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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罗斯特诗选:西去的溪水

 百城主人 2016-08-09
Robert Frost(1874-1963),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诗人,作品以朴素、深邃著称,庞德、艾略特、博尔赫斯、布罗茨基等大师都对之有过相当的评价。他的一生,既不幸又充满光彩:有40岁之前的坎坷曲折,后半生的寂寞孤独,又有四获普利策诗歌奖、44种名誉学位和种种荣誉。他常常被称作美国诗坛的两面神,作品和人格遭到攻击,却又始终维持一个大诗人的和蔼形象,又是诗人、农夫和哲学家的三位一体。弗罗斯特一直通过具体的实物、情景写诗,斯蒂文斯说,你爱写实物,弗罗斯特反唇相讥,你爱写古董,这其实是诗人预先选择的精神图式和写作形式,一生几乎没有多大变化。作为以自然方式关注现实的大诗人,他对世界的态度既不像华兹华斯那样充满柔情,也不像斯蒂文斯那样粗壮、强硬,而是显得矛盾、折中,和他的精神导师爱默生一样带有超验主义。他向维吉尔学写田园牧歌,向哈代、叶芝等人学习平淡而富有暗示的语言,但用意更精深,作品常常通过时空反差的形式,也就是具体情境中的变化、对比,从而形成一个个坚固封闭却又极其开放的诗歌文本,简洁地表达出存在的真相,化腐朽为神奇。他喜欢戴着面具写作,崇尚文学的游戏原则,一开始就写得朴素含蓄,第一本诗集《男孩的意愿》(1913)就显示了过人的语言才华。虽然弗罗斯特一直戴着面具写作,但我更愿意将他称为 “一位伟大的徘徊者”。他徘徊在自然和人类、自我和事物、现实和理想之间,像被上帝驱逐的天使一样平静而又苦恼地审视着尘世生活。弗罗斯特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他的坎坷人生常使他在作品中流露阴暗和悲观,但他更多是想用诗歌这种崇高的艺术形式排遣存在的焦虑和慌乱。他明智而不极端,曾在一首诗中将世界比作自己的情人,于是喋喋不休的吵闹就成为他摇曳的情思和毕生的哲学追求。他非常懂得独特是什么东西。他对现代诗歌的贡献,主要在于果断地拒绝了自由诗体(free verse)的潮流,以个人的兴趣探索出结合传统的抑扬格韵律和日常生活话语、结合古典人文情怀和现代怀疑精神的新诗体 (blank verse),看似保守,实则妙笔生花。在精神的高标和题材的深广度上,自波德莱尔以来的诗歌大师几乎无一人能和但丁相比,但弗罗斯特的探索应该说是走得最自然、最深远的,所以深受世界各国各层次读者的欢迎,在美国更是家喻户晓。弗罗斯特创作的朴素无华、寓意深刻的抒情短诗和戏剧性浓烈、艺术性高超的叙事长诗应该说经得起任何考验,无韵诗、变体十四行、双行体等各种形式的作品都有佳作,和华兹华斯一样堪称体裁大师。他自16岁写诗,一直到89岁去世,半个多世纪笔耕不辍,共出版10余本诗集,主要有《波士顿以北》(1914),《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流的小溪》(1928),《见证树》(1942),《林间空地》(1962)等,在美国文学史上具有独特的地位,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一颗璀璨之星。然而,弗罗斯特在中国,如同余光中所说“损失惨重”,因为日常语言性的诗歌经过翻译,精华丧失殆尽。这里选译的几十首诗,表面上是弗罗斯特各个时期的创作精华,却也极有可能仍是以讹传讹。但是,通过它们,我们大致可以感受一位天才诗人的精神世界,一种对人类、对尘世生活的个性理解。它们对于中国当代诗人的写作,应该说依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译者小传
  徐淳刚(1975- ),蓝田猿人后裔。著有诗集、小说、哲学随笔。现居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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