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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药企捐药,点赞还是Say No

 franlady 2016-08-10


那么,对于外国药企捐药,你觉得究竟应该点赞还是SayNo呢?又是哪些公益组织在接收这些药品捐赠?药企、公益组织、医生、医院、政府又各自扮演什么角色呢?小编迫切希望听到大家的声音,欢迎给我们留言。


文末,小编还为大家提供了一份福利:十几项药品援助项目基本信息


不论你持什么态度,欢迎收藏转发,以备不时之需。


7月9日,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以下简称“初保基金会”)在北京启动了又一个新的医疗援助项目——为低保及困难Ⅱ型糖尿病患者提供药品。



药品的提供方是一家外国药企。当现场被问到为什么是这家外国药企的时候,初保基金会副秘书长胡宁宁显得略为激动,“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愿意做这样的事情。我不认为企业一定是通过营销策略,基于企业商业的目的来找社会组织进行合作。社会上对于这方面是有偏见的,对这件事情不是很了解,基于信息不是很对称的情况下,造成了误解。”


那么,真的是误解吗?又有哪些所谓的“偏见”呢?


偏见还是问题?

小编整理了近年来关于药品援助项目的争议,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项目操作和各方角色。


A、项目操作方面

1、为什么捐赠的这些药品市场价格那么高?


药品援助项目中涉及的药品,的确有许多属于高价药。初保基金会此次发起的糖尿病患者援助项目中,药企捐赠的药品,在市场上需要一两千元一支,“一般是有钱人才会用的。”出席启动仪式的一家项目医院的代表表示。


中国癌症基金会的乳腺癌患者援助项目,援助的赫赛汀则高达数万元一盒。


不少人认为既然能够捐赠,为什么不能通过降价使更多人能够用得起呢?尤其是有些药与国外相比价格要高出许多?


对此,小编只能呵呵哒。毕竟只要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药品销售是商业行为啊。


2、为什么申请比较复杂?

一般来说,申请药品援助项目都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还常常是要原件,包括低保或困难证明、医生诊断确认的相关文件、医疗发票等。


这些资料需要邮寄到项目单位,而项目办公室的一些基本信息却不会主动公开。


申请成功后,需要到指定医院或药店领取药品,且大多数不是一次性领取。


生命接力-肺癌患者援助项目申请流程


对于医生的参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教授高妍表示:“项目医生会评估病人情况,因为有适应症,不是项目想给谁就给谁。鉴别申请人可不可以免费的是项目组,医生则来鉴别该不该给这个患者使用。”


3、药品安全性

捐赠药品成为很多药企做公益活动的主要方式,但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物品,在捐赠时需特别谨慎。


药企会把不符合标准或者快到期的药品捐赠给慈善机构吗?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捐赠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应该距失效日期6个月以上,不能把快到失效期的药品用于捐赠。


对于境外捐赠的药品,必须符合我国药品标准收录或者我国已经批准进口注册的品种标准。


B、各方角色

1、外国药企

对于为什么会进行药品捐赠,外国药企的官方回应一般都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前述参与初保基金会援助项目的药企代表就表示:“我们有‘以患者为中心’的价值观,企业都有社会责任感,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在中国销售药品。”


而质疑的声音主要是这些外国药企,是通过捐赠为由进入中国市场打开销售通道,或者是一种营销手段。


“在现有的条件下,群众有需求,政府又无法解决,企业又不能够一味降价,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捐赠的药品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低保和低收入的患者给予一定的援助是有意义的。”胡宁宁表示,关键是要看受益者。


2、公益组织

项目的设计、药品的捐赠发放等操作,一般是由受捐赠的公益组织来实施的。最近几年,曾有公益组织陷入高价买药、官僚作风、对申请人不够尊重等争议风波之中。


加上目前公益组织整体社会信任度不高,而项目透明度也往往不高,正如胡宁宁所说“信息不是很对称”,就不免引起公众的质疑。


3、医院与医生

一般来说,药品捐赠项目都会有项目医生和合作医院。医生将负责出具各种医学意见,判断是否符合项目医学条件,而药品的最终发放也常常是通过药店。


因此,项目方在选择医院时会有资质等方面的要求。而参与项目无疑也可以给医院带来病人,部分医院也会给予相应的费用减免。


不过由于在这中间医生和医院的相关成本如何处理并不对外公布,因此也会引起质疑。此外,由于捐赠的药品价格比较高,通过捐赠进入医院后,会不会使医生在给其他病人治疗时产生倾向性也存疑。


谁来监管这些项目?

面对这些质疑,仅靠药企、基金会等自我监督是不够的。你能想到的监管机构有哪些呢?


首先,作为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会按年度进行年检。而年检结果必须对外公布接受监督。其次,基金会等公益组织的业务专管单位、卫生部门会对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还能想到什么?你一定想不到涉及到国外捐赠进入中国的药品,其实还受到一个国家机关的监督管理,那就是海关。


根据《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对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直接用于扶贫、慈善事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节增值税。


根据《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受赠人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从事人道救助和发展扶贫、慈善事业为宗旨的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包括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和宋庆龄基金会。


所以海关会经常对涉及到的药品捐赠进行监督。由此也可以知道我国接受外企药品捐赠的公益机构也就主要是这几家。


永远靠捐药吗?

通过监管保证药品捐赠项目健康操作,可以使患者受益。即使如此,能永远指望捐赠吗?捐赠项目结束以后呢?面对居高不下的药品费用,该怎么办?


胡宁宁表示募集药品进行援助从来不是自己发起医疗援助项目的最终目的。“我的目的是影响公共政策,通过援助项目去影响政府,去说服部分地方政府和社保部门,在制定社保政策和救助政策时,通过我们的援助项目把药品纳入到地方医保。这样一来,各地的患者就能够享受当地的医保政策,就能够解决医保报销问题。”


“社会组织捐一部分,企业让利一部分,政府拿出财政的资金支持一部分,患者再适度承担一部分,通过多方共付的方式来减轻患者的压力。”胡宁宁强调。


目前,初保基金会已经和青岛社保部门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建立慈善综合管理平台,共同推进多方共付。“通过我们这样的途径搭建了一个平台,把政府和相关的社会责任感比较强的制药企业连接起来。先通过援助的方式,社保部门就能够部分接纳,之后经过三方谈判,把部分药进入到社保。”



对此,钟南山院士曾表示:“这是争取社会组织公益救助和爱心企业支持与参与,探索患者适度承担的费用分担机制,共同帮助因病致困患者的有益尝试,通过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的方式,进一步为患者减轻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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