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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杂语99——古代的粥厂

 昵称503199 2016-08-04

微言杂语99——古代的粥厂

(2016-06-16 01:42:27)

                     微言杂语99——古代的粥厂

 

粥厂是旧称谓,即赈恤灾民施舍粥饭之场所。赈恤之制自古就有。《周礼.地官.司救》云:“凡岁时有天患民病,则以节巡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这句话即指凡一年四季因自然灾害造成百姓贫敝困病,“司救”之官拿着官府旌节巡检国都及郊野,对灾民施以救济。

专门以“粥”赈恤灾民大致始于东汉。《后汉书.孝献帝纪》:“(兴平元年秋七月)帝使御史侯汶出太仓米豆,为饥人作糜粥,……乃亲于御座前量试作糜。”汉献帝兴平元年是公元194年。这年四月至七月中原地区大旱,六月又闹大蝗灾,致饥荒爆发。汉献帝刘协亲自量米熬粥,使灾民全部得到周济。自此以后,历朝遇荒年岁饥皆以粥糜赈恤灾民。

“粥糜”须稠才可解饥。古人对赈恤粥糜有八个字标准,叫作“立箸不倒,裹巾不渗”。通俗话说就是粥碗里能立住筷子,用毛巾包着不往外渗水儿。所以到了清代“粥厂”又称“饭厂”。名为粥,实际跟饭差不了多少。为保证“立箸不倒,裹巾不渗”,朝廷要求现场职官与灾民一起喝粥,不得另行用餐。

古时遇自然灾害,赈恤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对灾民困户蠲免赋税并给与接济。二是开仓放粮。古时各县城东西南北四面皆设有“义仓”贮存粮米。遇荒年灾情时官府开仓放粮给灾民救急,迨收获新粮食后再偿还官府。义仓所贮粮米或许数年不用,依例亦须定期更换新粮。三是开设粥厂无偿供给灾民。粥厂通常设于城厢寺庙道观。寺观内外场地宽阔平时无其他用途,适于搭棚垒灶,熬粥施舍饥民。

粥厂主要是官办,另有民办或官民合办。凡遇灾年官府皆拨发银钱粮米并派出官员负责赈恤。银钱用于购买柴薪、搭棚垒灶及佣工费用,粮米用作熬粥。一些乡绅大户亦常有捐赠钱粮等善举。粥厂通常连续开设几个月,每日定时施舍粥糜。男女饥民分别排队每人领取一次,以保证体弱妇孺能按时按量吃上饭。粥厂另预备开水、衣服、药品、棺木等。故而粥厂又称“暖厂”、“善堂”等。凡缺衣受冻、患病无药者皆可于粥厂领取。因冻饿致死者,官府亦负责装殓并标明性别年龄等特征。一段时间后仍无人认领,则掩埋于义冢。

除此之外,有些地方官遇到灾情主动采取措施以惠民。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春,江淮一带爆发蝗灾。通州知州吴遵路趁灾害结果未发,百姓没断粮之机,紧急向本州富室大户募集钱款数万贯。分派衙署吏员乘船赴苏、秀二州购米运回,及时维持通州治下物价平稳。同时,吴遵路令各级官吏动员百姓大量砍柴割草,官府按市价收购,将柴草钱折算成稻米给付百姓。此举高明,官府不需额外支出,百姓又获实在好处。

灾情发生后,有外地流民逃荒至通州。吴知州又建茅屋百馀间,带头捐出个人俸禄购置草席、食盐、菜蔬等,每日赈济灾民粥饭并治病给药。有愿意回乡者,官府派船备粮送流民返乡。这年其他受灾州县均有饿死人者,惟通州百姓安居如常,甚至不知遇到凶岁灾年。由是,通州百姓爱吴遵路如父母。次年,范仲淹安抚淮浙闻知通州事,盛赞之馀具折奏报吴遵路救灾爱民业绩。仁宗赵祯颁谕天下,令各州郡效法通州做法。(参《宋稗类钞.吏治》)

明仁宗洪熙皇帝为太子时,一次外出途径山东邹县。他见男女乡民持筐在路边拣拾草果,便下马问拣这些作何用。乡民答:“荒年当粮食吃。”仁宗闻之恻然,遂进入农家屋舍查看。只见一家男女老少衣不遮体灶上无食,叹曰:“百姓如此疾苦竟然不上报。”即命侍从给这家人钱钞,并召集乡中耆老询问情况。众人便将实情禀告仁宗,仁宗又将自己所带用度尽数赐给乡民。时值山东布政使石执中赶来迎接太子,仁宗责之曰:“你身为地方官见百姓如此疾苦,也没有措施吗?”石执中答:“凡受灾之处,皆已奏请停止今年秋赋。”仁宗道:“百姓饿得快要死了,能等到免税吗?你赶紧督促各州县,迅速查明饥民人数。悉数发放官仓粮米,刻不容缓,急办。”石执中请示按每人三斗定量放粮。仁宗答:“每人给六斗,你不要怕擅自动用官粮,我见皇上自当奏明。”(参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八》)

明代宣德年间,御史朱鑑奏言:“洪武间,各府州县皆置东西南北四仓,以贮官谷,多者万馀石,少者四五千石,仓设老人监察,富民守护。遇有水旱饥馑,民受其惠。今各处有司,以为不急之务,仓廒废弛,谷散不收,甚至掩为己有,深负朝廷仁民之意。乞令府州县修仓廒,谨储积,给贷以时,征收有实,仍令布政使司、按察司、巡按监察御史巡察,违者罪之不恕。”宣德帝谕户部曰:“此祖宗良法美意,近由吏员不恪守任职,遂致废弛。言者比比,而未有兴复之者。你户部岂能无过?如御史所言,违者从按察司监察御史劾奏。”(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十》)赈恤灾民为历朝所尤重。

 

                                                               清代京师粥厂

 

明末北京发生战事。满清入关定都北京以后,顺治元年即免京城赋役,规定凡遭明末寇贼蹂躏,本家迁徙者,其所有田地不论坐落何处,一概蠲免租赋三年;房屋被毁者,免一年。穷民不能生存者,由大兴、宛平两县申报户部,给与养济。顺治八年(1651)规定,拨发大兴、宛平二县收养孤贫银米,每人每月给米三斗、银二钱。每年给六个月,后增至十个月。九年,设粥厂赈恤贫民。京师东西南北中五城每城设一厂,每日供米二石、银子一两购买柴薪等。粥厂自该年十月始至明年三月止。十二月又拨发米九百石,银四百两用于赈恤京城饥民。十年秋七月京师大雨成灾,太后拿出宫中节省银子八万两,赈济满汉兵民。十月命设粥厂。十一年四月京师地震。顺治帝去南苑途中看见郊外农民耕耘不辍,大悦,对左右侍臣曰:“去年旱涝为灾,小民甚苦。今如此辛勤,待秋成后,自获享有丰年之乐矣。”(《北京市志稿.民政志》)言罢命人拿出八十两银子分给在田里劳作农民一百八十人。

康熙元年(1662)朝廷建育婴堂于京师广渠门内,定如下育婴事宜:1、凡收育弃孩,其姓名、年、月、日、时可稽查者,皆登记造册,并雇奶妈喂奶。2、有愿收为子孙者,听之。3、本家有访求认领者,查明与原注册相符,令其归宗。

康熙十九年(1680)三月上谕曰:“御史洪之杰曰赈粥期满,请行停止。朕思饥民流集京师,今非麦熟之时,若资遣还乡仍失所,著添设粥厂于五城关厢外,再行赈粥两月,俟麦收之时听其各回乡里。”(清《圣祖仁皇帝圣训.卷三十八》)阴历三月麦子未熟,康熙帝特下旨添设粥厂两个月,麦收后任由饥民各回乡里。康熙二十九年二月上谕:“京师今年五城虽经倍给银米,宽其期日,但恐饿饥氓渐集,无以遍赡,罔克均沾恩惠,宜增设粥厂,择各部满汉贤能司官,俾亲赈焉,尔等其会议以闻。”(《圣祖仁皇帝圣训.卷三十八》)自该年始,京师共开设十处粥厂。由满汉部院贤能官员亲自操办赈恤并管理诸事。新增五处粥厂与原有粥厂均开至来年六月。五城每日需米二十石,银十两。

据《光绪顺天府志.京师志.厂局》载,清代京师开设粥厂如下:

         1、增寿寺饭厂:顺治七年设,在广宁门大街。

2、永光寺饭厂:顺治七年设,在宣武门外青厂。

3、给孤寺粥厂:顺治九年设,在正阳门外西珠市口。

4、佑圣庵饭厂:顺治九年设,在永定门内。

5、万明寺饭厂:顺治九年设,在阜成门外南驴市口。

6、海会寺饭厂:设立年月失考,在朝阳门外大街。

7、兴隆寺饭厂:设立年月未详,在崇文门外蒜市口西利市营。

8、积善寺饭厂:在广渠门外。

9、姚斌关帝庙饭厂:同治元年十一月设,在药王庙街。

10、普济堂粥厂:康熙三十六年邑人王廷献设,在广宁门外。

11、功德林粥厂:康熙四十七年山西僧人王元章募建功德林庙养济院,在德胜门外。

12、寿佛寺粥厂:乾隆年间范叔度设,在宣武门外梁家园。

13、圆通观粥厂:道光五年设,在宣武门外南横街。

14、长春寺粥厂:咸丰四年十月设,在宣武门外土地庙斜街。

15、关帝高庙粥厂:同治元年十月设,在正阳门外长巷三条胡同内。

16、普贤寺粥厂:同治元年九月设,在东直门外东中街。

17、广通寺粥厂:同治元年十月设,在西直门外北关。

18、闻阳庵粥厂:同治四年设,在阜成门外关厢。

19、白云观粥厂:同治四年愿学堂分出,在西便门外。

20、宏慈寺粥厂:同治四年愿学堂分出,在德胜门外。

21、二圣庙粥厂:同治四年愿学堂分出,在东便门外。

22、关帝庙粥厂:同治四年愿学堂分出,在永定门外。

23、崇寿寺粥厂:同治五年内务府郎中文锡设,在西直门外竹杆井。

24、双关帝庙粥厂:同治五年文锡设,在海甸。

25、培善粥厂:同治五年设,在广渠门内卧佛寺。

26、益生堂粥厂:同治七年十二月文锡设,在朝阳门外七条胡同观音寺内。

27、罗道庄粥厂:同治九年候选道王海设,在西便门外。

28、法塔寺粥厂:同治九年设,在广渠门内冈子上。

29、崇孝寺粥厂:同治十年十月设,在宣武门外枣林街。

30、普善局粥厂:光绪元年设,在正阳门外打磨厂普善水局。

31、积善粥厂:光绪三年十月设,在广渠门育婴堂内。

32、继德堂粥厂:光绪三年十月绅士王廷佐设,在朝阳门外神路街南海会寺。

33、玉清观粥厂:光绪三年设,在冈子上。

34、礼拜寺粥厂:一、光绪四年清真寺诸首事收养回民设,在朝阳门外南中街。二、光绪五年十月设,在宣武门外教子胡同礼拜寺外。

35、三忠祠粥厂:光绪四年肃王府官家头等侍卫倭和设,在东便门外三转桥。

36、法源寺粥厂:设立年月未详,在广安门内砖儿胡同。

37、卢沟桥粥厂:设立年月未详,在彰义门外,距城四十里。

38、百善堂暖厂:同治十一年设,在梁家园。

39、崇善堂暖厂:光绪元年御史陈彝建设,在三里河阳清化寺街。

40、公善堂暖厂:光绪三年四月设,在南下洼子太清观。

41、兴善堂暖厂:光绪四年设,在冈子上。

42、勉善善堂:嘉庆初年设,在广安门内王子坟口内。

43、悦生善堂:嘉庆二十三年设,在广安门内皮裤营。

44、百善善堂:光绪元年设,在梁家园。

45、资善善堂:光绪三年十月设,在广安门大街。

46、广仁善堂:光绪六年设,在广安门内烂面胡同。

以上仅为京师粥厂,未含顺天府二十四州县各自所设粥厂。除上述粥厂外,清代京师另设有育婴局、怀少局、牛痘局、忠义总局、恤嫠所、棲流所等救济机构。育婴、怀少、牛痘皆为婴幼儿收养处。忠义局为外省在京殉难者抚恤机构。恤嫠所系收留孤寡,嫠者,寡妇也。棲流所收留无家可归者。各机构赈恤包括衣食、教育、培训、就业、安葬等诸项救济惠民措施。至清末民初又参酌西方救济办法,官民慈善措施又得规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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