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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瑙河水污染防治经验及其对淮河的启示/新加坡加冷河河流生态修复研究/中科院院士、著名水文学家夏军剑指...

 gz天堂鸟 2016-08-05


多瑙河水污染防治经验及其对淮河的启示

原创 2016-08-03 马庆华  杜鹏飞 

作者:马庆华  杜鹏飞


导语
 

为了防治淮河流域的水污染,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效果仍差强人意。因此,有必要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水污染防治经验,本文选取多瑙河作为经验借鉴的对象,从行政体系、法律体系、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公共参与机制4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改善行政机构设置、完善淮河治理法规、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建设监测预警系统等建议。




多瑙河水污染防治经验及其对淮河的启示


1. 引言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以1995年《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的颁布为标志,距今已过去了20年。淮河流域的水质情况已有明显改善,但仍然不容乐观。我国的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而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流域治理工作已经进行了多年,因此有必要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在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本文选取了欧洲的多瑙河作为经验借鉴的对象,希望通过对多瑙河流域治理经验的梳理,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淮河污染组图



2. 多瑙河与淮河基本情况对比


多瑙河与淮河流域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对比如表1所示。


表1 淮河与莱茵河、多瑙河流域自然及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对比[1,2]


由表1中可以看出,自然条件上来看,多瑙河的长度、流域面积和平均径流约为淮河的3倍。社会经济状况上来看,虽然淮河人均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但淮河与多瑙河的城市化率比较接近,多瑙河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对淮河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3. 多瑙河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3.1  行政体系

3.1.1      流域管理机构

多瑙河流域主要流域管理机构为1994年成立的保护多瑙河国际委员会(以下简称ICPDR),其成员国包括德国、捷克、奥地利、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塞尔维亚、黑山、波黑、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摩尔多瓦、乌克兰11个多瑙河沿岸国以及欧盟。[3]

(1)       法律支持

1994年,多瑙河流域各国签署《多瑙河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合作公约》(以下简称《多瑙河保护公约》),为确保《多瑙河保护公约》的顺利实施和流域层次合作顺利进行,ICPDR成立。由于《多瑙河保护公约》的国际法效力,因此,ICPDR在成立之初,便有法律确认了其职责和地位,为其职能的正常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2)       下属机构设置


1  ICPDR的组织模式

*资料来源:ICPDR官方网站:http://www./


多瑙河流域ICPDR当前的组织模式如图1所示,下设7个常设专家组及1个具有期限的特别专业领域的任务组[5]。ICPDR下属专家组的职能基本涵盖了流域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专家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使得水利治理与水污染防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3)       机构领导者

多瑙河流域ICPDR的会长由成员国代表团的首脑担任,每年按照成员国首字母顺序在成员国之间进行轮换。

(4)       机构主要职能

多瑙河流域ICPDR的具体职能包括:保持或改善多瑙河流域地表水、地下水以及水生生态系统的状况;控制多瑙河流域水体的水质和有害物质排放,重点是控制跨界影响和减少排入黑海的污染物负荷;对可能造成意外污染的危险源进行预防性控制,并建立报警系统,在发生特大水污染事件时开展互助;通过协调行动提高防洪能力。ICPDR的职能涵盖范围较为全面,提到的职能相对而言比较具体,操作性较强。


3.1.2      合作机制

多瑙河为国际河流,其在进行全流域的流域管理工作及水污染防治工作时,沿岸国家地区之间的合作必不可少并且具有重要的作用。

多瑙河流域不同的合作机制合作内容各有侧重。如ICPDR负责多瑙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利用方面的合作,萨瓦河国际委员会负责萨瓦河的航运、水管理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合作。多层次多种合作机制并存,可以实现相互补充。多瑙河流域ICPDR将整个流域分成3个不同的协调层次:流域层次、双边或多边层次(子流域)、国家层次。ICPDR主要处理流域层次的问题,同时协助处理双边或多边合作问题。[6]如此对流域不同层次的问题进行划分,对各层次合作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更利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


3.2 法律体系

多瑙河流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也以沿岸各国通过签署条约寻求合作的方式进行。多瑙河流域沿岸各国签署的公约主要如表2所示。


表2 多瑙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在流域层面的法律法规



下面主要从法律内容、执法力度两个方面来总结多瑙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特点,并与淮河进行对比。

(1) 法律内容

从流域的层面出发,以改善多瑙河流域的水生生态环境为根本目的,法律体系涉及到水利、林业、船舶、环保等多个部门,为流域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 执法力度

法律属性为国际法律,执法过程受到其他国家及民众的监督,执法力度较强,执法效果较好。


3.3 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3.3.1 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多瑙河流域的信息平台建设主要基于预警系统的国际警报中心(PIAC)下设的信息处理系统,这为多瑙河流域内的信息传输提供了一个标准化工具,确保了在有紧急突发性事故发生时,信息的快速流畅传播。同时,这套系统还记录了已发生事故的相关信息、预警系统发布警告的一些相关国际标准以及一些大会的年度报告等。除此之外,ICPDR及沿岸各国还会将水质监测实时数据置于网络上供民众监督及使用。


3.3.2 监测系统建设

多瑙河流域建设有水质监测系统(TNMN),目前,TNMN能观测多瑙河全流域实时的水质变化,监测地表水长期水质的变化,必要时,还可提供发生跨国界污染事件时地下水水质的变化情况。

TNMN系统主要监测有机物污染(点源及面源的有机碳)、营养物污染(点源及面源的氮和磷)、有害物质污染(点源及面源)、河相交替对水质的影响,此外,TNMN也初步具备监测地下水质的功能。[7,8]


3.3.3 预警系统建设

ICPDR建立了多瑙河事故应急预警系统(DAEWS),DAEWS在流域内的主要国家设立了12个国际警报网络中心(PIAC)。每个警报中心下设通讯部门、专家部门、决策部门,以对有可能产生水污染突发事件的信息进行及时的处理。DAEWS下开发了信息处理系统、流域范围的卫星通信系统和警报网络、影响评价模拟系统3个子系统,以实现警报中心部门间的信息流快速及时传递。[9]


3.4 公众参与机制

3.4.1 政策支持

2000年欧盟颁布了《水框架指令》,规定了欧盟地区在2015年前的水环境实现的目标,该文件是欧洲地区水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水框架指令》指出公众参与目的是让公民影响规划结果和工作过程,基础是向公众提供信息,通过咨询和更为积极的方式实现参与。[10]多瑙河沿岸各国以此为基础制定具体的水污染防治法律,ICPDR还制定了《公众参与的2003-2009 年多瑙河流域管理战略计划》及执行计划。


3.4.2 公众参与渠道

多瑙河流域机构及各国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划、行动计划等信息都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和建议,利益相关者通过参与相关会议及活动影响决策过程,如多瑙河流域管理报告定稿之前咨询了农业、水力发电及航运部门的代表。[11, 12]其余参与途径包括信息提供和咨询、每年6月29日多瑙河日沿岸的庆祝活动等。


3.4.3 民间环保组织(环境NGO)

多瑙河流域的环境NGO在流域治理工作中十分活跃,不仅作为观察员的身份监督各国的流域治理工作,并且通过司法等渠道实际参与到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来。例如,20世纪80年代,著名的环境NGO——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WF)为了避免欧洲唯一的生长在冲击层上的森林被毁灭,通过司法诉讼成功阻止了在流经奥地利的多瑙河上修建水电大坝。


多瑙河治理前后组图



4. 多瑙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经验对淮河的启示


4.1 改善行政机构设置

淮河流域需要建立一个能够负责流域管理及水污染防治开展的流域管理机构,在现有淮河流域管理机构——淮委的基础上,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具备如下特点:

(1) 存在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流域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能做出详细的说明,流域管理机构在行使职能的时候具备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2) 下属机构设置及机构职能不偏向于水利行业,而是均衡地涉及流域管理的各个方面,且能够全面的协调流域治理各部门的工作分工,确保流域的全面治理;

(3) 能够协调各省水污染防治的工作,促使各省在流域层面及子流域层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以有效解决水污染纠纷事件,使得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4.2 完善淮河治理法规

目前,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法律的当务之急是制定符合淮河流域实际形势的、操作性强的、综合协调流域的流域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制定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时,应由远及近,将长期的规划层层分解,针对不同阶段的流域污染情况制定阶段性的水污染防治规划。

执法力度方面,建议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法规的执法力度,对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当前法律中对于超标排污的企业惩罚过轻,建议增强法律的处罚力度。


4.3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1) 从法律层面需要对公众参与的具体途径进行明确,对公众参与的渠道采取充分的保障措施,为公众参与提供足够的法律支持;

(2) 及时公开环境监测的数据,以便公众及时获知水质状况,对政府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

(3) 重视环境NGO的存在,完善环境NGO的法律法规,支持环境NGO的发展;

(4) 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过程中可以邀请流域其他部门(如水利、农业、林业等),环境NGO以及有关企业的负责人等,从不同角度充分吸取意见,一方面,如此可以减少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与其他部门的冲突,另一方面,如此可以充分调动其他部门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积极性。


4.4 建设监测预警系统

淮河流域目前监测系统基本完善,水质监测的项目基本符合目前淮河流域水污染的具体情况。考虑到淮河流域地下水位较低,地下水与地表水相互之间的交换较为频繁的情况,建议增加地下水理化性质项目的监测。在淮河流域开展地下水理化性质的监测,既可以借此进行有关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迁移转化的有关研究,也可以同时监督不法企业往地下水中直接注入污染物的行为。

此外,建议在淮河流域建设相对独立的水质预警系统,附加信息处理系统及影响评价模拟系统,以在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时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健康等带来最小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赵楠, 刘毅, 陈吉宁, 等. 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比较研究——淮河与莱茵河、多瑙河. 环境科学与管理, 2009, (9): 6-8

[2] Popovici, D.M., Transboundary water management in the Danube River Basin. 2011.

[3] Dieperink C. Successes in the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the Rhine catchment area. Physics and Chemistry of the Earth, Part B: Hydrology, Oceans and Atmosphere, 2000, 25(3): 341-347

[4] ICPDR, 10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FAQs) about the ICPDR. 2011.

[5] 施塔德勒 R., 陈桂蓉, 张兰. 多瑙河流域跨界管理. 水利水电快报, 2009, (9): 12-13

[6] 胡文俊, 陈霁巍, 张长春. 多瑙河流域国际合作实践与启示.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2010, (7): 739~745

[7] ICPDR, Water Quality in the Danube River Basin - 2009. 2009.

[8] ICPDR, JOINT ACTION PROGRAM. 2007.

[9] Hartong, G.G.P.a.H.J.G., The Danube Accident Emergency Warning System in operation.

[10] 董哲仁. 欧盟水框架指令的借鉴意义. 水利水电快报, 2009, (9): 73-77

[11] ICPDR, Danube River Basin District Management Plan. 2009.

[12] Shelton, D., The Participation of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in International Judicial Proceedings.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1994: 611-642.

[13] 樊根耀, 郑瑶. 环境NGO及其制度机理. 环境科学与管理, 2008, (7): 4-6

来源: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



新加坡加冷河河流生态修复研究

原创 2016-08-03 陈敏  张臻 

作者:陈敏  张臻



导语
 

在河流生态修复方面,国内目前大部分仅针对河道,河道整治与周边景观空间结合较少;国外已有一些成功实践。新加坡“活跃、美丽和干净的水计划”通过水资源管理和景观设计使功能单一的排水沟渠、河道、蓄水池充满生机,更加美观。加冷河生态修复为该计划的旗舰项目之一,生态修复策略主要为水循环系统构建和河流景观美化,通过生态工程技术手段加以实现。加冷河生态修复经验可为我国河流生态修复提供良好的借鉴与启示。






新加坡加冷河河流生态修复研究


城镇化进程加快,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类活动引发的生态问题出现,如生物多样性减少、植被破坏、水体污染等。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水环境问题又是生态问题中的焦点,如河道水污染影响公众健康,河道工程建设破坏河流生态系统功能和两岸景观,均与河流生态保护存在矛盾,制约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修复河流受损水体,恢复河流优美景观已成为改善水环境的重要内容。


1. 河流生态修复释义


河流生态修复指组合应用多种生态化技术措施,通过改善功能退化或受损河流的水文、地理、生物等方面的条件,构建健康完善的河流生境,使河流的结构和功能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通常包括对河床断面、河道形态、河岸植被的修复,旨在改善生物群落结构、提高生物多样性,提高河道景观空间质量,构造城市生态空间格局,促进生态系统稳定,实现景观、环境、经济、社会等多方面效益。


2. 国内外河流生态修复现状


国内在河流生态修复方面的探索目前大部分仅针对河道,河道整治与周边景观空间结合较少。中小型河流很多还在进行渠化,生态功能较差;大型河流在上游采用水土保持、湿地修复等措施进行改善,沿线发达城市主要对岸边绿化进行景观品质提升,对河流本身功能改善较少[1]。

国外从20世纪中期开始探索河流生态修复,旨在减少工程措施对河流生态系统的影响,已有一些研究和实践。莱茵河行动计划(Rhine Action Program)以生态系统修复作为莱茵河重建的主要指标;英国成立河流修复中心,制定“河流修复指南”,指出河流生态修复要在流域尺度进行;德国“近自然河道治理工程”指出河道整治要符合植物化的要求,特点是流域内生物多样性明显提高,水质大幅度改善,河流自净能力提高。日本提出护岸应“近自然工事”,采用具有生态和自然景观等环境功能的与自然协调的形式。具体的生态修复技术包括堤防拆除、岸坡生态防护、河流蜿蜒性恢复、亲水设施建设、河道修整泥土再利用等,在修复受损水体、提高景观质量方面起到良好作用[2]。新加坡加冷河河流生态修复很有代表性,其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3. 新加坡加冷河生态修复


3.1背景及改造目标

20世纪60年代,新加坡建国初期,经济高速发展,人口急剧增加,带来水污染、洪涝、干旱等若干环境问题。新加坡将天然河流系统大规模转变为混凝土河道和排水渠系统以缓解洪涝灾害[3],加冷河也不例外,通过工程技术进行硬质处理,改为混凝土河道。洪涝灾害在当时得以缓解,但笔直的运河随着时代发展出现许多问题,与周边景观相容性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弱,因此需要进行生态修复。碧山宏茂桥公园建于60年代末,园内生物种类单调。新加坡于2006年发起“活跃、美丽和干净的水计划(Active Beautiful Clean,简称ABC)”,动态、全面地进行水资源管理,同时整合周边土地创造滨水空间,使现有的功能单一的排水沟渠、河道、蓄水池充满生机,更加美观[3]。加冷河和碧山宏茂桥公园修复为计划的旗舰项目之一,改造目标为“打造新加坡绿色城市基础设施新篇章”,既要满足本身的防洪功能,又要促进景观品质提升(图1、图2)。

加冷河位于新加坡中心区域,生态修复由新加坡公用事业局、国家水务局、国家公园局委托三家单位分别进行景观设计、生态工程、工程合作,2007年开始设计,2012年建设完成,加冷河从笔直的混凝土排水渠改造为蜿蜒的天然河流,河道长度由2.7km变为3km(图3、图4)。

 
图1 河道从笔直到蜿蜒改道分析(图片来源:参考文献[5])

 
图2 加冷河及周边全景(图片来源:参考文献[5])

 
图3 项目改造前(图片来源:百度文库PPT《新加坡碧山公园》)


 
图4 项目改造后


3.2生态修复策略

3.2.1水循环系统构建

河道改造时融入雨水管理设计,通过一系列技术措施科学利用雨水资源,促进良性水循环。公园上游有生态净化群落,栽种精心挑选的植物品种,过滤雨水和污染物、吸收水中的营养物质,达到减少雨水径流污染、净化水质的目的,能有效进行水质净化,同时美化环境;净化后的水输送到宏茂桥水上乐园,最后流到池塘(图5),整个水循环系统完整、有序[4]。

 
图5 水循环系统构建(图片来源:参考文献[5])


3.2.2河流景观美化

加冷河河道沿岸主要通过绿化设计提高生态功能。在河流改造过程中保留受影响树木总量的30%,移植到宏茂桥公园其它场地。水中种植出水植物,形成荷花群等群落(图6);河边设计草坪缓坡,提高亲水性。同时,生态绿化设计也可为动物提供栖息场所,创造鸟类及其它动物在不同公园间的运动通道,促进生物多样性。

 
图6 水中的荷花群


3.3生态工程技术手段

一是利用河道设计的水力模型监测和了解动态的河流,并探索河道设计的各种可能性,确定水流速度快和土壤较易被侵蚀的关键位置并在该位置配置较茁壮的植物,在比较平缓的区域配置相对柔弱的植物。


二是利用土壤生物工程技术能巩固河岸、防止土壤侵蚀、创造微生境。综合考虑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以及美学、生态学要求,优化施工方法,择优选择合适的技术和植物。2009年创造性地建造了1个试验床,沿公园一侧长60m的排水渠运用10种不同的土壤生物工程技术和各种本地植物加固河岸,最终把梢捆、石笼、土工布、芦苇卷、筐、土工布和植物7种技术运用到主河道中,把土木工程与天然材料、植物相结合,用岩石控制土壤流失并减缓排水速度,用植物进行结构支撑(如用植物根系加固河岸)。此方法不仅有益于增加生物多样性,同时具备动态演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能够进行持续的自我修复和生长[5]。与混凝土河道相比,此技术建造成本更低,效果更持久,更具可持续性。


4. 启示


加冷河河流生态修复项目是热带地区具有代表性的自然河流改造工程,也是热带地区首个应用土壤生物工程技术进行的河流自然化项目。进行生态修复后,河流与宏茂桥公园融为一体,河流水质改善,景观品质提升。我国河流生态修复起步晚,该案例可为现有的大量亟需进行的河流生态修复提供良好的借鉴。



参考文献:

[1] 谷腾环保网.国内河流生态修复技术现状[J/OL].http://www./solutions/detail/73023262.html

[2] 谷腾环保网.国外河流生态修复技术现状[J/OL].http://www./solutions/detail/73023261.html

[3] 迪特尔·格劳,吕焕来.加冷河—碧山宏茂桥公园[J].中国园林,2012,10:88-92.

[4] 德国戴水道设计公司.新加坡碧山宏茂桥公园与加冷河修复[N].中华建筑报,2013-06-04012.

[5] 新浪网.新加坡ABC水计划和碧山宏茂桥公园与加冷河修复[J/OL].http://blog.sina.com.cn/s/blog_a9f460ee0102w8e8.html

来源: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


从武汉内涝看海绵城市:1.2顶层设计良性水循环

7月18日 杭州市海绵办  视频+ppt 第3段


1.2顶层设计良性水循环


来源:赵敏华    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    


【“海绵”争议持续发酵】中科院院士、著名水文学家夏军剑指“海绵城市”—对海绵城市的思考和建议!

2016-08-03 夏军 水进展

【引言】

《水进展》上期刊载的文章:

【反省、警示与批判】一个水文学家对中国城市内涝及海绵城市的建议”,报导了著名水文学家林炳章教授关于海绵城市的思考,得到了业内同行广泛关注,一天之内阅读量过万!

【水进展】近期观察到,目前水利学及水文学界对海绵城市在学术及执行层面的异议和不同声音越来越大,甚至感觉到不同学界或者研究领域的专家对海绵城市存在的巨大争议。对海绵城市本身的意义大家没有争议,但是对海绵城市实施的具体过程纷争较大。需要说明的是,【水进展】转载这些文章,并不是代表【水进展】观点,我们会汇聚不同的声音,向行业传递不同的思考!这样对于未来推进可持续城市的规划及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水进展】本期继续刊载夏军院士写给“美华水利学会”的文章,分享给大家:


    谢谢林炳章教授以及大家的观点,很多值得国内我们一些学者们尤其涉水的管理者们学习。

    1、前一段武汉及其周边地区洪涝灾害频繁,对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一些新的思考,应该好好总结下国内外的经验与教训,

    尤其针对中国季风区不同地理特征的正确建设目标、科学规划、科学技术的支撑与创新、实施与管理和后评估途径的对策与建议。

    2、前半个多月,针对海绵城市建设面临的问题,学校要我牵个头,对拟成立一个相关的非法人单位开展论证,请到不少专家研讨,其中包括正在武汉大学讲学的郭祺忠教授,谢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

    我在会上对我国海绵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机遇和挑战,中心建设主要目标、重点研究内容等也阐述了个人的一些观点, 例如:

一、海绵城市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国家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部署,为彻底改变我国城市建设工作,提供了战略性的发展机遇!但是,我国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许多挑战性的问题:

1、一些地方对海绵城市缺乏科学的认识,在没有进行合理规划设计之前,就盲目施工建设!

2、二是海绵城市的核心是水,但是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监控与管理过程中:

    1)缺乏以水文学为核心的海绵城市规划团队与合作实体

    2)缺乏涉水的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基础监控系统与体系

    3)缺乏针对海绵城市的“水与气候”、“水与环境”、 “水与生态”、“水与社会”联系的城市综合水系统及其交叉学科的先进科研技术支撑和存在的一些技术障碍

    4)缺乏必要的海绵城市建设的后评估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二、个人对当前海绵城市建设的一点思考

    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有“大上快干、急于求成”态势、但是实效并不理想等许多挑战性的问题, 值得思考

    今年尤其南方城市遭受大暴雨,城市洪涝灾害严重,的确给中国的海绵城市究竟怎么建设?带来严峻的思考与挑战!

    国外的LID等好的经验的确要学,但是中国有自身的季风气候和城市建设发展过程带来的客观基础、条件与问题。如何对症下药,真正解决中国的城市水问题? 需要认真思考、科学研究、科学地城市规划、科学地管理与正确的决策。

当前尤其要注意和重视开展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工程、评估和管理所涉及的城市环境监控、城市水循环、城市水灾害、城市水环境、城市水生态和城市水管理(调控)的专项及其联系的城市水系统综合研究,支撑海绵城市建设科技创新、科技研发、先进技术推广与应用和人才培养的平台建设, 其中包括:

一)推动国家海绵城市的水科学基础研究

    城市暴雨洪水

    城市水生态

    城市水环境

    海绵城市水系统规划

    海绵城市建设监控

    海绵城市建设后评估及评估与管理,...。

二)推动国家海绵城市的技术应用与创新

    城市排涝雨洪设计研究

    城市暴雨-洪水-径流模型

    城市生态景观设计与ET技术

    海绵城市工程与环保技术

    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

    海绵城市设计手册修订

其中我个人包括与我的同事(水科院程晓陶老总)等多次的研讨的一些观点, 例如:

  • 海绵城市建设的本质追求是构建良性的城市水循环体系,而非碎片化的人造景观

  • 海绵城市需以问题为导向而非以指标为导向,现阶段要缓解的突出问题: “城市看海”与“水体黑臭”;同时,避免新的开发过程对城市水安全构成更大压力!为此需在流域、城市与社区多个尺度上进行海绵城市统筹规划;

         - 城市内的海绵功能(LID调节与河湖库洼调蓄的结合)与城市外流域“海绵”调节功能的有机结合,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多尺度水系统范畴统一规划与建设,

        - 海绵城市建设要有风险管理意识与应对机制,其推进模式是指标的逐步完善与提高,而不是高标准建成区的逐步扩大;是相关部门间的协同运作、良性互动,而非各自为政、单打独斗。

        - 海绵城市建设的“产、学、研、用、政”的协调创新机制和科技创新联盟的机制尤为重要,也是当前中国政府水管理改革面临最重要的挑战与机遇。我在国际水资源协会(IWRA)任主席和世界水理事会(WWC)Governor Board工作6年期间经常提倡的水管理新的机遇“GOOD WATER GOVERNANCE”。

三)海绵城市建设的人才培训及培养

    海绵城市设计总体规划人才培训

    海绵城市专门技术人才培训

    海绵城市水论坛

    海绵城市国际合作 …

    欢迎各位加盟武大海绵城市研究中心的国际国内合作团队!谢谢!


夏 军

2016-07-31
XIA/Jun


夏军,男,中国科学院院士,武汉大学水安全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水资源协会(IWRA)主席(任期2010年-2013年),国际科学院理事会(IAC)水计划主席(任期2010年-2014年),世界水理事会(WWC)常务理事(任期2010年-2015年),全球水系统计划(GWSP)科学委员会常务理事(任期2010年- 2016年),中国科学院水资源研究中心主任(任期200 年-2012年)等许多国际国内重要协会主席,理事。2011年10月获得国际水资源管理杰出贡献奖,2010年12月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001年4月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10年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G3),2009年获得安徽省科技进步二等奖,(G1)。

研究方向为系统水文学非线性理论与方法,生态水文与水资源可持续管理。迄今,在国内外学术杂志发表论文400多篇,其中SCI收录71篇、EI收录96篇;出版专著(教材)20余部,软件著作权12个。主持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和国家重大水专项等国内重要研究课题近7个。

2015年12月7日,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地学部院士。

来源:水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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