”制度,放宽投靠条件和范围,在亲友家居住的,可提供户主书面同意书、联系方式、户口簿、身份证,将户口暂时登记在亲友家《居民户口簿》中。


  为了给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市公安局要求:缩短办证时限,县市区(分)局两级审批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宜昌城区三级审批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取消省内、省外迁移户口需提交户籍证明的规定,人口户籍信息、流动人口登记信息等一律由公安窗口民警查询。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后,停止办理户口性质审批、变更业务,新申报户口不再登记户口性质。群众主动申请更换为“居民户口”户口簿的,按照正常换领予以更换。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性质的户籍证明。 


  可是新政明确规定:

  严禁城镇居民迁往农村落户,严禁集体户口之间办理户口迁移(高校学生毕业除外),严禁宜昌城区家庭户口迁往居住地集体户口。


  也就是说,尽管城市套路太深,你也回不去农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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