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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 究竟是怎么回事?

 pgl147258 2016-08-03
从情感上说,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手段过于激烈,对当时的儒生们的确是太过残酷。不过如果要评价一个历史事件,最好从该事件产生的效果来评价,而不要采用道德或者感情的标准。而且焚书坑儒并不是狭义上字面意思,并不是单纯的焚尽天下所有书埋掉所有儒生。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这是李斯的原话。首先,焚书确实是中国启蒙文化的一大重创,这是观点前提。然则,这却是当时君主帝国政治的必然措施。百家争鸣只能产生于邦国林立的大争之世,这是图强的结果发展的必须。但其绝然不能在帝国政治中生存,究其因乃在家族式的经营一个帝国,这种国家经营模式祈求的是国家的稳定和政权的稳固,而不是国家的发展,这是其局限性,同时也是其优点。国家格局的长期稳定,反馈到当下便是中华大陆的不可分割情同手足。而以此为代价的便是发展的禁锢。所以,西方列国版块小而发展活跃,中国大陆版块大而发展滞后。焚书的好处是利于思想统一,但是不利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虽然所有书籍收归中央,民间的全部烧了,思想文化上确实是一大损失。但是和罢黜百家相比算是轻的了,武帝和董某某才是更胜一筹的罪人。《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闻(侯生、卢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坑儒实乃是愤怒之举。秦始皇听到这个消息极为恼怒,因为他为求仙药给了这些方士巨万资财,不但没有人为他寻到仙药,而且还说他的坏话,又加上首都咸阳的儒生也有人散布妖言迷惑民众,于是秦始皇派人普遍严加审问,儒生们相互告发,牵连到四百六十多个儒生,这四百六十多个儒生全被抓去活埋。历史上把这一事件与焚书事件连起来统称为“焚书坑儒”事件。坑儒坑的是方士和一些不愿意变革的和部分贪污的儒生,并不算文化灭绝。之所以影响这么恶劣,是因为儒生们后来大多跑到农民队伍中去闹革命,并在成功后身居要位,如叔孙通、楚元王刘交。这一大批人掌握了舆论宣传工具,所以秦始皇干革命的这两件缺德事就成了秦朝残暴专制和必须推翻的理由与革命有理的根据了。但不得不说,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思想的统一,造就了中国“大统一”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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