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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21条新规 开辟离休干部就医“绿色通道”

 liubenzi 2016-08-04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离退休干部工作作出部署。日前,省委老干部局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政策解读,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实施“云岭银发人才二次开发工程”

《实施意见》共有六大部分21条,结合云南实际对中央部署的刚性任务进行细化,提出“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服务管理工作、活动阵地和学习阵地建设、发挥独特优势和作用”等15条具体工作措施。

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刘光禹介绍,经过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共梳理意见建议122条,主要集中在“人、财、物”3个方面。《实施意见》不回避问题、不回避矛盾、不回避难点,从全局的高度来破解难题,对普遍关切给予积极回应。在离退休干部党委(工委)建设方面,提出“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解决了有“人”做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问题。在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政策方面,提出调整提高有关经费标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离退休干部的关心关爱和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持续投入,解决了有“钱”办事的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实施“云岭银发人才二次开发工程”,并把它作为开展正能量活动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这有利于离退休干部工作更好地为中心和大局服务。

开辟离休干部就医“绿色通道”

《实施意见》对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有哪些措施?刘光禹说,《实施意见》对“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切实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确保离休干部生活待遇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扩大离退休干部定点医疗范围,开辟离休干部就医“绿色通道”,采取措施减少离休干部医药费个人垫付,缩短报销周期,逐步实现医药费异地直接结算。要逐步提高离休干部离休费、公用经费、特需经费和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合理提高无固定收入的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标准。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原则上每年看望慰问1次。同时,不断完善困难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党内关怀、社会关爱等机制,使困难离退休干部得到有效帮助。

《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医养结合”模式,鼓励医疗资源与养老领域深度融合,逐步提高丧葬补助费标准。坚持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向,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更优质、更便利的服务。

建立“云岭爱心敬老服务站”

云南省目前共有离退休干部约1.4万名,其中离退休独居干部约占61%。《实施意见》首次明确“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家庭成员在养老服务中的责任。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强化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要求“分级建立退休干部信息库,逐步实现退休干部信息化管理”,强调推进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建立“云岭爱心敬老服务站”和“云岭爱老志愿者”队伍,推进“互联网+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此外,在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和学习阵地建设方面,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离退休干部活动和学习阵地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建立老年大学分校或教学点。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离退休干部活动和学习阵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着力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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