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http://topics.gmw.cn/2016-08/08/content_21365416.htm,id:21365416 作者:邓正容 为了深入宣传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现在很多地方都组织党员同志进行《准则》《条例》知识测试竞赛。以考促学,以学养廉。防微杜渐本是好事儿,但是笔者认为《条例》、《准则》考试要下“真”功夫,凭靠“真”材实料。 首先,学习要认真。 现实生活中,唱唱调子、走走形式的人不在少数,但是那绝不应该是党员同志步伐。认真学习仿佛是小学生都会说的话,但是在实际中应用却显得非常困难,如果没有十足的动力和压力来促进,认真学习就或许只是一句口号,一句空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种观念的养成绝非一朝一夕。要改变也绝非易事,不是谁振臂一呼就能立竿见影。立下志、沉下心、稳住气是一种气质,一种党员的气质。党员同志就应该是先锋,就应该凡是走在前面,多干、实干,包括学习。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明确纪律处分条例,才会明白党的纪律底线在哪里,党的要求是什么,才能时刻将自己的行为和纪律准绳进行无意识或有意识的对比,与纪律红线保持距离。 其次,组织要当真。 软实施、疲软的工作作风不是党组织该有的作风。党规党纪的制定和落实是一个党派存亡的关键。没有铁的纪律就没有规矩的形成,组织广大的党员同志学习《条例》、《准则》,以考促学、以考养廉就是很好的规矩养成的方式。但是过程不能软、考核不能太水,无论是发倡议、还是下文件、还是在出题方面都应当有广泛性、目的性、增加覆盖面、涉及面。增强考核力度、奖惩力度,多方向增强党员学习的内驱力。 最后,考试要真效。 真效是指真实并有实效。真实是前提,实效是结果。北京师大的肖川教授认为,所谓“实效”,主要是指通过学习者在一段时间的学习后,所获得的具体进步或发展。党员同志进行《准则》《条例》知识测试竞赛,既要真实又要实效。如果根本没有学习就去考试,考试时全靠“百度”或者拼运气猜、凭赌运赌均是有背离于学习的初衷。考试不是目的,考试仅是一种学习的过程和成效的检测,是学习的一种促进,我们的党员同志应该用一种“真实”的态度来对待考试,提高自觉性,克服惰性心理和侥幸心理,做合格党员。 《条例》、《准则》考试要下“真”功夫。让考试做为自己学习的一种检测,作为自己行为的一面镜子,更让考试作为自己能否做好合格党员的一条实践检测之路吧。 来源: 光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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