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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等待,莫徘徊,张羽老师带您笑看“法规”-假劣药记忆

 好好努力1984 2016-08-02



“假劣”考试为大咖,结合实际分数大

不同情形易混淆,重点掌握需消化。 


1.为假药(确认为假药)


①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记忆技巧:充分


注解:充是冒充,分是成分不符。


2.按假药论处


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③变质的;


④被污染的;


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⑥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记忆技巧:禁止变污原文超出批准检验范围


注解:禁止对应第一条,变污对应三四条,原文对应第五条,检验范围对应第二、六条。


3.为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4.按劣药论处


①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②超过有效期的;


③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记忆技巧:批三笑,批劫财,防色腐


注解:批对应批号,笑对应有效期,劫财对应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防对应防腐剂,色对应着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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